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開出“冬季大氣污染防治”首批罰單是真的嗎?
11月8日,甘肅蘭州市環境保護局開出今年“冬防”(冬季大氣污染防治)以來的首批罰單,國電蘭州范坪熱電廠、大唐西固熱電廠和蘭州西固熱電公司分別被處以60萬元、95萬元和80萬元的處罰。
據悉,蘭州市自11月1日開始實施冬季集中供暖以來,上述3家火電企業均為熱電聯產的骨干企業,在發電的同時還擔負著全市2500萬平方米的冬季供暖任務,占據全市冬季集中供暖面積的三分之一。蘭州市有關負責人表示,“保障市民溫暖過冬,不能成為超限排污的理由和借口。處罰的目的,就是責令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職責、全面加強管理,確保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嚴格落實各項環保要求。”
此前,上述3家火電企業與環保部門曾簽訂冬防承諾書,承諾采取控濃度、控總量的“雙控”和限負荷、限煤量、限煤質、限濃度、限總量的“五限”措施,自我提標,最大限度壓減排放強度。但在11月6日凌晨,蘭州市環境監測站對火電企業污染物排放限值進行的監督性隨機抽測中,國電蘭州范坪熱電廠2號機組顆粒物折算濃度超標94%;大唐西固熱電廠1號機組顆粒物折算濃度超標56%,2號機組顆粒物折算濃度超標32%;蘭州西固熱電公司9號機組顆粒物折算濃度超標149%,氮氧化物折算濃度超標2%。
為此,蘭州市環保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對3家企業進行立案查處,并啟動相關處罰程序。
空氣污染的真實事例
蘭州治理大氣污染:
因大氣污染嚴重,蘭州曾被稱為“看不見的城市”,洛杉磯時報曾報導說,蘭州的 200萬市民天天忍受著惡劣的環境,吸口氣就像抽了一包煙似的,連洛杉磯當年污染最嚴重時都沒這么厲害,因為里頭含有太多的煤灰、汽車廢氣和塵土,世界資源協會的一項調查顯示,蘭州市是全球空氣污染程度最嚴重的城市.
蘭州地處黃土高原的河谷盆地,周邊地區生態環境脆弱,人口、機動車輛和耗煤量不斷增加,大氣中污染物不易稀釋擴散,有人稱蘭州是個“只冒煙卻沒有窗戶的黑房子“
從九十年代初開始,為了改善大氣狀況,蘭州市政府制定了一項以綠化、集中供熱、煤氣化、型煤、陽光等五大工程為核心的“藍天計劃”,總投資近15億元,從單純的爐灶改造、治理重點污染源發展到對工業污染、機動車尾氣污染以及生活和其他污染進行全方位綜合防治.
到2005年,蘭州市要消除重度污染,到2015年要消除中度污染,隨著西部開發大規模的進行,這一計劃還有可能提前實現,蘭州市環境質量提高速度將超過經濟增長速度,蘭州成為山青景美、天藍水碧的現代化城市不再太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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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你可以根據自己需要進行摘取部分,不求分,
蘭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農用車、摩托車、三輪車及其他專用車輛除外。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排氣污染,是指由排氣管、曲軸箱和燃油系統向大氣排放和蒸發各種污染物所造成的污染。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第四條 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門。
縣(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并接受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
發展改革、公安、交通、價格、質監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的相關工作。第五條 本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鼓勵使用清潔車用能源,推廣使用節能環保車型,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機動車。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機動車排氣污染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的聯系方式,受理對機動車排氣污染行為的投訴和舉報,并依法及時做出處理和答復。第七條 新購或者外地遷入的機動車需在本市辦理注冊登記的,必須符合本市執行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第八條 本市對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檢驗采用環保定期檢驗和抽檢相結合的方式。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符合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第九條 機動車排氣污染檢驗達不到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治理,治理后經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行駛。第十條 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由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承擔,機動車排氣污染抽檢工作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配合,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第十一條 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檢測費用。第十二條 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進行排氣污染抽檢,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進行抽檢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主動出示證件;
(二)應當在現場設置明顯標志,不得妨礙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
(三)抽檢可以采用目測判斷、拍攝影像取證、儀器設備檢測包括遙感檢測等方法,但目測判斷和拍攝影像取證適用于在道路上行駛的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見污染物的機動車;
(四)抽檢結果應當當場出示,告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五)抽檢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第十三條 機動車所有人對機動車排氣污染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結果通知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復檢申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接到復檢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組織復檢,并將復檢結果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檢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第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單位應當具備相應資質,并按照防治大氣污染的要求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維修,使在用機動車達到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第十五條 本市實行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分類管理制度。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分為綠色標志和黃色標志,核發條件、程序、時效等執行國家相關規定。第十六條 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應當妥善保管,隨車攜帶并按規定放置。第十七條 禁止偽造、變造機動車環保標志,禁止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環保標志或者冒用其他車輛的環保標志。第十八條 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應當依據技術規范開展工作,接受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依法取得檢驗資格,配備與檢測業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符合規定標準的檢測儀器設備;
(二)建立機動車排氣污染環保定期檢測數據檔案,實時向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聯網傳輸檢驗的全部數據,并與環保、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系統聯網;
(三)按照規定的排氣污染檢測方法、技術規范和排放標準進行檢測,并向機動車所有人或者駕駛人員出具檢測報告;
(四)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檢測費;(五)出具真實準確的檢測報告;
(六)不得從事或者以任何形式參與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以外的經營性活動;
(七)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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