建筑施工固體廢棄物管理辦法 建筑施工固體廢棄物管理辦法最新
一、建筑施工中固體廢棄物有哪些?
固體廢物的處理方法: ①利用礦物廢料作建筑材料,道路工程材料,填墊材料,冶金、化工和輕工等工業原料。 ②利用含碳、油或其他有機物質的廢物從中回收能源。 ③利用含有土壤、植物所需要的元素或化合物的廢物作土壤改良劑和肥料。 防治固體廢物污染和利用固體廢物資源的主要措施為: ①改革生產工藝,少排廢物:提高產品質量,生產使用壽命長的產品,使物品不致很快變成廢物。采用精料,減少生產過程中的廢物排放量。例如在選礦工序中,提高鐵礦石品位,可以少加造渣劑和焦炭,從而減少高爐渣的排放量。工業先進國家采用這種方法后,高爐渣排放量比原來可減少一半以上。 ②發展物質循環利用工藝:改革傳統工藝,發展物質循環利用工藝,使生產第一種產品的廢物,成為第二種產品的原料,使生產第二種產品的廢物又成為生產第三種產品的原料等等,最后只剩下少量廢物排入環境,這樣能取得經濟的、環境的和社會的多方面的效益。 ③把固體廢物納入資源管理范圍:制訂固體廢物資源化方針和鼓勵利用固體廢物的政策。建立起固體廢物資源化體系,把有明確用途的廢物納入資源分配計劃;暫時不能利用的廢物作為后備資源儲藏起來。 ④制定固體廢物的管理法規:有關防治固體廢物的污染和利用固體廢物的政策都通過立法手段體現出來。一些國家都制定固體廢物管理法規以及環境標準。
二、固體廢棄物的管理辦法?
固體廢棄物是指在生產、 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 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 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 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中給出的定義,固體廢物是指 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固體廢棄物,簡稱固體廢物或固廢,俗稱垃圾,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三、工業固體廢棄物管理辦法?
1目標
適度處理本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廢棄物,促進廢棄物的減少和再生利用,規定有關管理方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廢棄物的產生到處理完畢的管理。
3定義
3.1廢物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的廢物,包括工業廢物、城市生活垃圾、危險廢物。
3.2危險廢物
列入國家危險廢物清單,或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方法認定的危險特性廢物。
3.3可回收廢物
可再資源化的非危險廢物。
3.4不可回收廢物
無法實現的回收手段和無法資源化的非危險廢棄物。
4運用方法
4.1操作系統
4.1.1管理體制
1)廢棄物處理業務的管理責任部門是管理部。
2)危險廢物由管理部指定負責人管理。
3)各部門負責人為總部廢物管理負責人。
4.2廢棄物削減
4.2.2.1管理部門選定政府批準的廢棄物回收商,與此簽訂廢棄物委托處理合同,委托處理廢棄物,促進廢棄物回收利用。
4.2.2.2各部門經理選擇下列適用措施促進廢棄物排放量減少。
1)在將廢棄物交給回收商處理之前,優先考慮公司內部的回收利用。
-舊文件夾回收
-打印機碳粉盒的再利用(感光硒鼓還可以利用的時候請專業人士添加碳粉)
-木托盤再利用
-其他措施
2)部門包括包裝方式的改進(旋轉箱的使用、包裝材料的最小化等)
3)現場供應商交付物品的包裝材料、木棧板、不必要的箱子由供應商帶回再利用
4)私人物品禁止在公司內廢棄
4.3廢物分類、保管
4.3.3.1管理部在公司內設置所需數量的臨時廢棄物回收場所(臨時存放場所),分別設置危險廢棄物、可回收廢棄物和不可回收廢棄物;委托人處理前集中存放場所(最終存放場所),指定管理責任部門,責任部門指定管理人員。
4.3.3.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危險廢物、可回收廢物和不可回收廢物進行分類整理后,放入管理部指定的臨時存放場所的分類回收箱或直接送至最終存放場所。
4.3.3.3管理責任部門負責將臨時存放地的廢物轉移到最終存放地。
4.3.3.4保管位置和保管設施管理
1)臨時存放位置應標明回收廢物種類、管理責任人名稱、回收時間等,并妥善管理。
2)危險廢物的最終存放位置由管理責任部門指定負責存放位置的管理人員,在存放位置明確標明廢物的種類和管理人員的名字。
3)管理部實施統一監管,管理部定期檢查廢物存放位置/設施,確保設施完善,符合法定要求。管理人員應定期整理和整理廢物存放位置,避免老鼠、蚊子、蟑螂等害蟲繁殖。
4)采取適當措施防止廢物散落、流失、泄漏、惡臭和火災。
四、建筑施工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保護建設工程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建>市場秩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建設工程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房屋建二、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工程。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第四條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建>材料、構配>生產及設備供應單位,依照本辦法的規定承擔工程質量責任。
第五條 國家鼓勵推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鼓勵企業健全質量保證體系,積極采用優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建造優質工程。地方、部門和企業可獎勵對提高工程(產品)質量有貢獻的單位和人員。
第六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工業、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屬的專業技術強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五、施工現場固體廢棄物哪個部門申報?
