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儀表室管理規定有哪些(儀器儀表室管理規定有哪些內容)
一、檔案館特藏室管理規定有哪些?
1、室(庫)內必須配備滅火器、消防栓,始終保持完好率達到100%。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嚴禁明火,嚴禁非管理人員入內。確因工作需要進入時,要經領導批準,并由本室(庫)管理人員陪同。門要加固防盜門。進出室(庫)隨時關燈、鎖門,
2、進檔案室(庫)內查閱資料,查閱者不得大聲喧嘩。要愛護檔案,不得撕頁、涂改,沾口水翻頁,一旦發現由查閱者負全部責任。
3、未經批準,任何人不準將檔案帶出檔案室(庫),更不準私自摘抄、外傳,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4、檔案工作人員對所保管的檔案,要定期檢查,做出記錄,不得擅自轉移、分散和銷毀檔案,發現破損或褪變的檔案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修復或復制。
5、查閱員工原始人事檔案前必須填寫《查閱員工人事檔案申請單》,經主管領導審批后,由人資行政部統一辦理,其它任何部門無權查閱員工原始檔案。
6、 員工存檔卡由人資行政部負責統一保管,員工離職辦理完畢各種手續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資行政部負責辦理原始檔案調出手續。
7、非本企業人員查閱原始檔案,原則上不予辦理,政府職能部門如查閱員工原始人事的檔案,按原始人事檔案查閱審批程序,人資行政部協調辦理。
8、員工在本企業工作期間,如有些情況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檔案中,需填寫《員工原始人事檔案補充資料申請表》,經主管領導審批后,由人資行政部辦理。
9、必須定期檢查、清點庫藏檔案和資料。發現霉爛、褪變、破損或帳物不符時,必須及時追查、處理和修復。因失職而損毀、丟失檔案者,按檔案法規嚴肅處理。
10、重點建設項目和重點工程,在立項之初及竣工完成之間所形成的資料在第一時間移交給綜合檔案室。
11、凡歸檔的文件材料,均須去掉訂書針、別針、大頭針……等金屬物;如有破損者,應按裱糊技術要求托裱;如有字跡擴散褪變者,應復制,復制件與原件一并歸檔。
12、因單位、家庭、個人工作、生活需要的,都可借閱已開放檔案,但原則上只能在閱文室內查閱,確實要借出的檔案,必須經分管領導簽批,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借閱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周。
13、查找利用檔案者,一律憑單位介紹信、個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查閱。
14、查閱檔案者,要愛護檔案,嚴禁在檔案材料上畫圖、劃線、折疊、涂改、撕頁、拆卷等。借閱的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轉借、遺失。不準將檔案材料帶回家或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更不準將檔案保密內容外泄。
15、國家規定應向當地檔案館移交的永久和長期保管檔案,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移交手續,并妥善保管交接憑證,還應在檢索工具上注明。
16、檔案工作人員調離工作后,必須辦完移交手續后,方可離崗辦理調離手續。
二、管理規定有哪些?
公司運營過程中為了管理需要可以制定各種基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有關公司治理結構的基本制度,如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職責、總經理職責等等;
2、有關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3、有關公司業務合同的管理制度;
4、有關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
5、有關公司的投融資制度;
6、公司保密制度;
7、檔案管理制度;
8、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等。
三、電梯管理規定有哪些?
那電梯管理規定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電梯內禁止吸煙、吐痰、涂污和亂扔雜物。 二、乘梯人應愛護電梯,只按所去樓層按鈕,不得連續按動或敲擊按鈕,不得長時間站在轎廂門中間阻止電梯運行。 三、乘梯時不可將身體倚靠轎門,以免以生危險。幼兒乘梯須有成人陪同,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病人乘梯須有人陪同。 四、電梯運行中發生故障,廂內乘客應按動警鈴,在發出信號后安靜等待,由專業維修人員排除故障,開啟轎門,禁止乘客打開轎廂安全窗,敲打、撬動電梯轎門及設施。 五、用電梯運載家俱需報業務公司(主管部門)派專人專梯運送,搬運家俱應輕搬輕放,不得損壞電梯及公共設施,禁止運載、超大、超寬、超重物品。 六、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報業務公司(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派專人專梯裝運。 七、用電梯運送裝修材料、裝修垃圾須裝袋,運送以經營為目的之物品,須向物業公司(主管部門)申請獲準后,由物業公司(主管部門)派專人專梯監督運送。
八、如樓宇(層)電梯以客運為主,運送物品應避開運行高峰時間。
四、配電室安全管理的一般規定有哪些?
(1)配電室應靠近電源,并應設在灰塵少、潮氣少、振動小、無腐蝕介質、無易燃易爆物及道路暢通的地方。
(2)成列的配電柜和控制柜兩端應與重復接地線及保護零線做電氣連接。
(3)配電室和控制室應能自然通風,并應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動物進入的措施。
(4)配電室內的母線涂刷有色涂裝,以標志相序。以柜正面方向為基準,其涂色符合表5-8規定。
表5-8 母線涂色
(5)配電室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的耐火等級不低于3級,室內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
(6)配電室的門向外開,并配鎖。
(7)配電室的照明分別設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
(8)配電柜應編號,并應有用途標記。
(9)配電柜或配電線路停電維修時,應掛接地線,并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10)配電室應保持整潔,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雜物。
五、合規管理有哪些?
合規管理制度建設、合規咨詢、合規審查、合規檢查、合規監測、法律法規追蹤、合規報告、反洗錢、投訴舉報處理、監管配合、信息隔離墻(監視清單與限制清單)、合規文化建設、合規信息系統建設、合規考核、合規問責等。
六、道口的管理規定有哪些?
