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超標處罰標準? 蔬菜超標處罰標準?
一、環保超標處罰標準?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四條
企業事業單位違反本法規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責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未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備治理能力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對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還可以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違法排放水污染物等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 污染環境罪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蔬菜超標處罰標準?
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3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產品,不得銷售:
(一)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
(二)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四)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三、農藥超標處罰標準?
第二十條指導意見為:重金屬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禁用農藥殘留超過藥品標準限度的,不適用于《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生產、銷售的中藥飲片不符合藥品標準,尚不影響安全性、有效性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而《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生產、批發的藥品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違法零售的藥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生產、銷售的中藥飲片不符合藥品標準,尚不影響安全性、有效性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明礬超標處罰標準?
第一種意見認為,食品添加劑超標,是指超出《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2007)規定的限定范圍或限定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屬于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的產品。應認定為《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所指的可能危及人體健康的工業產品和《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所指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對經銷商的行為,工商局部門應當依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種意見認為,超出限定范圍或限定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都屬于“添加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超標的食品屬于《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和第四十六條所指的“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經銷商經營的食品中的添加劑超限量的行為,工商部門應當適用《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八十五條第(一)項予以查處。
第三種意見認為,超法定使用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即食品添加劑超標),應當認定為“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超標的食品屬于《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所指的“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經銷商經營的食品中的添加劑超限量的行為,工商部門應當適用《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八十五條第(二)項予以查處。
第四種意見認為,食品添加劑超標的食品屬于其他含量、指標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對此,不能直接進行處罰,必須首先責令經營者停止經營,在責令其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后,仍拒不停止經營的,才能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對“仍拒不停止經營的”情形進行處罰。
第五種意見認為,《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條明確添加劑標準也是食品安全標準內容之一。添加劑超標不合格應該是《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十一)項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同時是《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十三)項規定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工商部門應依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進行處罰。
五、北京污水排放處罰標準?
對單位污水排放處罰大于一萬元,小于三萬元。對個人污水排放大于一千元,小于三千元。
六、醫院甲醛超標處罰標準?
如果甲醛含量超過行業標準,那么就涉嫌犯罪。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七、廢氣超標排放處罰標準?
駕駛尾氣不合格車輛會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13條規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增加了“駕駛排放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代碼。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通行的”交通違法行為按照原代碼執行。
八、企業噪音超標處罰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1.標準的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工廠及有可能造成噪聲污染的企事業單位的邊界。
2.標準值
各類廠界噪聲標準值如下:
類別 晝間 夜間
一類 55分貝 45分貝
二類 60分貝 50分貝
三類 65分貝 55分貝
四類 70分貝 55分貝
3.各類標準適用范圍的劃定
一類標準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
二類標準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及商業中心區。
三類標準適用于工業區。
四類標準適用于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
4.各類標準適用范圍由地方人民政府劃定。
5.夜間頻繁突發的噪聲(如排氣噪聲)。其峰值不準超過標準值10分貝,夜間偶然突發的噪聲(如短促鳴笛聲),其峰值不準超過標準值15分
九、不是污水排放口的污水超標能否進行處罰?
可以進行處罰,嚴重的污染企業或個人要受到法律處理
十、食品脫氫超標處罰標準?
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二)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這屬于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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