環衛部門
一、分清危廢和固廢
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廢管理的物品、物質,主要包括工業固體廢物、礦業固體廢物、農業固體廢物、城市生活垃圾、危險固體廢物、放射性廢物和非常規來源固體廢物。危廢是固廢的一種。在科學分類中,固廢包含危廢,危廢處置要遵循《固廢法》。
二、固體廢物的分類
固體廢物包括哪些?
1、建筑固廢:建筑固廢,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因為建筑固廢大多為固體廢棄物。包括泥土、石塊、混凝土塊、碎磚、木料、金屬、管道及電器等廢料,危匯網統計得出無污染的無機物(包括泥土、石塊、混凝土塊、碎磚)占90%以上。無機材料,具有耐酸、耐堿、耐水性,化學性質比較穩定,同時具有穩定的物理性質的特點。建筑固廢的這些性質決定其經過處理是一種很好的再生建筑材料。廢品(包括金屬、竹木材、各種包裝材料、木料、塑料、玻璃等)可能具有污染物的廢棄物分揀后可作為再生資源利用。建筑固廢在城市垃圾中屬清潔的垃圾,只要合理利用就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建筑固廢處理技術方案分為移動式、固定式、移動+固定式、產業園模式等四大類型。
2、工業固廢: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是工業生產過程中排入環境的各種廢渣、粉塵及其他廢物,可分為一般工業廢物和工業有害固體廢物。其中一般工業廢物是我國固體廢棄物中占有比重大且具有潛在利用價值的廢棄物,主要包括尾礦、粉煤灰、煤砰石、冶煉廢渣、爐渣、赤泥、污泥等),占固體廢棄物總量的80%。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非危險性固體廢物,包括各種廢渣、粉塵、廢屑、污泥、廢石和尾礦等固體廢棄物。要進行處置的話選擇危匯網進行詢問,合法合規的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與工業增加值基本保持正相關關系,近年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居高不下。我國針對一般工業固廢的處置方式主要有綜合利用、處置、貯存三種方式。
3、危險廢物:危險廢棄物即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或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的固體廢物。我國危險廢棄物來源廣泛而復雜,按照來源分主要有工業危險廢棄物、醫療危險廢棄物等。我國目前對危險廢棄物處置方式可分為資源化利用、末端處置和貯存等。
4、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生活垃圾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垃圾隨意堆放將嚴重污染空氣、土壤和水源,并引起蚊蠅的孳生、病菌的傳播,使人們的身心健康受到嚴重威脅。目前我國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方式主要有填埋法和焚燒法。
六、施工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怎么處置?
固體廢棄物,首先應界定其是否有污染或危險性,若有應按照污染物和危險物規定進行安全處理。
其它一般性固體廢棄物,應采取防止揚塵、固化、包裝、二次利用、掩埋、焚燒等方式進行處理。視物體品類特性和處理成本而定。七、深圳市建筑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源頭減量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房屋裝飾裝修產生的建筑廢棄物按照《深圳市建筑廢棄物減排與利用條例》和本市其他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制度約束、習慣養成、系統推進、循序漸進的原則。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目標,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培訓、行政執法和經費保障,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機制。
第六條 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目標,提供相應保障。
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區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引導工作。鼓勵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要求納入居民公約。
第七條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以下簡稱市主管部門)是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擬訂或者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市生活垃圾分類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以下簡稱區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市、區發展改革、規劃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建設、教育、商務、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市場監管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相關工作。
第八條 市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編制本市生活垃圾分類發展規劃,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并將生活垃圾分類轉運、回收利用和處理設施布局納入本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九條 市、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設施建設納入建設項目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要求,將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所需土地納入土地供應計劃。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配套建設的生活垃圾分類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使用。
第十條 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事務中心是政府設立從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服務工作的專門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參與擬訂全市生活垃圾分類發展規劃、工作計劃,研究擬訂生活垃圾分類目錄、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
(二)參與全市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監督、考核、評價相關工作;
(三)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相關業務培訓;
(四)編制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宣傳教育資料,開展宣傳推廣活動,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知識;
(五)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技術研究和應用工作,探索生活垃圾使用專用垃圾袋投放;
(六)組織、指導生活垃圾減量分類試點、示范點建設、達標創建和推廣實施工作;
(七)承辦市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一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減少生活垃圾產生量。
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和差別化收費的原則,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逐步實行分類計價、計量收費。
第十二條 鼓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技術創新,支持垃圾分類先進設備、工藝的研究應用,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智能化、專業化、信息化。
