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今年可以放鞭炮嗎?
唐山市區環城路以內等區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唐山市人民政府 關于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8〕1號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唐山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等法律法規文件,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全市進一步加大煙花爆竹禁限放力度,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市區環城路以內(由開越路、南湖大道、唐安路、大慶道相連的內部區域),各縣(市)區、各開發區(管理區)建成區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除夕、正月初一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一律禁止燃放。當市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三級及以上預警應急響應時,所有時間段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對于違反“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罰。 三、在下列地點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違法燃放的由公安部門依法從重處罰: (一)國家機關、幼兒園、中小學校、醫療機構、敬老院、療養院、科研單位、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繁華街道、影劇院、公園、體育場館、名勝古跡、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電力設施、通信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五)完成氣代煤改造,已經通氣運行的村莊。 四、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是本轄區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組織落實的責任主體,要組織鄉鎮(街道)、村(社區)和有關部門力量,大力宣傳貫徹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引導廣大市民嚴格遵守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對不聽制止的,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各級公安、安監、供銷、工商、交通、宣傳、城管、環保、民政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五、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并主動勸阻、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積極舉報非法制販、運輸、儲存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10(公安)、12350(安監)。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修改<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通知》(唐政辦字〔2018〕3號)同時廢止。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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