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設施規范(污水處理設施規范最新版)
一、人防設施規范?
人防設施必須規范齊全,通道要暢通無阻,排風、供水、供氣等設施要完備不缺通暢,醫療藥品庫存要齊全、生話物質用品及食品要保障等。
二、充電設施規范?
1、充電區必須獨立,與其他區域隔離3米以上,區域內保持干燥,不得出現積水。
2、 禁止抽煙,無明火設備,需有通風口,不可完全密封,區域需有24小時應急燈,出口張貼安全出口標識。
3、需遠離加油站、氣站等易燃易爆區域。
4、充電需有漏電保護設備(空開)。
5、區域內電瓶碼放整齊,不得堆放,不接觸地面,禁止存放充電相關以外物品 。
6、不得私自更改線路、插座和開關,嚴禁插座多座多連接充電現象,插座必須符合國家3C認證。
7、 充電員工在充電前需對充電電動車進行安全狀態確認,對充電器、插座、插頭、線路進行檢查,防止線路過熱引發事故,已充滿電需拔掉電源器。
8、 要求充電區每五平米配備一個4公斤干粉滅火器,配備安全標示(滅火器存放處)。
9、 電線及電瓶充電線路無裸露,無老化,通電設備(含電線)離地10公分以上。
10、 充電區域如為電瓶獨立充電,不得整車進入。
11、 區域內有安全日檢表,張貼于墻面,需有檢查人及檢查日期,按月裝訂,保存24個月
三、充電設施推薦規范?
1、充電區必須獨立,與其他區域隔離3米以上,區域內保持干燥,不得出現積水。
2、 禁止抽煙,無明火設備,需有通風口,不可完全密封,區域需有24小時應急燈,出口張貼安全出口標識。
3、需遠離加油站、氣站等易燃易爆區域。
4、充電需有漏電保護設備(空開)。
5、區域內電瓶碼放整齊,不得堆放,不接觸地面,禁止存放充電相關以外物品 。
6、不得私自更改線路、插座和開關,嚴禁插座多座多連接充電現象,插座必須符合國家3C認證。
7、 充電員工在充電前需對充電電動車進行安全狀態確認,對充電器、插座、插頭、線路進行檢查,防止線路過熱引發事故,已充滿電需拔掉電源器。
8、 要求充電區每五平米配備一個4公斤干粉滅火器,配備安全標示(滅火器存放處)。
9、 電線及電瓶充電線路無裸露,無老化,通電設備(含電線)離地10公分以上。
10、 充電區域如為電瓶獨立充電,不得整車進入。
11、 區域內有安全日檢表,張貼于墻面,需有檢查人及檢查日期,按月裝訂,保存24個月
四、臨時設施防火規范?
臨時消防設施設置如下:依據為《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
室外消火栓系統設置要求:
室外消火栓的間距 不應大于120米。
室外消火栓的保護半徑 不應大于150米。
給水管網及其管徑及配置要求 宜成環狀,管徑不應小于DN100。
消火栓流量要求 消火栓用水量按10L/S,每只水槍的最小流量為5L/S.
壓力要求 從地面算起不低于0.1MPa。
與建筑的間距要求 臨時室外消火栓應遠著建筑周圍均勻布置,距離建筑的外邊線不應小于5米。
栓口配置要求 臨時室外消火栓采用用地上式消火栓時,應有直徑為150mm或100mm和兩個直徑為65mm的栓口。
滅火器(可采用ABC干粉滅火器)設置要求:
場所 保護距離(米) 滅火級別
廚房 20 不低于2A
廚房建筑面積約100平方,應配置滅火級別不低于2A,且數量不少于2具的滅火器,同時滿足保護距離不大于20米的要求
辦公用房,宿舍 25 不低于1A
生活區每層建筑面積約400平方,滅火級別不應低于4A,且數量不少于2具。同時滿足保護距離不大于25米的要求。
消防車道的設置要求:
臨時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高度不應小于4米。
宜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在道路盡頭設置尺寸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車場。
臨時消防通道的右側應設置消防車行進路線的指示標志。
臨時消防車通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設施應能承受消防車通行壓力及工作荷載。
臨時消防車道與臨時用房(宿舍)的距離不宜小于5米,且不宜大于40米。
消防車道的出入口宜布置在不同方向,數量不宜少于2個,當確有困難只能設置1個出入口時,應設置滿足消防車通行的環形道路。
臨時應急照明設置:
設置位置 疏散通道
技術要求 宜選用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燈具,疏散的照度值不應小于0.5Ix,且自備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小于60min.
