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令江蘇省有停工的嗎
法律分析:有。生態環境部印發《長三角地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要求包括上海市,江蘇省南京、無錫,浙江省杭州、寧波,安徽省合肥、淮北等地區針對鋼鐵、建材、有色、焦化、鑄造、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全面完成壓減過剩產能和淘汰落后產能既定任務目標。
法律依據:《長三角地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2018年以來,長三角地區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空氣質量改善明顯,2019-2020年秋冬季,長三角地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較2017-2018年秋冬季下降22%,重污染天數下降79%。盡管秋冬季攻堅取得積極成效,但長三角地區秋冬季PM2.5平均濃度仍比其他季節高50%-70%,重污染天氣占全年95%以上,蘇北、皖北主要城市PM2.5濃度仍處于高位。隨著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企業加快復工復產,許多受疫情影響抑制的產能和產量短時間內集中快速增長,秋冬季污染物排放量可能出現反彈,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壓力增大,部分地區完成“十三五”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存在風險。2020-2021年秋冬季是長三角地區第3個攻堅季,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十三五”規劃和打贏藍天保衛戰圓滿收官。各地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確保如期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既定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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