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處置危廢(非法處置危廢入刑標準)
一、危廢如何處置?
根據危廢的性質確定危廢的處置方式。 危險廢物的處置,是指將危險廢物焚燒和用其他改變其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廢物數量、縮小固體危險廢物體積、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分的活動,或者將危險廢物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場所或者設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動。主要方法有:
1.填埋法:衛生土地填埋,安全土地填埋;
2.焚燒法:
3.固化法:水泥固化法,塑料固化法,水玻璃固化法,瀝青固化法;
4.化學法:
5.其他:生物講解法等
二、危廢處置化驗流程?
先將危廢封存取樣,交由有資質的公司或人員分析化驗。
三、什么是危廢點對點處置?
危廢定向“點對點”指的是,將特定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作為另外一家企業的生產原料進行定向利用。“點對點”資源化利用模式,解決了工業廢酸、廢鹽等危險廢物的利用處置難題,大幅降低了企業生產成本、潛在的環境風險,實現生態和經濟效益雙提升。
四、危廢處置成本有哪些?
收貨運費丶焚燒能源丶化學處置丶水電氣丶設備維護丶環保凈化裝置丶污水處理丶人力成本。
五、工業危廢處置招標規定?
必須要有相關的資質 必須要有切實可行性處理的報告,必須要有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理的備案
六、非法轉移危廢處罰標準?
關于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處罰,依實際情況所追究責任不同而有所不同,較為嚴重的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行為人往往同時被追究三種法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1、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民事責任
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民事責任屬于侵權責任的范疇,是指公民、法人因非法轉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侵害了環境公益或者他人的財產、人身所應承擔的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
從以上定義可以看出,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民事責任可能涉及兩個層面,一種是針對私主體,即由于非法轉移危險廢物侵害私主體(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人身權、財產權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另一種是由于非法轉移危險廢物侵害環境公益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針對私主體的民事責任 《侵權責任法》
第65 條規定:
“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第85 條規定:
“造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應當排除危害,依法賠償損失,并采取措施恢復環境原狀。”
據此,如果非法轉移危險廢物,導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人身權、財產權受到損害,
受害人可以依據上述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包括賠償損失或者排除妨害。
2、針對環境公益的民事責任
如果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行為侵害了環境公益, 一旦行為人被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民事訴訟,就可能要承擔損害賠償或者恢復原狀的民事責任。
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5 條、《環境保護法》第58 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的規定要求行為人承擔侵害環境公益的民事責任。
3、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行政責任
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行政責任是指行為人因非法轉移危險廢物而應承擔的行政處罰。從轉移是否跨越國境來劃分,非法轉移危險廢物可以分為境內的非法轉移和跨境非法轉移。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這兩種非法轉移都規定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第75 條規定:
不按照國家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78 條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進口屬于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或者未經許可擅自進口屬于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79 條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危險廢物,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0 條規定:
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10 日以上15 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 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
4、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刑事責任
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的刑事責任是指個人或者單位(包括法人和其他組織)因非法轉移危險廢物,導致破壞環境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觸犯刑法構成犯罪所應負的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338 條(根據《刑法修正案(八)》修訂》規定: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兩高”2013 年6 月發布的《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就屬于“嚴重污染環境”,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2016 年12 月, “兩高”新修訂的《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繼續沿用了非法處置“三噸” 危險廢物的入罪標準,同時增加規定,“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一百噸以上的”,屬于“后果特別嚴重”。
此外,新的司法解釋還規定:
“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嚴重污染環境的,按照污染環境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非法經營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明知他人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 嚴重污染環境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七、危廢處置公司需要哪些資質?
一)申請領取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3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技術人員。
2、有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3、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4、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處置設施、設備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
5、有與所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處置技術和工藝。
6、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應當依法取得填埋場所的土地使用權。
(二)申請領取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防雨、防滲的運輸工具;
2、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
3、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八、北京危廢處置龍頭有哪些?
高能環境(603588):固廢處理龍頭股。北京高能時代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內最早專業從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技術研究和應用的高新技術企業之一,通過對各類生態屏障體系和污染治理系統的構建和實施,致力于在垃圾處理、礦山能源、煤化工、石油化工、水利生態和環境修復等領域提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系統解決方案和工程承包服務,旨在打造成為行業領先的固廢治理綜合解決方案提供商。
固廢處理概念股其他的還有:
中國天楹(000035):業務覆蓋全球30個國家的城市環境服務類企業。。
東旭藍天(000040):目前公司已先后與邢臺市邢東新區簽訂總金額不低于35億元的固廢處理、河道治理等項目合作協議,與邢臺市建設局就白馬河生態綜合治理項目簽署規模約為14.4億元合作協議,并已在邢臺布局80平方公里城市天然氣。
冀東水泥(000401):公告顯示,此次交易涉及34家標的公司,標的公司主要從事水泥及水泥熟料、混凝土、骨料、耐火材料及環保固廢處理等業務。
旺能環境(002034):公司表示,該項目中標符合公司業務戰略規劃,有利于增強公司餐廚垃圾處理規模、增強公司在固廢處理業務領域的綜合實力。
飛馬(002210):大同富喬環保新能源產業在運營中嚴格推行城鄉固廢處置循環經濟產業園模式,做到土地利用集約化、環保效益最大化、能源利用循環化、固廢處理成品化、固廢處置監管集中化、技術優化智能化,將城鄉固廢所蕰含的資源"吃干榨凈",實現固廢處置效益最大化。
浙富控股(002266):全資子公司申聯環保具備危廢無害化處理全產業鏈。。
長青集團(002616):垃圾發電和燃氣灶具廚電制造雙主營。
九、個人是否可以申請危廢處置企業?
個人不可以申請危廢處置企業,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許可證。根據本款規定,許可證的申請主體只能是單位,不可能是個人。有觀點認為,由于個人不具有申請許可證的可能性,因此不能對個人無證經營活動進行處罰。筆者認為,這種觀點存在明顯的邏輯錯誤,無法成立。
十、危廢處置物化是什么意思?
?危廢處置物化通常是指物理、化學、生物、物化及生化方法把固體廢物轉化為適于運輸、貯存、利用或處置的過程,固體廢棄物處理的目標是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
????工業危險廢物處理處置項目一般包括危險廢物的收集和運輸,暫存和交換,綜合利用,理化處理,水質凈化,穩定固化,焚燒處理和安全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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