設置位置 疏散照明應設置在出口的頂部,墻面的上部和頂棚上
五、設備設施布局規范?
16.5.1 傳聲器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合理布置揚聲器和傳聲器,使傳聲器位于揚聲器輻射角之外;
2 當室內聲場不均勻時,傳聲器宜避免設在聲壓級高的部位;
3 傳聲器應遠離諧波干擾源及其輻射范圍;
4 廳堂類會議場所應在主席臺臺口和觀眾席等處分別設置傳聲器插座;
5 具有演出功能的會議場所,現場多個工位同時需要傳聲器信號時,宜設置傳聲器信號分配系統。
16.5.2 擴聲系統應釆取聲反饋抑制措施,除應符合本標準第16.5.1條的有關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內會場應具有合適的混響時間,以及平直的頻率特性;
2 應選擇指向性強的揚聲器和傳聲器,減少傳聲器拾到揚聲器直達聲引起的擴聲嘯叫;
3 必要時可使用均衡器來補償聲場頻率特性,改善聲反饋;
4 擴聲系統宜加入反饋抑制器或移頻器來抑制聲反饋;
六、交通設施安裝規范?
為更好地適應公路建設的需要,交通部交公路發【1999】739號文決定對1994年6月日實施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及施工技術規范》(JrrJ 074—94)進行修訂,并委托交通郡公路科學研究院負責。
修訂工作堅持“安全、環保、舒適、和諧”的公路建設理念,在全面總結1994年以來我國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的使用經驗、借鑒和吸收國外的相關標準和先進技術的基礎上進行,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安全至上”的指導思想。修訂后的規范分為《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施工技術規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三冊。
本《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分為十一章,分別是:1總則、2術語、3護欄防撞性能、4路基護欄、5橋梁護欄、6交通標志、7交通標線、8隔離柵和橋梁護網、9防眩設施、10輪l廓標、II活動護欄。與原規范相比,
進一步明確了公路護欄的防撞性能,調整、擴充了護欄的防撞等級,對各類型式護欄的設置原則作了較大修改,完善了護欄端部處理和過渡處理的內容;增加了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活動護欄的內容;重點強調了設計原則和設計方法,并為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留有余地;引入了路側安全凈區、寬容設計、運行速度和安全性評價等概念。
七、小型游樂設施驗收規范?
小型游樂設施驗收要經過市場監管局的特種設備驗收合格才能使用。
八、農業環保設施建設規范?
第一條 本規范適用于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的指導和評估。
第二條 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是指在畜禽糞污處理過程中,通過生產沼氣、堆肥、漚肥、沼肥、肥水、商品有機肥、墊料、基質等方式進行合理利用。
第三條 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應堅持農牧結合、種養平衡,按照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的原則,對源頭減量、過程控制和末端利用各環節進行全程管理,提高糞污綜合利用率和設施裝備配套率。
第四條 畜禽規模養殖場應根據養殖污染防治要求,建設與養殖規模相配套的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并確保正常運行。
第五條 畜禽規模養殖場宜采用干清糞工藝。采用水泡糞工藝的,要控制用水量,減少糞污產生總量。鼓勵水沖糞工藝改造為干清糞或水泡糞。不同畜種不同清糞工藝最高允許排水量按照GB 18596 執行。
第六條 畜禽規模養殖場應及時對糞污進行收集、貯存,糞污暫存池(場)應滿足防滲、防雨、防溢流等要求。
固體糞便暫存池(場)的設計按照GB/T 27622執行。污水暫存池的設計按照GB/T 26624執行。
第七條 畜禽規模養殖場應建設雨污分離設施,污水宜采用暗溝或管道輸送。
第八條 規模養殖場干清糞或固液分離后的固體糞便可采用堆肥、漚肥、生產墊料等方式進行處理利用。固體糞便堆肥(生產墊料)宜采用條垛式、槽式、發酵倉、強制通風靜態垛等好氧工藝,或其他適用技術,同時配套必要的混合、輸送、攪拌、供氧等設施設備。豬場堆肥設施發酵容積不小于0.002 m3×發酵周期(天)×設計存欄量(頭),其它畜禽按GB18596 折算成豬的存欄量計算。
第九條 液體或全量糞污通過氧化塘、沉淀池等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氧化塘、貯存池容積不小于單位畜禽日糞污產生量(m3)×貯存周期(天)×設計存欄量(頭)。單位畜禽糞污日產生量推薦值為:生豬0.01 m3,奶牛0.045m3,肉牛0.017 m3,家禽0.0002 m3,具體可根據養殖場實際情況核定。
第十條 液體或全量糞污采用異位發酵床工藝處理的,每頭存欄生豬糞污暫存池容積不小于0.2 m3,發酵床建設面積不小于0.2 m2,并有防滲防雨功能,配套攪拌設施。
第十一條 液體或全量糞污采用完全混合式厭氧反應器(CSTR)、上流式厭氧污泥床反應器(UASB)等處理的,配套調節池、厭氧發酵罐、固液分離機、貯氣設施、沼渣沼液儲存池等設施設備,相關建設要求依據NY/T 1220執行。沼液貯存池容積依據第九條確定。
利用沼氣發電或提純生物天然氣的,根據需要配套沼氣發電和沼氣提純等設施設備。
第十二條 堆肥、漚肥、沼肥、肥水等還田利用的,依據畜禽養殖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技術指南合理確定配套農田面積,并按GB/T 25246、NY/T 2065執行。
