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質量標準的主要內容
最新的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對相關術語進行了定義、規定了環境空氣功能區分類、標準分級、污染物項目、平均時間及濃度限值、監測方法、數據統計的有效性規定及實施與監督等內容。該標準適用于環境空氣質量評價與管理。 一類區適用一級濃度限值,二類區適用二級濃度限值。一、二類環境空氣功能區質量要求見表1和表2。表1 環境空氣污染物基本項目濃度限值 序號 污染物項目 平均時間 濃度限值 單位 一級 二級 1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20 60 μg/m 24小時平均 50 150 1小時平均 150 500 2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40 40 24小時平均 80 80 1小時平均 200 200 3 一氧化碳(CO) 24小時平均 4 4 mg/m 1小時平均 10 10 4 臭氧(O3) 日最大8小時平均 100 160 μg/m 1小時平均 160 200 5 顆粒物(粒徑小于等于10μm) 年平均 40 70 24小時平均 50 150 6 顆粒物(粒徑小于等于2.5μm) 年平均 15 35 24小時平均 35 75 表2 環境空氣污染物其他項目濃度限值 序號 污染物項目 平均時間 濃度限值 單位 一級 二級 1 總懸浮顆粒物(TSP) 年平均 80 200 μg/m 24小時平均 120 300 2 氮氧化物(NOX) 年平均 50 50 24小時平均 100 100 1小時平均 250 250 3 鉛(Pb) 年平均 0.5 0.5 季平均 1 1 4 笨并[a]芘(BaP) 年平均 0.001 0.001 24小時平均 0.0025 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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