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噪音擾民標準?
白天噪音擾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域噪聲標準規定》,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
1、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
2、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
3、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
4、工業區,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內河航道、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夜間指22點到次日晨6點)。《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強行進入場內的;
(二)違反規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的;
(四)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
(五)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
(六)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其他行為。因擾亂體育比賽秩序被處以拘留處罰的,可以同時責令其十二個月內不得進入體育場館觀看同類比賽;違反規定進入體育場館的,強行帶離現場
明天去天津外地車限行規定是什么
今天時間:2020年1月12日(星期日),明天時間: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天津車牌尾號限2和7。
2020年1月6日起,天津市機動車尾號限行再次輪換。本輪換期內,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天津市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禁止外埠牌照機動車(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除外)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通行。
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19時,天津市及外埠牌照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繼續實施按車牌尾號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機動車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
擴展資料
《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中規定:
第三十九條? 在本市銷售、行駛的機動車尾氣排放應當符合本市排放標準。
不符合本市尾氣排放標準的機動車,公安交管部門不予辦理機動車登記。
第四十條? 機動車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應當正常使用機動車,不得拆除、停用、擅自改裝排氣污染防治設施。
第四十六條? 鼓勵提前淘汰高污染排放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交通運輸、公安、商務、市場監管等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和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狀況,制定高污染排放在用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治理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四十七條? 本市按照國家規定對運營機動車實行強制報廢制度。達到國家規定使用年限的運營機動車,應當依法強制報廢。
參考資料來源:天津新聞網-天津:機動車尾號限行 6日起開始輪換
...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2004...
一、第八條第一款修改為:“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根據本市總量控制實施方案,審核向大氣排放污染物單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并按照國家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對未超過核定排放量的排污單位,核發排放許可證;對超過核定排放量的排污單位,責令限期治理,并在限期治理期間,核發臨時排放許可證。被責令限期治理的單位必須如期完成治理任務,限期治理期滿,排放主要大氣污染物達到核定排放量的,換發排放許可證。”二、第十二條修改為:“生產設施和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必須保證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閑置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的,必須提前向所在的地區、縣環保部門申報,說明企業名稱、污染物處理設施及能力,拆除或者閑置理由。區、縣環保部門接到申報后,對污染物排放能夠達到規定要求的,在二十日內予以批準。”三、第十九條第一款修改為:“在本市外環線以內不得新建燃煤電廠。”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重新公布。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