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農業包括哪些建設內容
請參考2018年數字農業建設試點項目申報指南
數字農業 是指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計算機技術、通訊和網絡技術、自動化技術等高新技術與地理學、農學、生態學、植物生理學、土壤學等基礎學科有機地結合起來。以實現對農作物生長、發育狀況、病蟲害、水肥狀況以及相應的環境進行定期信息獲取,生成動態空間信息系統,對農業生產中的現象,達到合理利用農業資源,降低生產成本,改善生態環境,提高農作物產品和質量的目的。
大田種植數字農業建設試點。 重點集成推廣大田物聯網測控、遙感監測、智能化精準作業、基于北斗系統的農機物聯網等技術。
畜禽養殖數字農業建設試點。 重點集成推廣養殖環境監控、畜禽體征監測、精準飼喂、智能擠奶撿蛋、廢棄物自動處理、網絡聯合選育等技術。。
水產養殖數字農業建設試點。 重點集成推廣應用水體環境實時監控、餌料自動精準投喂、水產類病害監測預警、循環水裝備控制、網箱升降控制等技術。
園藝作物數字農業建設試點。 重點集成推廣果菜茶花種植環境監測和智能控制、智能催芽育苗、水肥一體化智能灌溉、果蔬產品智能分級分選等技術。
申報條件 數字農業建設試點項目以縣為單位組織實施,由縣(市、區)級農業(漁業)局或其下屬法人單位作為建設單位牽頭申報。試點項目實施主體為區域內具有數字農業建設需求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
資金投入及比例。 中央財政對符合條件的數字農業建設試點縣市予以投資補助。每個數字農業建設試點項目總投資應在2000萬元以上,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不超過20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項目實施主體自籌不低于項目總投資40%,并提供出資承諾書。
可研報告及證明材料。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上報可行性研究報告時附帶相應材料復印件或說明材料,包括:實施主體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地市及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證明;實施主體與有數字農業建設試點項目技術支撐能力的單位簽訂的具有實質性內容的合作協議;實施主體近三年審計報告;土地落實的相關證明文件;規劃預選址意見書;自籌資金承諾函及銀行存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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