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執法依據?
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執法依據?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執法依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類: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
部門規章:各級政府制定的環保法規、環保標準和規范性文件等。例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等。
政策文件:國家或地方政府制定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和措施等。例如,《全國生態保護“十三五”規劃綱要》、《關于加強生態環境科技創新的指導意見》等。
技術標準:環境監測技術規范、污染物排放標準等。例如,《水質化學需氧量的測定重鉻酸鹽法》、《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等。
其他相關文件和資料:包括環保宣傳教育資料、環保科技文獻、環保案例分析報告等。
二、聊城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聊城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18年8月30日經聊城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次會議通過,于2018年9月21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批準,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市擁有地方立法權以來的第三部實體法,也是我市首部綜合大氣污染防治法規。條例的制定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啟動立法程序階段(2017年3月-9月),二是形成條例草案階段(2017年9月-12月),三是審議通過階段(2018年1月-8月)。條例的出臺,凝聚了社會各界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尤其是大氣污染防治立法工作的關注,是一部廣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的法規。條例確立的一系列制度,對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推進新舊動能轉換,促進可持續發展有著重要意義,將在聊城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一、立法的必要性
《立法法》授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以來,設區的市地方立法工作規范有序進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視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積極通過立法制度設計引領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將《聊城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列入了2017年度立法計劃。制定《條例》非常必要。
大氣污染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最突出的環境問題。細顆粒物是我市環境空氣中的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顆粒物次之。近年來,聊城市城區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 、二氧化氮濃度年均值逐年下降。據統計,2017年我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162天,同比增加6天,藍天白云天數219天,同比增加45天,大氣污染狀況逐步改善。但是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域還存在監管盲區;二是大氣污染防治的日常監督管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三是大氣污染防治的綜合控制措施不明確;四是大氣污染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高,重污染天氣不采取減排措施、冬季不執行錯峰生產規定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不完善。為了解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這些突出問題,制定《條例》列入了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2017年立法計劃,集中力量起草和審議出臺。
二、條例主要內容
條例共五章九十四條,主要包括總則、監督管理、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結合聊城實際,重點對推動“四減四增”,加強政府責任,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加強燃煤和其他污染防治、工業及相關污染防治、揚塵污染防治、農業及露天燒烤、餐飲油煙、煙花爆竹污染防治、移動污染源聯合防治、大氣污染防治管理等方面作了規定。
三、關于法規的立法構想和立法理念
(一)在立法構想上,立足生態聊城建設,立足推進“四減四增”,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如將“四減四增”作為基本原則之一寫入條例第四條,規定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應當統籌兼顧、系統謀劃,按照“四減四增”的要求,調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農業投入結構。
(二)在立法理念上,主要把握了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既注重大的制度設計,又注重細節管理。如條例中既對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職責等大的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又對運輸渣土車輛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作業場所,禁止利用下水管道排放油煙,城市建成區內禁止露天烹炸等小的細節予以規范。二是既有強制性要求,又有倡導性規定。如條例中既對排污標準、總量控制等具體內容做了規定,又對公眾環境違法行為的監督、綠色出行等內容進行了倡導性規定。三是既著眼當前又立足長遠。如條例中建設各城區全覆蓋的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立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制定環境污染聯防聯控工作辦法、建立機動車排放違法信息共享制度、組織開展道路移動污染源聯合執法等很多規定都是在當前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具體規范內容,但同時,條例也對提高本市煤以及煤制品的質量指標要求,推廣使用清潔能源車輛等內容進行了規范,體現了立法的前瞻性。
四、關于法規的主要特點和特色
在條例的起草和審議過程中,我們始終堅持在全面推進法治聊城建設的大背景下進行立法,把符合我市實際的新的發展理念融入地方立法工作全過程。在遵循上位法的基礎上,條例對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進行了制度創設或者條款內容創新,共涉及條款50余條。
(一)關于加強政府責任
1、建立約談制度。為了強化政府主要負責人的大氣污染防治責任,第十三條授予了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約談的權力,約談對象包括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的主要負責人。
2、加強部門協調配合。第十六條規定了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制定聯防聯控工作辦法,建立并落實大氣污染環境執法聯席會議制度等。為了治理機動車超標排放引起的大氣污染,第三十九條規定了建立違法信息處置平臺,由環保和公安交警聯動配合執法。為了加強對柴油車、重型貨運汽車、渣土車等機動車的大氣污染治理,第六十四條規定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聯合交通運輸、城市管理或者綜合行政執法等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
3、明確部門職責。為防治揚塵污染,第四十四條規定了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揚塵污染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職責,并分項對主要部門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對無明確管理部門且難以管理的事項確定監管部門,比如第五十條對渣土運輸車輛揚塵污染防治,分別規定了住房建設、城市管理和公安交警主管部門的職責。為治理焚燒煙塵污染,第六十一條明確了露天焚燒秸稈的監管部門。
4、在法律責任一章中明確部門執法職能權限,避免違法事項無人管理。
(二)關于加強企業主體責任
第三條規定了將“企業主體”作為大氣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則。第十六條規定了市、縣(市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嚴重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第四十三條規定了對產生揚塵污染的企業,實行綠色信貸制度。為了加強企業自行監測,第十九條、第二十條分別規定了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單位進行自行監測,重點單位進行自動監測并與環保主管部門聯網。
(三)關于重要創新規定
第二十條規定了無組織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單位,應當按照污染防治技術導則要求,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并與行業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聯網,保證視頻監控設備正常運行。第四十六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禁止新建、擴建水泥廠、粉磨站、混凝土攪拌站、砂石料場、石灰窯、石子廠、磚瓦廠以及煤場。已建成的應當由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搬遷或者關停。第六十三條規定市、縣(市區)城市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劃定并公布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對重污染天氣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出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不得儲存、銷售煙花爆竹。
三、修理廠環保處罰條件?
