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申報登記和排污變更申報登記需要哪些條件
審批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條;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284號)第十條;
(三)《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1998年3月國家環保局發布]。
許可類別的話的類別決定著你們公司污水排放等級,也就是污水中監控物質的控制范圍,你們公司應該有環境批復吧,環境批復上有相應的要求的,你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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