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寫好節能降耗措施?
怎么寫好節能降耗措施?
一是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正確處理經濟增長速度與節能減排的關系,真正把節能減排作為硬任務來抓。建立健全節能減排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把節能減排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逐級分解到各地和重點企業,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
二是加大政策的調控力度。把節能減排作為當前宏觀調控的重點,通過嚴格的土地、信貸、項目審批、進出口關稅和配額、差別電價等措施,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過快增長;加大淘汰電力、鋼鐵、建材、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業落后產能的力度;全面實施節約和替代石油、燃煤鍋爐改造、熱電聯產、電機節能、余熱利用、能量系統優化、建筑節能、綠色照明、政府機構節能以及節能監測和服務體系建設等十項重點節能工程和水污染處理、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等減排工程;啟動第二批循環經濟試點,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范和推廣,促進資源的綜合節約利用。進一步修訂完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等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
三是加快節能減排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建設。加快制定、修訂節約能源法、循環經濟法等節能減排的有關法律法規,加大節能減排的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對沒有完成節能減排任務的企業,強制實行能源審計和清潔生產審核;對未按規定建設和運行污染減排設施的企業和單位,公開通報,限期整改;對惡意排污的行為實行重罰,追究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強重點企業以及發電、建筑、交通運輸等領域的節能減排管理制度建設和管理。
四是通過深化改革消除制約節能減排的體制性和機制性障礙,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利用經濟手段激勵引導企業節能減排。積極穩妥推進煤、油、氣、電、水等資源性產品的價格改革,按照補償治理成本原則提高排污單位排污費征收標準,健全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完善促進節能減排的財政政策、稅收政策。通過價格機制的作用,將能源和環境的成本內化到企業的生產決策中去,將節能減排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緊密結合起來,引導企業自覺地實施引進新技術、改造舊設備、發展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等節能減排行動。
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的保障措施
(一)堅持綠色低碳發展。
深入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堅持綠色發展和低碳發展。堅持把節能減排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在制定實施國家有關發展戰略、專項規劃、產業政策以及財政、稅收、金融、價格和土地等政策過程中,要體現節能減排要求,發展目標要與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銜接,政策措施要有利于推進節能減排。
(二)強化目標責任評價考核。
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潛力、環境容量及國家產業布局等因素,合理確定各地區、各行業節能減排目標。進一步完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考核體系,健全節能減排預警機制,建立健全行業節能減排工作評價制度。各地區要將國家下達的節能減排目標分解落實到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和重點單位。國務院每年組織開展省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管理,實行問責制,并按照有關規定對作出突出成績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抓好本地區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
(三)加強用能節能管理。
明確總量控制目標和分解落實機制,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建立能源消費總量預測預警機制,對能源消費總量增長過快的地區及時預警調控。在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以及城鄉建設和消費領域全面加強用能管理,切實改變敞開供應能源、無約束使用能源的現象。依法加強年耗能萬噸標準煤以上用能單位節能管理,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落實目標責任,實行能源審計,開展能效水平對標活動,建立能源管理師制度,提高企業能源管理水平。在大氣聯防聯控重點區域開展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試點,從嚴控制京津唐、長三角、珠三角地區新建燃煤火電機組。
(四)健全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
完善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推動加快制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節能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等。加快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建設,擴大標準覆蓋面,提高準入門檻。組織制修訂粗鋼、鐵合金、焦炭、多晶硅、純堿等50余項高耗能產品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高壓三相異步電動機、平板電視機等40余項終端用能產品強制性能效標準,制定鋼鐵、水泥等行業能源管理體系標準等。健全節能和環保產品及裝備標準。完善環境質量標準。加快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修訂工作,根據氨氮、氮氧化物控制目標要求制定實施排放標準,加強標準實施的后評估工作。
(五)完善節能減排投入機制。
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對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和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繼續安排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支持企業實施節能減排項目。完善“以獎代補”、“以獎促治”以及采用財政補貼方式推廣高效節能產品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支持機制,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支持軍隊重點用能設施設備節能改造。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節能減排的投入,創新投入機制,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功能,多渠道引導企業、社會資金積極投入節能減排。完善財政補貼方式和資金管理辦法,強化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六)完善促進節能減排的經濟政策。
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理順煤、電、油、氣、水、礦產等資源類產品價格關系,建立充分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以及環境損害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完善差別電價、峰谷電價、懲罰性電價,盡快出臺鼓勵余熱余壓發電和煤層氣發電的上網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嚴格落實脫硫電價,研究完善燃煤電廠煙氣脫硝電價政策。完善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加快供熱體制改革,全面實施熱計量收費制度。完善污水處理費政策。改革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提高收繳率,降低征收成本。完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制度。擴大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范圍,完善促進節能環保服務的政府采購政策。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的稅收優惠政策,改革資源稅,加快推進環境保護稅立法工作,調整進出口稅收政策,合理調整消費稅范圍和稅率結構。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積極改進和完善節能環保領域的金融服務,建立企業節能環保水平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聯動機制,探索建立綠色銀行評級制度。推行重點區域涉重金屬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七)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加大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認證實施力度,擴大能效標識和節能產品認證實施范圍。建立高耗能產品(工序)和主要終端用能產品能效“領跑者”制度,明確實施時限。推進節能發電調度。強化電力需求側管理,開展城市綜合試點。加快建立電能管理服務平臺,充分運用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完善鼓勵電網企業積極參與電力需求側管理的考核與獎懲機制。加強政策落實和引導,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實施節能改造,推動城鎮污水、垃圾處理以及企業污染治理等環保設施社會化、專業化運營。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政策體系,研究制定排污權交易初始價格和交易價格政策。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推進資源型經濟轉型改革試驗。健全污染者付費制度,完善礦產資源補償制度,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八)推動節能減排技術創新和推廣應用。
深入實施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通過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國家科技計劃(專項)等對節能減排相關科研工作給予支持。完善節能環保技術創新體系,加強基礎性、前沿性和共性技術研發,在節能環保關鍵技術領域取得突破。加強政府指導,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多種形式的產學研戰略聯盟,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重點支持成熟的節能減排關鍵、共性技術與裝備產業化示范和應用,加快產業化基地建設。發布節能環保技術推廣目錄,加快推廣先進、成熟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加強節能環保領域國際交流合作,加快國外先進適用節能減排技術的引進吸收和推廣應用。
(九)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和能力建設。
加強節能減排執法監督,依法從嚴懲處各類違反節能減排法律法規的行為,實行執法責任制。強化重點用能單位、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完善工業能源消費統計,建立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地區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指標季度統計制度,強化統計核算與監測。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節能管理體系,形成覆蓋全國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突出抓好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計量管理、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等監督檢查。
(十)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
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抓好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學校、軍營、農村、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十個專項行動。把節能減排納入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以及基礎教育、文化教育、職業教育體系,增強危機意識。充分發揮廣播影視、文化教育等部門以及新聞媒體和相關社會團體的作用,組織好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加強日常宣傳和輿論監督,宣傳先進、曝光落后、普及知識,崇尚勤儉節約、反對奢侈浪費,推動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節糧,倡導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積極營造良好的節能減排社會氛圍。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