一、禁止將廢棄機油、波箱油、制動器油、齒輪油等危險廢物交由不具備處理資質的企業或個人處理。根據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二十條的有關規定,將危險廢物提供給或者委托無許可證企業和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收集、堆存、利用的,將被除以罰款,同時由公安機關給予行政拘留。
二、禁止傾倒廢機油、波箱油、制動器油、齒輪油等危險廢物,比如將廢機油傾倒到廁所、下水道,或者運輸到山區荒野丟棄等。根據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擅自傾倒、堆放、丟棄固體廢物,情節嚴重的,將會被公安機關給予行政拘留。
三、禁止將噴漆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正在噴漆作業的應啟動污染防治設施。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將會被處罰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禁止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機油。如銷售假機油、劣質機油、高仿波箱油等。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銷售不符合標準的發動機油的,將被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假機油和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五、禁止以臨時更換污染控制裝置的方式通過環保檢測。法律雖明令禁止,但總有人以身試法。比如,從機動車上卸下不合格的三元催化器,然后裝上合格的三元催化器再去檢測站進行尾氣檢測。這種方式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可以對維修單位處以每輛車五千元的罰款,公安機關也可對其進行行政拘留。
經營有風險,開店需謹慎。以為別人看不到的也只是你以為的,目前檢測站四周都安裝有攝像頭,并實時上傳系統,專人負責盯著。守法經營才能長久,違法行為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四、中國大氣污染出現的新問題?
一、我國大氣污染存在的問題
1、機動車尾氣排放
目前,人均擁有汽車數量不斷增長,機動車尾氣排放量與日俱增,導致了大氣污染日益嚴重。尤其是尾氣中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直接危害人類的身體健康,嚴重污染了大氣環境。特別是在大中型城市中,空氣污染的首要因素就是汽車尾氣的排放。盡管,一些城市實行了單雙號限行等措施,但所起作用并不顯著,這只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2、能源結構以煤為主
我國的能源消耗主要以煤炭為主,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75%,而新能源占比仍然是很少的,我國能源結構中天然氣所占比例也很少的,從整體而言說,我國仍是以煤為主的燃煤大國。在我國,煤的使用滲透到各個方面,家庭中常燃煤進行取暖、做飯等,由于水利發電無法滿足人們的用電需求,因此我國發電仍是以火力發電為主,煤炭燃燒產生的硫化物等污染物直接排入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我們現在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是被動選擇,而不是主觀選擇,而。目前尚未找到可以替代煤的能源,直接導致了能源不合理的現狀得不到有效改善。
3、工業廢氣
工業廢氣的排放對環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特別是北方的一些重工業城市空氣污染尤為嚴重。隨著房地產行業的高速發展,建材需求量越來越大,建材行業的規模因此不斷擴大,而我國仍是以窯爐來進行建材生產,不置可否,建材行業是個高污染的產業,雖然創造了巨大的經濟利益。再如,鋼鐵行業在生產過程中不只排放廢氣,還會產生粉塵等有害物質。印刷、造紙等行業在生產過程中也會排放各種不利于人體健康的尾氣。
4、土地沙化
沙塵暴出現的頻率不斷上升,不只對北方造成巨大的破壞,其影響范圍不斷擴大,正向長江流域伸出了魔爪。土地沙化引起沙塵暴肆虐,而沙塵在長期流動過程中,增加了空氣中粉塵等污染物的含量。
5、環境執法監管不嚴
我國的某些地區存在嚴重的環境執法監管不嚴現象,未正常執法,縱容污染超標的企業繼續生產,環境執法機構形同虛設,并未做任何有利于環保的工作。一些地方官員一味追求政績,竟批準對空氣污染極其嚴重的項目建設。有些地區執法經費不足,環境執法機構無法對污染源展開有效的檢測、治理工作。部分執法機構相互推諉,以各種理由來開脫,不愿進行檢查工作,未能對污染嚴重的企業進行管理與制約。
五、大氣污染防治法歸哪個行政部門執行?
大氣污染防治法歸環境保護部門執行。這是因為環境保護部門是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的國家部門,大氣污染防治法是環境保護領域的法律,屬于環境保護部門職責范疇。 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實施需要涉及多個行政部門的協同配合,例如國土資源、交通運輸、農業等行政部門,但具體的執行單位還是由環境保護部門來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確保法律的有效實施。在實際實施中,環保部門需要依靠各級政府和法律機構的支持,加強執法力度和監管力度,加強宣傳和教育,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和責任感,共同推動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效實施。
六、大氣污染防治法八十一條誰來執法?
81條: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由環保局來執法。.什么算相鄰?一樓二樓是商鋪,三樓及以上是住宅這種,僅僅二樓是相鄰還是一樓二樓都算相鄰?
2.新建改建擴建的內涵,是不是我拿個鍋進去,安個灶進去就算新建?只裝烤箱算不算。只放微波爐算不算?
3.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產生到哪種程度算?只要有一點點油煙都算嗎?還是說要經過專業檢測,超過一定標準才算?我裝個油煙凈化器把油煙都吸了行不行?
4.一樓二樓為商鋪,三樓及以上為住宅。商鋪是全業態商鋪,有專業煙道,是大型房產開發商通過相關部門審核規劃的。餐飲許可手續齊全,有煙道,安裝了油煙凈化器,提供油煙達標檢測報告,可不可以做餐飲?
由環保局來執法。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