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方法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我國工業迅速發展,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了許多的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而污水處理過程中會產生許多的固體懸浮物質,我們將這些物質統稱為污泥,這些污泥因為含有一些金屬元素,其大量排放會對土壤、環境等產生惡劣的影響,因此必須對其進行有效處理。
污水處理就是利用物理、化學和生物的方法對廢水進行處理,使廢水凈化,減少污染,以達到廢水的回收和復用,充分利用水資源。
物理處理法是通過物理作用,以分離、回收污水中不溶解的、呈懸浮狀的污染物質,在處理過程中不改變其化學性質,如過濾法、沉淀法和浮選法等。
生物處理法是通過微生物的代謝作用,使廢水中呈溶液、膠體和微細懸浮狀態的有機性污染物質轉化為穩定、無害的物質,可分為好氧生物處理法和厭氧生物處理法。
化學處理法是向污水中投加某種化學物質,利用化學反應來分離、回收污水中的污染物質,如化學沉淀法、中和法和氧化還原法等。
物理化學法是利用物理化學作用去除廢水中的污染物質,如吸附法、膜分離法、離子交換法和萃取法等。
按處理程度的不同,廢水處理系統可分為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深度處理。
一級處理只除去廢水中的懸浮物,以物理方法為主,處理后的廢水一般還不能達到排放標準。
二級處理常用的是生物處理法,它能大幅度地除去廢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物,使廢水符合排放標準,但經過二級處理的水中還存留懸浮物、生物不能分解的溶解性有機物、溶解性無機物和氮磷等藻類增值營養物,并含有病毒和細菌。因而不能滿足要求較高的排放標準,如處理后排入流量較小、稀釋能力較差的河流就可能引起污染,更不能直接用作自來水、工業用水和地下水的補給水源。
三級處理是進一步去除二級處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廢水的三級處理是在二級處理的基礎上,進一步采用化學法和物理化學法以除去某些特定污染物的一種“深度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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