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公司治理結構的缺陷有啥?
??歸納如下:1、企業資本結構不合理,負債水平高。我國企業的高負債率,決定了我國必需重視債權人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問題。有關資料說明這樣1個事實:多年來,在所有企業的資產總額中,債權人的出資額遠大于投資人的出資額。債權人為優化公司資本結構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債權人為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資源,甚至遠遠超過了股東;債權人承擔的公司風險,與股東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債權人構成了現代公司的主要參與者,是有“份”無“名”的“無名英雄”。這是現代公司發展中客觀存在的事實。
2、盡管股權分置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中,但在我國的大多數股份制企業中,還普遍存在著“國有股”1股獨大的現象,而且流通性差,股權集中。
??這種“國有股”1股獨大、非流通、股權集中,直接造成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由政府干預任命,通過公開市場收購股票以并購公司變得非常困難或者說不可能,這就使得我國處于萌芽狀態的外部職業經理人市場和公司控制權市場對企業經理人構成的壓力大大降低甚至消失。加上第1大股東“國有股”的缺位,債權治理又被排斥,外部市場對公司的監控非常軟弱,導致公司“內部人控制”的現象普遍存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可為所欲為,肆意侵害其他中小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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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的不對稱和不完全使得債權人無法對所貸出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債權人從自身利益出發不僅強調貸款的獨立性,更加關心借出資金的安全性。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對稱和不完全使得債權人很難透徹了解經營者對其借出資金的使用情況和效果。現實中就有不少國有企業利用改制上市,“關、停、并、轉”等方式大肆逃廢其對銀行的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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