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對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和安全有何規定
環境這塊應該看環境保護法,施工現場主要需要關注的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氣污染、噪聲污染、固體廢物、危險廢棄物。水污染一般是砼攪拌、切割作業、洗車臺等造成的,一般要設置沉淀池,將廢水二次沉淀后排入市政管道(因為是市政管道所以要到相關政府部門做申請);大氣污染一般是焚燒像橡膠物質或者做瀝青一類的東西,還有像水泥這類細顆粒粉塵容易飛揚的,所以一個要嚴格動火審批,一個要做好類似水泥這類容易飛揚的物品的在收發儲運時的防揚塵管理;固體廢物就多了,比方說廢棄的混凝土塊,磚塊,玻璃碎塊,用剩余的油漆罐等,這個只要你不隨意倒放應該是沒事的;危險廢棄物就是像用剩的汽油桶,乙炔罐,電石桶等,不要隨意亂放亂倒或者埋置,管理嚴格就成。
建筑方面的安全問題應該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具體涉及到建筑生產安全的主要我想應該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強調崗位責任,根據具體施工方式做好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護,做好機械器具管理以及做好場內施工環境管理與場外施工環境時刻關注。
建筑工地的環境污染
工地的污染無非就是塵土和噪音,分倆種情況
要是在小地方一般不是很這種這些的,但是一些安全防護要做好
要是在城市中,我見過的一般就是在建筑上包一層防塵紗,像紗窗上的那種,可以防止塵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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