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行動計劃?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 部門、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內有關省、自治區、直轄 市人民政府,根據重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大氣環境承載力, 制定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行動計劃,明確控制目標,優化區域經濟布局,統籌交通管理,發展清潔能源,提出重 點防治任務和措施,促進重點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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