第十三條 委托第三方處理機構對畜禽糞污代為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應依照第六條規定建設糞污暫存設施,可不自行建設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
第十四條 固體糞便、污水和沼液貯存設施建設要求按照GB/T 26622、GB/T 26624和NY/T 2374執行。
第十五條 第三方處理機構糞污收集、處理和利用相關設施設備要求,參照相關工程技術規范執行。
第十六條 各省(區、市)可參照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
九、臨時消防設施規范?
(一)規章制度、組織機構的建立和責任制落實情況
1.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應遵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協助,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按國家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用電安全、動火審批、巡邏值班、安全檢查等各項管理制度。
2.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應當服從承包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3.國家、省重點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包括: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制度、方案、預案;消防組織機構、負責人、義務消防隊;消防設施器材維修驗收記錄;電氣焊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施工現場消防檢查記錄。
4.高層建筑和國家、省、市重點工程的建筑工地,必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對義務消防隊員要定期組織消防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演練,使其掌握防火知識和滅火器材的使用。
(二)臨時消防車道的設置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便于消防車輛出入的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4m,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和地面承載能力,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高層建筑和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筑工地,應設置環形的臨時消防車道;設置環形車道確有困難的;應沿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兩個長邊設置臨時消防車道;盡頭式臨時消防車疲乏應設置回車道或回車場。
(三)滅火器的配置
施工現場、工棚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ABC型干粉滅火器,做到布局合理;重點部位應重點防范,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并落實定人、定責經常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滅火器材好有效。
(四)消防水源的設置
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水源,按裝臨時室外簡易消火栓或設置臨時消防水池,保證在火災延續時間內消防用水總量要求。
2、國家、省重點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于80mm,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消防水帶;并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作為施工用水管線。
3、臨時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應當科學合理,便于操作,設專人管理,保證臨時消防供水需求。
4、臨時消防水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并保證連續不斷供電。
5、國家、省重點工程的實施現場宜設臨時消防抬泵及配套的滅火置。
(五)用火用電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況
1、電焊工、氣焊工等從事電器設備安裝的電氣焊切割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進行動火作業前,因嚴格行動火審批手續,做好動火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清理動火現場,采用不燃材料進行分割,陪有專人監管和滅火器材,動火完畢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在豎向井道或高空動為時,必須采取嚴密的防火措施和滅火準備工作。
2.施工現場的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得小于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得小于10cm,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內禁止存放氧氣瓶乙炔瓶;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3.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的安裝、配電線路的的敷設必須符合電力規范要求,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臨時用電必按過載保護裝置。750瓦以上大功率照明設備應用支架支撐,照明燈具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距離必須距可染物件和可染物的水平間距50cm以上,電源引入線有隔熱保護措施。
