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時間?
一、實施時間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攻堅目標
(一)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年度約束性指標任務。2021年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5%、細顆粒物(PM2.5)濃度年均值達到31微克/立方米,臭氧濃度總體保持穩定,不發生重度污染天氣。
(二)2022年1—3月,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同比上升,PM2.5濃度同比下降,秸稈露天焚燒火點明顯低于2021年同期,不發生重度污染天氣。
三大污染防治行動行動包括?
今年,將堅定不移打好環境治理攻堅戰,重點實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行動。
實施“藍天行動”,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加強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的排放監控和污染治理,提高科技治污能力。加強能源結構調整,搞好農村散煤治理和電代煤、氣代煤等清潔能源替代工作,抓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發展綠色能源產業。
實施“碧水行動”,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措施,推進河流污染防治和地表水、地下水統籌治理。推行河長制,加強水源地保護,實現地下水采補平衡。
實施“凈土行動”,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行動計劃,建立分類分級管理制度,嚴格控制農村面源污染,抓好危廢固廢治理。健全生態環境立體監測網絡,推動生態治理工作長效化,讓天更藍、水更清、草更綠、環境更美麗。
區域減排措施?
一是繼續深化區域協作機制。完善區域傳輸預警體系,推動區域統一規劃、統一標準、信息共享、聯防聯控、聯合執法,特別是做好區域通行車輛“超載、超標排放”等聯合整治。
二是繼續開展秋冬季攻堅。以減少空氣重污染為著力點,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聚焦重點領域、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科學實施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和運輸。
三是協同應對空氣重污染。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同氣象條件、環境容量變化相適應的市、區、鄉鎮(街道)和企業“3+1”應急響應體系,細化、落實應急減排措施,實現“削峰降速”。
空氣污染的高峰期是幾點?
空氣污染物在清晨也就是7點到8點間達到開始迅速增加,到10點開始進入線性增加期,而到傍晚時分開始下降,并于晚間回歸較低的值,這是因為白天在水氣和陽光的作用下,一次排放的污染物發生二次反應,從而快速積累,而人的活動也在白天達到高峰,排放物的增加和積累,促使污染在下午達到高峰,而晚間,由于光照的減少,二次反應降低,排放也因為人們的活動減少而降低,從而使得空氣污染得到緩解。
空氣污染的高峰期有兩個時段,一個是日出前,大約早上七點左右,一個是傍晚,下午大約五點左右,特別是冬季,早晨和傍晚在冷高壓的影響下往往有氣溫逆增現象,即上層氣溫高而地表氣溫低,因此地面上的有害污染不白大氣上層擴散,停留在下層,這時有害氣體高于正常情況的2到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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