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014001認證,廢物回收需要“湖北省環境污染治理資質證書”嗎?
一、IS014001認證,廢物回收需要“湖北省環境污染治理資質證書”嗎?
是的,任何回收公司都需要當地環保部門的認可,確定回收公司有能力進行處理所回收的垃圾,同時也是約束各種回收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要求履行自己的職責。嚴禁亂倒亂放對環境有危害的廢棄物。
二、餐飲油煙污染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及其監督管理。
第三條 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堅持規劃先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損害擔責的原則。
第四條 市、區人民政府(含葛店開發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下同)應當將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列入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健全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和管理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將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
第五條 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是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餐飲服務業行業協會應當充分發揮行業自律、引導、服務作用,積極宣傳和推廣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先進技術和方法,規范餐飲服務業油煙排放行為。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應當加強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宣傳,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提高公民大氣環境保護意識。
第二章 監督管理
第八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由生態環境、城市管理執法、市場監督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等主管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九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對餐飲服務業油煙達標排放的檢查工作,協調督促其他相關管理部門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負責對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油煙凈化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進行檢查,依法行使有關行政處罰權。
市場監督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與城市管理執法等部門建立信息互通和協調聯動機制,及時移送案件線索,對案件進行認定和技術核準。
第十一條 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應當定期公布違反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規定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名單,情節嚴重的依法錄入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舉報或者投訴。
接到舉報、投訴的部門應當依法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向舉報人、投訴人反饋。舉報、投訴事項經查證屬實的,應當給予舉報人、投訴人表彰和獎勵。表彰和獎勵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章 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三條 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餐飲服務業發展規劃應當符合城鄉規劃和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的要求,科學設置餐飲服務業經營區域,同時與周邊自然和人文環境相協調。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已有的不符合餐飲服務業發展規劃的餐飲服務業場所,不得改建和擴建,并逐步退出。
第十四條 禁止在下列場所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一)居民住宅樓;
(二)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
(三)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
第十五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受理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工商注冊登記申請時,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等要求,并分別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抄告工商注冊登記信息。
第十六條 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服務項目,應當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涉及環境敏感區和需自建配套污水處理設施的項目應當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批;其他項目應當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服務項目,應當安裝與其經營規模、烹制工藝相匹配的油煙凈化設施,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油煙凈化設施應當與餐廚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餐飲服務場所集聚經營區應當配套建設油煙集中收集和凈化設施。
第十八條 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對油煙凈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保持油煙凈化設施正常使用,并建立清洗、維護臺賬,不得閑置或者擅自拆除油煙凈化設施。
第十九條 鼓勵餐飲服務業經營者使用節能爐具、無煙爐具。
第二十條 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
鼓勵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域外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使用清潔能源。
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由市人民政府劃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一條 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油煙排放應當符合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
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將油煙經凈化設施處理后排放,不得通過城市市政雨水或者污水管道等設施排放油煙。
第二十二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防治大氣污染、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劃定禁止露天餐飲經營的時段和區域,并向社會公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止露天餐飲經營的時段和區域從事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第二十三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對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油煙達標排放進行現場檢測,檢測結果向社會公布。
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應當不定期對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油煙凈化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四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餐飲服務業油煙排放智能監控平臺,對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油煙凈化設施運行、油煙排放情況進行實時監督管理。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在居民住宅樓內、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等場所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服務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報批,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服務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項目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備案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備案,處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標排放油煙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向城市市政雨水或者污水管道等設施排放油煙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在禁止露天餐飲經營的時段和區域內從事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5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條例所稱餐飲服務業,是指從事飲食烹飪加工和消費服務經營活動的行業。
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學校、幼兒園等單位食堂和其他提供餐飲服務場所的油煙污染防治,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三、武漢市環境噪聲污染管理條例?
《武漢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若干規定》經1995年11月30日武漢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1996年1月20日湖北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批準,1996年4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對于在城市噪聲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區域內,夜間進行禁止進行的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的,由當地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如果您對具體的條例內容有疑問,可以到武漢市人民政府官網查詢。
四、武漢因空氣污染規定工地停工多久?
武漢因空氣污染規定工地停工時間會根據污染情況和氣象條件等因素而定。一般情況下,當空氣污染達到一定程度時,武漢市改善空氣質量工作領導小組會啟動臨時管控應急,要求全市各類拆除工地、建設工地全面停止施工作業,全市全面停止渣土運輸作業和混凝土攪拌站生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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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18年為例,武漢大氣污染擴散條件較差,預計空氣污染短時間內難以得到有效緩解,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18年擁抱藍天行動方案的通知》關于空氣污染臨時管控的工作要求,市改善空氣質量工作領導小組啟動臨時管控應急,管控時間為11月25日12時至27日8時,管控措施包括暫停全市建設工地土方施工作業、房屋拆除施工作業和混凝土攪拌站生產作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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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獲取最新信息,建議關注武漢市政府官方網站或相關媒體報道。
五、武漢天氣污染為什么這么嚴重?
據武漢市環保局相關人士介紹,燃煤、機動車、工業、建筑和交通揚塵是城市空氣的主要污染源,也是造成空氣污染的內因。近年來,武漢市通過污染物總量減排和環境監管工作,使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等污染物排放量有所減少或得到控制,但由于污染物排放量基數較大,尤其是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機動車增長迅猛,大量的建筑工地施工建設,使得城市空氣中懸浮顆粒物維持在較高水平,所以污染物排放總量較大。這就成為武漢市空氣污染的原因之一。
其二是氣象擴散條件不佳。2013年,武漢市降雨量和降雨天數較2012年大為減少,靜穩天氣增多,空氣對流條件不好,不利于污染物擴散,也是導致空氣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從中科院大氣所長期觀測和模擬數據來看,華北及部分中部地區的PM2.5有強烈的年際變化。2011年1月最低,2013年1月最高。在排放情況不變的情形下,2013年1月份,氣象場導致武漢地區PM的濃度較常年平均值偏高50微克/立方米以上,較2011年偏高80微克/立方米以上。這說明2013年氣象條件與常年相比顯著不利于污染物擴散。
其三是本地污染與區域性污染相疊加。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武漢市大氣污染呈現以細顆粒物、臭氧為主的復合型大氣污染特征。一旦遇到不利氣象條件和外源污染情況,區域污染與本地污染疊加后,會使空氣中污染物濃度快速升高,加重空氣污染程度。2013年,該市受外源影響的頻次和強度,以及持續時間都比較長。具體來看,1月,受中東部大范圍霧霾影響,武漢市優良天數僅1天。3月,兩次受北方浮塵天氣影響。三季度,幾次受臺風影響,細顆粒物濃度明顯升高。去年10月以來,衛星遙感監測顯示,武漢周邊省市存在大量秸稈燃燒現象,對武漢市空氣質量也有明顯影響。
六、武漢市大氣污染管理條例?
武漢市沒有大氣污染管理條例。但是不過2020年4月14日武漢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20年6月3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準《武漢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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