4.施工現場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 ,落實專人負責保管,配備滅火器材,且嚴禁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場所吸煙和使用明火
5.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臨時庫房采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用庫房儲存,并分類單獨存放。不準在建筑工程內、庫房調配油漆燃料。
6.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內不準設置臨時倉庫,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建筑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時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消除。
7.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保溫材料應具備有質量體系認證書和檢驗報告等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8.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嚴禁隨意吸煙,應設置專門的吸煙安全場地,嚴禁在吸煙安全場地外吸煙或亂丟煙頭。
9.從事油漆刷涂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派人看護。
(六)工地的民工工棚的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將食堂和宿舍設在同一工棚內。
2.建筑工程工棚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應符合現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嚴禁使用木板、竹片、毛氈等可燃材料搭設建筑工程工棚,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房間內住20人以上或建筑面積100?O以上必須設置不少于兩處的安全出口,居住100人以上或建筑面積500?O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3.生活區的用火應當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生活用火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用火點和使用燃料應當分開設置和堆放,使用時落實專人管理,使用后應當指派專人查看余火熄滅情況。
4.建筑工程工棚內的配電線路必須嚴密套管保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工棚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對用電設備必須落實責任,統一安裝管理。
5.建筑工程工棚區內應當按規定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ABC型干粉滅火器和設置臨時固定消防給水滅火設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6.禁止無關的人員在建筑工程工棚內居住,尤其是老人和小孩。
十、公路驛站設施管理規范?
一、實行驛站“四個一”責任人管理,賦予責任人職責,明確了每名責任人的工作內容,提升管理效能。
公路驛站“四個一”責任管理,是指各縣區公路中心對轄區內每一處驛站,落實“一名行政領導、一名監管員、一名站長、一名管理員”四個責任人共同管理驛站。
各縣區主要負責人是驛站管理第一責任人,“四個一”責任人是直接責任人,強化責任監督與管理。行政領導,由各縣區公路中心分管養護的領導擔任,負責驛站運行監管工作。組織協調驛站監管員、站長、管理員的工作,并進行監督考核;掌握驛站運行情況,落實驛站管理工作任務,解決驛站運行中出現的問題;驛站監管員,由各縣區公路中心養護科負責人兼任,負責驛站運行監管工作。具體負責驛站運行維護計劃編制、資金任務落實。安排驛站維護保養工作,定期組織檢查考核,負責驛站日常運行監管,協助行政領導組織處置驛站應急突發事件;驛站站長(驛站負責人),由各縣區公路中心公路站站長或副站長兼任,負責驛站日常運行管理。指導驛站管理員開展日常工作,對驛站停車場、公廁、休息室、綠化區等運行情況進行日常檢查;落實驛站設施維護管理,及時處置驛站運行中的各種問題;驛站管理員,由各縣區公路中心公路站職工擔任,負責驛站日常管理及應急防疫工作。指導驛站保安人員、清潔人員、維修人員開展日常工作,協助驛站站長每天巡查驛站運行情況并做好巡查日記,及時處置驛站運行中出現的問題。
二、強化驛站安保和服務人員管理,提升服務質量。
各公路驛站(含合作企業)至少配備一名專職安保和服務人員,24小時值守。驛站安保員,具體負責車輛入出、停放管理、安全保衛、安全生產等工作;驛站服務員,具體負責環境衛生、綠化管護、接待服務等工作。安保和服務人員要身體好、素質高,能勝任該工作,身份最好為黨員。公路驛站加強對安保和服務人員管理,實行服務質量獎罰考核,以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提升公路驛站的服務質量。
全市公路系統將適時推行驛站“四個一”責任書的簽訂和“四個一”責任掛牌管理,并落實驛站績效考核管理,以強化責任落實,增強工作透明度,不斷提高公路驛站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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