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車進京證新規定
小客車進京需要進京證。如果過期了還需要出入北京市六環路以內,就需要到北京綜合檢查站重新辦理進京證。在北京市所有高速公路入京點都設置了進京證的辦理處和檢查站,駕駛者需要持行駛證,駕駛證,交強險保單等材料辦理進京證。設置進京證的主要目的是管控北京市的外地車輛。
現場辦理進京證所需材料有哪些
1、駕駛人的身份證;
2、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3、機動車行駛證;
4、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5、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6、經本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認車輛符合環保要求的憑證。
【法律依據】:《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七十一條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在一定區域內采取限制機動車行駛的交通管理措施。
第七十二條
本市提倡公民綠色出行,每年開展城市無車日活動。市人民政府應當創造條件方便公眾選擇公共交通、自行車、步行的出行方式,減少機動車排放污染。
第七十三條
本市提倡環保駕駛。在學校、賓館、商場、公園、辦公場所、社區、醫院的周邊和停車場等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地段,機動車駕駛員在停車三分鐘以上時,應當熄滅發動機。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的廢止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公告
第3號
《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2次會議于2014年1月22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
2014年1月22日
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2014年1月22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2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大氣污染,改善本市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體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百三十條 本條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2000年12月8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通過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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