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準的實施年份?
一、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準的實施年份?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準
CJ 3025-1993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3-07-17批準 1994-01-01實施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放污水污泥的標準值及其檢測、排放與監督。
本標準適用于全國各地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地方可根據本標準并結合當地特點制訂地方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準。如因特殊情況,需寬于本標準時,應報請標準主管部門批準。
二、城市污水排放標準?
標準如下:城市里若是有國家排水管網的區域,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網,執行地方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標準;若是沒有市管網的城鎮區域和農村的生活污水則需要直排,例如排到河流,則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執行一級標準。
《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噪聲、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三、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
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準。
2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準。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準。
4、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執行一級標準(Ⅲ類水域: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游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5、排入GB3838Ⅵ、Ⅴ類水域執行二級標準(Ⅵ類水域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Ⅴ類水域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6、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準。
四、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標準?
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廢水和醫院污水,應達到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相關行業的國家排放標準、地方排放標準的相應規定限值及地方總量控制的要求。
五、工業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
1 工業污水處理廠必須滿足國家和地方的相關環保法規的排放標準,不能直接將污水排放到環境中。2 原因在于工業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含有有機物、重金屬、酸堿度等污染物質的廢水,若不進行處理,會對環境和人類的健康造成極大的危害。3 根據國家標準,工業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標準應達到以下要求:CODcr ≤100mg/L,BOD5 ≤30mg/L,SS ≤50mg/L,pH值為6-9,氨氮 ≤15mg/L,總磷 ≤1.0mg/L,總氮 ≤15mg/L等。另外,不同類型的工業污水還需要分別制定相應的排放標準。
六、污水處理廠氯排放標準?
工業污水中的余氯≥0.05mg/L就屬于達標,而國家規定出廠水的余氯含量≥0.3mg/L才可以,因此供水公司一般將其控制在0.3mg/L-0.5之間。氯是一種非金屬元素,它屬于鹵族之一。氯氣在常溫、常壓下為黃綠色氣體,其化學性質十分活潑,但是具有毒性。氯以化合態的形式廣泛存在于自然界當中,它對人體的生理活動也有重要意義。
七、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指標?
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廢水和醫院污水,應達到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相關行業的國家排放標準、地方排放標準的相應規定限值及地方總量控制的要求。
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準執行。
八、鄉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促進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管理,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污水資源化利用,保障人體健康,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結合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分年限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和污泥中污染物的控制項目和標準值。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執行本標準。 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廢水和醫院污水,應達到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相關行業的國家排放標準、地方排放標準的相應規定限值及地方總量控制的要求。 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九、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適用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準與國家專業排放標準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準實施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準。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準。
表1《標準》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項目基本控制項目一級標準二級標準三級標準
A標準B標準
1化學需氧量(COD)(mg/L)50/6060/60100/120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10/2020/2030/3060
3懸浮物(SS)(mg/L)10/2020/2030/3050
4動植物油(mg/L)1/203/205/2020
5石油類(mg/L)1/103/105/1015
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0.5/51/52/55
7總氮(以N計)(mg/L)15/-20/---
8氨氮(以N計)(mg/L)5(8)/158(15)/1525(30)/25-
9總磷(以P計)(mg/L)1/0.51.5/0.53/15
10色度/稀釋倍數30/5030/5040/8050
12糞大腸菌群數(個/L)103/-104/-104/-
十、城鎮污水處理廠氨氮排放標準城鎮污水氨氮排放標準?
一級A標準為5(8),一級B標準為8(15),二級標準為25(30) 括號內數值為水溫≤12度時的控制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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