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
一、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年限?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以上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環保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從事環保節水項目的企業,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
對于購買環保設備,按照設備投資額的10%抵減應納稅所得額
三、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2020年?
一、2020企業所得稅減稅政策
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大幅放寬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同時加大所得稅優惠力度,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使稅負降至5%和10%。政策實施日期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一財經記者分析發現,企業所得稅標準稅率為25%,而對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實行20%的優惠稅率。要想享受上述會議所得稅優惠的企業必須是小型微利企業,而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標準首要條件是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然后符合年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三大指標數值的限制。
國家發改委公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明確了限制類產業和淘汰類產業,可作為小型微利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的參考。
首先,企業想要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指標已經明確,300萬元以內才能享受相應的優惠。具體分為兩種情形:
第一種是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其所得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是5%。
第二種是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300萬元,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是10%。
其次,企業還需要滿足從業人數的要求,一般包括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目前這一人數規模限制指標還有待財稅部門出臺。
不過此前多次所得稅優惠政策標準提高時基本維持從業人數限制條件,即工業企業的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的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
二、稅率是什么
稅率,是對征稅對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額度。稅率是計算稅額的尺度,也是衡量稅負輕重與否的重要標志。中國現行的稅率主要有比例稅率、超額累進稅率、超率累進稅率、定額稅率。
四、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凡在地方稅務機關按照查賬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并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納稅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企業所得稅優惠包括免稅收入、減稅、免稅、優惠稅率、加計扣除、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和國務院及其財稅主管部門制定的其他專項優惠。
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優惠分為報批類優惠和備案類優惠。
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需要報批的企業所得稅優惠項目,實行報批管理;未明確規定報批的各類企業所得稅優惠項目,實行備案管理。?
第五條 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對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應本著精簡、高效、便利的原則,盡量簡化手續,減少報送資料,方便納稅人。
第二章 報批類優惠管理
第六條 納稅人申請報批類優惠的,應當在政策規定的申請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并報送以下資料:
(一)稅收優惠申請報告,列明優惠理由、依據、范圍、期限、數量、金額等;
(二)財務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
(三)法律法規要求出具的證明材料;
(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納稅人報送的材料應真實、準確、齊全。稅務機關不得要求納稅人提交與其申請的優惠項目無關的技術資料和其他材料。
第七條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提出的稅收優惠申請,應當根據以下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的優惠項目,依法不需要由稅務機關審批后執行的,應當即時告知納稅人不受理。
(二)申請材料不詳或存在錯誤的,應當告知并允許納稅人更正。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納稅人的申請。
第八條 稅收優惠審批是對納稅人提供的資料與稅收優惠法定條件的相關性、合法性進行的審核,不改變納稅人真實申報的法律責任。
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內容進行實地核實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按規定程序進行實地核查,并將核查情況記錄在案。
第九條 有審批權的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稅收優惠申請,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及時完成審批工作,作出審批決定。
第十條 稅收優惠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有權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準予稅收優惠的書面決定。依法不予稅收優惠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納稅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 稅務機關作出的稅收優惠審批決定,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納稅人送達稅收優惠審批書面決定。
第三章 備案類優惠管理
第十二條 納稅人享受備案類稅收優惠,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請備案,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和其他相關備案資料。
第十三條 省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和本省實際,制定《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明細項目表》,明確納稅人應提供的具體備案資料,并依照實際情況不定期進行增補和修訂。
第十四條 備案類稅收優惠分為事前備案和事后備案。
事前備案和事后備案方式的劃分,由省局確定并不定期公布。
第十五條 列入事前備案的稅收優惠,納稅人應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之前提請備案,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方可執行。
對需要事前備案而未按規定備案的,納稅人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列入事前備案的稅收優惠,國家稅務總局或省局規定需要報送后續管理證明資料的,納稅人應在年度終了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附送相關證明資料。
第十六條 列入事后備案的稅收優惠,納稅人應在納稅年度終了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提請備案。
事后備案經審核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取消其自行享受的稅收優惠,并相應追繳稅款。
第十七條 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提請備案的資料,應當根據以下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備案資料不詳或存在錯誤的,應當告知并允許納稅人更正。
(二)備案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備案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納稅人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備案資料的,應當受理納稅人的備案。
第十八條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的備案申請,應當出具書面憑證。
第十九條 主管稅務機關應在受理納稅人備案資料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審核工作,并書面告知納稅人能否享受稅收優惠。
依法不能享受稅收優惠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納稅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二十條 稅收優惠備案審核是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提供的備案資料與法定減免優惠條件進行的相關性、合法性審核,不改變納稅人真實備案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條件發生變化的,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停止其稅收優惠的執行。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各市、州地方稅務局應按照本辦法規定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加強對下級稅務機關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
第二十三條 國務院及其財稅主管部門新頒布的備案類稅收專項優惠,在省級稅務機關未統一備案方式和備案資料之前,各市、州地方稅務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暫行備案方法。
第二十四條 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在日常管理和專項檢查中發現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不符合政策條件的,應及時通知主管稅務機關,并追繳稅款。對涉嫌騙取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處理。
五、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2019?
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不超過300萬分部分,減按50%記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六、2018年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1.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比例提高
2.設備、器具可以一次性稅前扣除
3.雇主責任險可以稅前扣除
4.研發費加計扣除更加優惠
5.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
6.簡化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
7.高新技術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延長
8.服務貿易類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稅率下調
9.部分企業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10.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的適用范圍
11.創投企業的投資額可以抵扣應納稅額
12.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規定更明確
七、企業所得稅的優惠稅率有哪幾檔?
