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活污水處理辦法?
一、云南省生活污水處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保障設施正常運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及其監督管理。
農村生活污水指行政村居民生活活動中產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沖廁、洗滌、洗浴和廚房等排水。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指對農村生活污水進行集中或分散收集處理的設施,包括污水收集系統和污水處理系統。
第三條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堅持“政府主導、群眾參與,屬地為主,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實現“設施完好、管理規范、運行穩定、治理有效”的目標。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四條 縣級人民政府作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加強對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縣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明確運維主管部門,建立運維資金保障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組織運維主管部門、有關職能部門、鄉鎮(街道)、村(社區)委員會、村民、運維單位開展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
第五條 運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具有相應能力的第三方專業機構承擔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具體工作。
第六條 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應按照縣級人民政府或運維主管部門要求,根據縣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在有關職能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相關具體工作,或配合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工作。
第七條 村(社區)委員會應在鄉鎮(街道)人民政府領導下,積極配合做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相關工作,將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納入村規民約并實施,組織村民自覺管理院內戶管、改廁化糞池,避免污水亂排亂放和亂潑亂倒,及時清理村內和周邊排水溝渠垃圾和淤泥等;落實專人對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情況進行日常巡查、檢查和監督,對影響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和危及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行為予以勸阻,并及時向運維主管部門報告。
村民以及其他向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增強生態文明意識,依照法律法規、本辦法規定和村規民約,合理使用污水處理設施,有權制止并舉報破壞污水處理設施的行為。
第八條 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的指導,監督管理設施出水水質;農業農村、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發展改革、財政等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二、云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南?
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4);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園林綠化用泥質(GB/T 23486);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技術標準(GB/T 51347-2019);
云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53/T 953-2019);
《西南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南》(試行);
《云南省農村廁所改造建設技術指南》(試行);
《環境工程技術規范制訂技術導則》(HJ526-2010);
《農村生活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574-2010);
《厭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6-2010);
《高原湖泊區域人工濕地技術規范》(DB53/T?306-2010);
《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5-2010);
《污水穩定塘設計規范》(HJJ/T54-93);
《污水過濾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8-2010)
三、云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規范?
云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情況,將規模分成5 m3/d 以下(不含5m3/d)和5 m3/d~500 m3/d 兩種類型。處理規模5 m3/d 以上(含5 m3/d),除法律法規明確要求不得設置排污口外;出水直接排入湖泊等封閉、半封閉等環境敏感區水域的,執行一級標準的A 標準;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 Ⅱ、Ⅲ類功能水域的,執行一級標準的B 標準。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 Ⅳ、Ⅴ類功能水域的,執行二級標準。出水直接排入村莊附近池塘等環境功能未明確水體的,執行三級標準,應保證受納水體不發生黑臭。處理規模5 m3/d 以下(不含5 m3/d),執行三級標準。
此外云南省鼓勵優先選擇氮磷資源化與尾水利用技術、手段或途徑,尾水利用應滿足國家或地方相應的標準或要求。其中,用于農田、林地、草地等施肥的,應符合施肥的相關標準和要求,不得造成環境污染;用于農田灌溉的,相關控制指標應滿足GB 5084 規定;用于漁業的,相關控制指標應滿足GB 11607 規定;用于景觀環境的,相關控制指標應滿足GB/T 18921 規定;用于其他用途的,執行國家或云南省相應尾水利用水質標準。
四、污水處理消泡劑污水處理消泡劑?
污水處理消泡劑用于消除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泡沫,是水處理過程中常用的化學助劑,需要配絮凝劑,沉降劑,氨氮去除劑,COD去除劑等化學助劑才能完成處理污水,達到循環使用或排放的標準。
五、污水處理,污水處理為什么要曝氣,污水處理工藝?
曝氣池的作用:
曝氣池一般和沉淀池組成聯合工藝流程。設置在曝氣池前面的稱初次沉淀池,設置在曝氣池后面的稱為二次沉淀池,分別用于廢水的預處理和后處理。曝氣池也有和二次沉淀池合建的。這種設施由曝氣區、導流區、沉淀區、回流區四部分組成。
導流區的作用是使污泥凝聚和使氣水分離,為沉淀創造條件。在曝氣區內廢水與回流污泥充分混合,然后經導流區流入沉淀區,澄清后的水經溢流堰排出。沉淀污泥沿曝氣區底部回流入曝氣池。這種設施結構緊湊,流程短,可以節省污泥回流設備。
使用原因:
曝氣是使空氣與水強烈接觸的一種手段,其目的在于將空氣中的氧溶解于水中,或者將水中不需要的氣體和揮發性物質放逐到空氣中。換言之,它是促進氣體與液體之間物質交換的一種手段。
它還有其他一些重要作用,如混合和攪拌。空氣中的氧通過曝氣傳遞到水中,氧由氣相向液相進行傳質轉移,這種傳質擴散的理論,應用較多的是劉易斯和惠特曼提出的雙膜理論。
六、污水處理原理?
物理方法:格柵——通過機械的間隙截留水中大顆粒污染物;沉砂——利用水中雜志密度不同使其沉淀在池底部進而排出;沉淀——采用絮凝劑使水中膠體聚集形成絮體,進而沉淀至池體底部排出;濾池——利用濾料顆粒的吸附性和空隙,截留水中污染物。
化學方法:利用污水中物質與添加劑的化學反應使其固話,從水中沉淀脫離(如化學除磷);
生物方法:利用微生物菌團消耗水中污染物(BOD、N、P等),然后將剩余污泥(微生物菌團)排出,使污水變清;?
七、污水處理異常?
污水處理出現異常水的情況很多。
1、進水出現異常。就要適量的對調節池進水調節了,防止出現水質波動過大的現象。
2、出水出現異常,一般來說就是預處理不到位,生化單元處理不了。常規處理辦法就是做回流,增加其處理時間,直到達標為止。具體事件需要具體分析。可以私信我聊聊。
八、鹽酸污水處理?
冶金廠鹽酸酸洗廢水處理最常用的方法是加熱分解法,廢液經過預濃縮器濃縮后噴入高溫焙燒反應爐,分解成HCl和Fe2O3,HCl氣體經過旋風除塵器、預濃縮器進入吸收塔,在吸收塔內用水把Hcl氣體吸收成18%~20%的鹽酸回用于帶鋼酸洗,反應爐底部排出的Fe2O3成為副產品,進行回收利用。
如果僅排放不回收也可以采用中和方式處理,比較經濟的方法是用石灰。
九、污水處理標準?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準值分為一級標準、二級標準、三級標準。一級標準分為A標準和B標準。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法律依據】: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排水戶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有關排放標準;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十、污水處理口號?
、科學發,提高水平。
2、污水處理,民生工程。
3、加快處理,創建文明。
4、污水治理,造福子孫。
5、治污連著你我他,碧水藍天靠大家。
6、加強污水處理,推進治污減排。
7、污水全處理,環保上臺階。
8、污水治理,碧水清流。
9、凈水清源,健康你我。
10、污水治理,提升形象。
11、改善環境,和諧社會。
12、全民參與,凈化環境。
13、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14、優美環境,造福人民。
15、加強治理,保護水質。
16、飲水思源,去污潔凈。
17、潔凈處理,營造和諧。
18、不怕污水流,就怕水流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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