(1)鐵道部負責道口技術政策的制定,道口法規的健全和落實,道口改立交,增設道口看守,安裝道口自動信號及報警裝置等工作,負責道口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2)鐵路局及分局的道口管理部門負責道口技術政策和各項道口安全措施的落實,以及道口亨理經驗的推廣;還可根據管內的具體情況對道口法則予以具體補充;同時還要全面負責道口備壩設備維修及更新改造。
(3)站、段及領工區、工區等道口管理部門的職責,主要是完成上級安排的任務并確保道口安全;還應著重落實道口設備的標準化、道口作業的標準化和道口管理的標準化
七、保安門崗管理規定有哪些?
1、門衛值勤、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門衛人員要做到衣著整潔,講究儀表,以禮待人,語言文明。嚴禁在值班室內大撲克、下棋。嚴禁門衛以外人員進入值班室內看報、閑談。
3、嚴格執行來訪客人的登記,非本單位人員、車輛登記要嚴格手續;無合法身份證件人員要與單位內部要關人員、部門聯系 ,經同意后方能進入單位內部;同時要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工作,對有明顯標志的車輛(如;警車、工商、稅務、供電)等公務車輛可免于登記,提供進入單位的便利條件。
4、值勤、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值班時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值勤無關的活動。
5、做好報刊收發工作 ,對電匯、掛號信函要及時登記,通知、交送有關部門和人員。
6、值勤、值班人員對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有權進行必要的檢查,特別是運貨車輛應嚴格檢查手續,核對貨單,對手續不全或單貨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時向單位保衛人員報告;對夜間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應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單位保衛干部,特殊情況可直接撥打公安機關電話報警。
7、值班、值勤換班交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嚴密交接手續,交代有關未辦事宜,明確事宜要求,落實未辦事宜。
8、值班、值勤人員要熟悉了解單位帶辦領導姓名和聯系電話。
9、值班、值勤人員要按時開啟設防單位有關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單位保衛人員。
10、值班、值勤人員違反單位門衛管理制度單位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八、物業出入管理規定有哪些?
物業小區物品出入管理規定
(一)服務中心經理和安全部主管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二)安全部主管和領班督促并負責對執行過程實施監控。
(三)各崗位具體操作執行。
(四)管理規定
1、物品的搬入:
a、當顧客或其他人往小區(大堂)內搬運物品時,值班人員應禮貌地詢問是何物品,搬往何處。必要時可委婉地提出查驗,確認無危險物品后,可予放入。
b、當確認搬入物品屬危險品時,值班人員應拒絕搬入。無法確認時,可報告主管或服務中心。
2、物品的搬出:
a、業主需要搬出物品,應提前到服務中心辦理手續,在《搬出放行條》的存根上簽字認可,服務中心確認手續完畢出具《搬出放行條》。業主房自己出租,使用人搬出物品,服務中心應通知業主到場簽字認可,方能辦理。若業主因故不能到場,通過確認無誤后,服務中心可在使用人辦妥手續后放行。
b、公司自有物業出租房需要搬出物品,應提前到公司市場部辦理手續,市場部按照其提供的情況確認后服務中心再出具《搬出放行條》。公司或單位租用的員工宿舍中員工搬出物品,需公司或單位出具證明,方能辦理。
c、道口崗亭當班安管員按《道口崗崗位職責》執行。收到顧客交來的《搬出放行條》后,應禮貌地對搬出物品予以查驗,確認無誤后,請顧客在《安全管理值班記錄表》的相應欄目上簽名,登記顧客有效證件號碼,并簽上值班人員的姓名和放行的時間。然后對顧客的支持與合作表示感謝。《搬出放行條》須交回服務中心存檔(保存期一年)。
d、若顧客搬出物品時未辦理《搬出放行條》,值班人員應予提示并拒絕放行。特殊情況可立即報告中主管。
九、物業小區會所娛樂活動室管理規定有哪些呢?
物業小區會所娛樂活動室管理規定有:
一、 娛樂活動室是供業主(住戶)業余開展各種文體康樂活動的場所,不準進行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
二、 按規定應買票進入活動室,憑票領取、使用活動器具。物業管理師
三、 每周一、三、五下午免費為本小區(大廈)老年人開放,不對外營業。
四、 凡在活動室活動者,須遵守活動規則;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垃圾,不在室內爭吵打鬧,不高聲喧嘩,不在室內吸煙。
五、 活動完畢及時歸還活動用品,遺失或損壞照價賠償。物業管理師。
十、2022新交規對行人的規定有哪些?
交通出行需要安全和通暢的道路。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其中一個重要舉措是道路交通的參與者要各行其道。因此,行人應遵守相應的規則,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實現暢通出行。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應遵守的規則:
1、第一,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我國對道路規則的設定,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在道路交通參與者中,人行道就是專供行人行走的道路,目前我國的道路在人行道方面的設置主要包括道路兩旁的人行道、過街人行橫道、地下通道和過街天橋等道路設施。
法律明確行人在人行道內行走,一是為了保障道路暢通和交通有序,使道路交通的參與者各行其道;二是為了保障行人自身在道路上行走的安全,避免受到機動車或非機動車的傷害。
2、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沒有人行道,是指道路沒有專門劃出專供行人行走的人行道,行人要和機動車或非機動車共用道路通行。一般情況下,國家在一些交通主干道上和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會設定人行專用道,以便交通有序,各行其道。但有些道路是交通支線或交通流量稀少,往往沒有或無法專設供人行走的人行道。在這種情況下,道路兩側是行人避開機動車、非機動車最安全的地帶。行人靠路邊行走最安全,也最有利于人車分流。
3、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一條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第六十二條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第六十三條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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