市、區主管部門可以使用智能化信息系統收集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相關信息,采集相應證據。
第二章 分類投放
第十三條 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具體按照下列要求分類:
(一)可回收物,是指適宜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的垃圾,包括廢棄的玻璃、金屬、塑料、紙類、織物、家具、電器電子產品等;
(二)廚余垃圾,是指容易腐爛的食物殘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有機質的垃圾,包括家庭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廚余垃圾等;
(三)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且應當進行專門處理的垃圾,包括電池、燈管、家用化學品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第十四條 市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生態環境、商務等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生活垃圾的特性以及處理利用方式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目錄,適時補充細化相關要求,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 市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相關設施設備配置規范,并向社會公布。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顏色、分類標志和相關提示標識應當統一規范、清晰醒目、易于辨識。
區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轄區不同區域實際情況細化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種類,合理規范收集容器設置數量。
區主管部門應當指導街道辦事處探索提供便利化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服務。
第十六條 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義務人,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或者指定的投放點。
第十七條 生活垃圾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類投放:
(一)可回收物中廢棄的家具、電器電子產品應當投放至指定投放點,其他可回收物應當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可回收物也可以交由回收單位或者個人回收;
(二)家庭廚余垃圾應當瀝除油水,在指定時間段投放至專用收集容器,使用一次性收納袋裝納的,應當將收納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三)不能就地處理的餐廚垃圾,應當瀝除油水后投放至餐廚垃圾專用收集容器;
(四)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型超市等場所產生的其他廚余垃圾應當單獨投放;
(五)有害垃圾應當按照收集容器的標識分類投放,其中廢棄藥品藥具應當對包裝物予以毀形或者進行破壞性標記后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
(六)廢棄的年花年桔應當按照區主管部門公布的時間段,投放至指定的年花年桔投放點,也可以由回收單位、個人上門收集;
(七)日常廢棄的花卉綠植應當按照花盆、植物和泥土等成分進行分離并分別投放至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也可以投放至指定的投放點或者由回收單位、個人上門收集;
(八)公園、市政道路、住宅區等因修剪樹木產生的木竹、樹枝、花草、落葉等綠化垃圾應當單獨投放。
市、區主管部門應當公布廢棄的家具、電器電子產品、年花年桔和其他花卉綠植收集單位的名單、聯系方式和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建立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制度。
區主管部門根據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制度和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確定生活垃圾具體投放時間段。其中,家庭廚余垃圾每日投放時間段原則上不少于兩個。
第十九條 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制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群團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專業機構負責辦公和生產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管理的,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專業機構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自行負責辦公和生產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管理的,自行管理的單位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
(二)住宅區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專業機構負責環境衛生管理的,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專業機構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業主自行管理環境衛生的,業主委員會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
(三)道路、廣場、公園、沙灘、公共綠地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衛生管理單位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
(四)車站、機場、碼頭以及旅游、文化、體育、娛樂、商業等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衛生管理單位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
按照前款規定無法確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的,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確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
第二十條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規范設置分類投放點,配置分類收集容器,并保持投放點和收集容器完好、整潔;
(二)對不符合分類投放要求的投放行為予以勸阻,投放人拒不改正的,應當及時報告區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依法處理;
(三)配合市、區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引導;
(四)及時將生活垃圾分類移交給相應的收集、運輸單位;
八、大宗固體廢棄物的含義,以及區別工業固體廢棄物?
大宗工業固體廢物是指我國各工業領域在生產活動中年產生量在1,000萬噸以上、對環境和安全影響較大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尾礦、煤矸石、粉煤灰、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赤泥和電石渣。
工業固體廢物(產業廃棄物)是指工業生產過程中排出的各種廢渣、粉塵及其它廢物等。如化學工業的酸堿污泥、機械工業的廢鑄砂、食品工業的活性炭渣、纖維工業的動植物的纖維屑、硅酸鹽工業的磚瓦碎塊等。
九、農業固體廢棄物特點?
桔桿是主要廢棄物不易腐爛戰具空間
十、制藥廠哪些固體廢棄物為危險固體廢棄物?
那太多了,不可能一一列舉,簡單的例子:制藥過程中產生的廢渣,有可能含有一些溶劑;制藥過程中使用的活性炭;反應過程中使用的觸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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