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經營范圍HW22指什么
HW22是指含銅廢物;HW01是指醫療廢物。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定義危險廢物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廢物),列入本名錄: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危險廢物的這種越境轉移量有多少尚難統計,但顯然是正在增長。據綠色和平組織的調查報告,發達國家正在以每年5000萬噸的規模向發展中國家轉運危險廢物,從1986年到1992年,發達國家已向發展中國家和東歐國家轉移總量為1.63億噸的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給發展中國家乃至全球環境都具有不可忽視的危害。首先,由于廢物的輸入國基本上都缺乏處理和處置危險廢物的技術手段和經濟能力,危險廢物的輸入必然會導致對當地生態環境和人群健康的損害。
其次,危險廢物向不發達地區的擴散實際上是逃避本國規定的處置責任,使危險廢物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理和處置而擴散到環境之中,長期積累的結果必然會對全球環境產生危害。
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的危害還在于,這些廢物是在貿易的名義掩蓋下進入的,進口者是為了撈取經濟利益,根本不顧其對環境和人體健康可能產生的影響,所以都得不到應有的處理和處置。
擴展資料:
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二章 申請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第五條 申請領取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3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技術人員;
(二)有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三)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四)有符合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處置設施、設備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其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醫療廢物處置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五)有與所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處置技術和工藝;
(六)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應當依法取得填埋場所的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申請領取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防雨、防滲的運輸工具;
(二)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
(三)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危險廢物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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