企業所得稅的優惠稅率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
1,高新技術類,企業所得稅第二十八條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第57號公告,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財稅【2011】第58號文件規定,對于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八、企業逾期審批或備案還能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嗎?
企業所得稅的每年的備案時間是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前也就是每年的5月31日之前,如果逾期了就不能享受了。比如優惠備案2014年企業所得稅,最遲在2015年5月31日之前。因為過了5月31日,就匯算清繳了,就進入2015年度了。
九、企業環境保護規劃?
2019年度環保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環境經營理念,推行清潔生產,緊密圍繞公司發展規劃,以控污減排為中心,以環境行為評價為載體,改善環境績效,促進企業與社會和諧發展。
二、主要工作目標
(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計劃指標內;
(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三、重點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貫徹環境經營理念
推行環境經營的先進理念,從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大局出發,增強環保責任意識,充分認識到“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開展清潔生產,控污減排,改善環境,是企業履行的社會責任。
把環境經營融入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使環境保護和企業發展融為一體的企業經營活動。公司制定出環境經營推進工作計劃,建立環境經營推進體系及環境保護的規章制度,各部室及車間根據公司環保工作目標,按照各自職責,策劃、編制環境經營專業領域的工作目標和實施計劃,把環境經營理念貫穿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
加強環境保護,嚴格落實各級領導責任制。單位主要領導為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履行環保職責,加強對本單位環保工作的領導,主動分析、查找影響環保工作的薄弱環節,層層落實責任,積極協調解決環境保護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為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深化環境行為評價,提升環境管理水平
開展環境行為評價,既是政府部門對企業的要求,也是企業自身樹立良好形象,提升企業競爭力,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公司將建立、完善環境行為評價管理制度及標準,把環境行為評價作為改善環境績效的有效載體和重要手段,不斷加以深化,切實提高公司的環境管理水平。
高度重視環境行為評價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推進。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及評價標準,制定具體實施細則,責任落實到位,加強日常的環保管理,積極主動開展控污減排,改善環境質量。
(三)強化管理,確保實現年度目標指標
公司將進一步加強對廢水、廢氣、噪聲、工業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等的監督管理,加大環境違規行為的考核力度。污染物排放必須遵守“達標排放,總量控制”的原則,嚴格按照公司下達的計劃指標,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進一步挖掘潛力,確保完成公司年度環保目標。
1.推進環境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各部門及車間要進一步完善環境因素尤其是重要環境因素的識別與評價,疏理相關的管理標準,規范自身的管理,真正將日常環保管理融入體系之中,不斷提升體系的運行質量和管理效果。
2.進一步控制污染物無組織排放。必須繼續加大對揚塵污染以及廢水、工業廢油和含油紡織物不規范收集貯存、處置等現象的管控;要進一步加大廠容廠貌、散裝物料運輸拋灑、工程施工區域環境污染的督查力度,抑制污染物無組織排放行為。
3.切實加強環保治理設施管理。要加強環保設施的運行維護,做好日常點檢與維保,確保環保設施與主體生產設備的同步運行,充分發揮治理設施的減排治污效果。
4.加強污染源排放監測。按照公司制定的污染源監測計劃,加大對固定污染源的監測頻次,及時、準確地反映污染物排放及治理設施運行狀況,為進一步做好公司污染減排,提供準確的監測數據。
5.杜絕環境違法行為。堅決不得發生人為無組織排放有毒有害物質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以及被社會公眾投訴環境污染屬實事件。
6.加強環境風險源管理,提升環境應急處置能力。要進一步梳理環境風險源分布狀況,根據公司《重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制定、完善本單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區域應急預案。明確各層級控制環境風險內容,制定周密防范措施,責任到人。普及環境應急知識,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學習和演練,提高應急情況下快速響應和處置能力。
(四)加強教育培訓,營造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
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增強愛護環境的責任感,教育培訓必須先行。公司將通過開展環保管理知識及法律法規培訓、環境風險源辨識及評估培訓,提高各級管理人員管理水平。加強環境經營理念、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節能減排的宣傳,廣泛普及環境與健康等科普知識;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征文”活動,鼓勵員工主動參與環境保護工作,努力營造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輿論氛圍。
加強環保設施點檢維護及操作崗位員工的技能培訓,提高操作技能,確保環保設施的有效運行;要結合自身實際,開展豐富多彩、寓教于樂的活動,進一步引導員工日常環境保護行為的養成。
(五)重視輻射環境安全管理
加強輻射安全防護知識培訓,提高員工輻射防護意識,確保持有效證件上崗;做好個人劑量計定期檢測工作,跟蹤、評價放射工作人員年度職業照射劑量,杜絕放射性事故的發生;加大放射源的輻射環境安全監管,落實安全監管措施,謹防丟失。督促做好放射性檢測和人身防護工作。
十、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申請表中稅收優惠類型怎么填?
企業所得稅優惠申請表中稅收優惠類型:
一、免稅收入
二、所得減免
三、降低稅率
四、加計扣除
五、創業投資抵免
六、減計收入
七、稅額抵免
八、加速折舊
九、民族自治
十、專項優惠
十一、特殊行業
十二、過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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