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設施折舊年限規定(環保設施折舊年限規定最新)
一、折舊年限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是屬于國家法律一級的規范,其規定只要該法律部廢止,就一直按照這個執行,現在還沒有廢止,所以2011年繼續按這個執行。
二、消防設施折舊年限?
答:消防設施應屬于家具用具類別,按新稅法的規定,折舊年限應該是5年.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回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折舊年限
月折答舊率=年折舊率÷12
其中的"預計凈殘值率"一般為5%.
三、設備折舊年限規定?
生產設備10年,辦公設備5年,運輸設備4年,電子設備3年。
四、裝修折舊年限規定?
裝修費用折舊年限?
裝修費用計入固定資產需要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達到固定資產原價20%以上
2、以后使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延長年以上
3、改變新增了固定資產用途和功能如不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之一的,應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在租憑期內分攤.如果你是承租方,那么可以按下面的說法處理,如果裝修費用較小,可一次性記入當期的費用,如果費用額較大可計入待攤費用,再分期攤銷,不過攤銷期不能超過一年,也可以視金額大小在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具體由你根據貴企業的實業情況進行賬務處理.如是開業期間的費用,也同樣在開業后一次性計入開辦費,在五年內進行攤銷.
一般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值、預計殘值率和分類年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的預計殘值率為固定資產原值的3%-5%.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新稅法折舊年限,環保設備的折舊年限?
固定資產的殘值率是5% 1、 內資企業5% 2、 外資企業10%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 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 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 電子設備,為3年。
六、園林基礎設施折舊年限?
園林基礎設施拆舊就
年限15年
七、公共基礎設施折舊年限?
公共基礎設施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折舊年限分情況:
1、房屋建筑物折舊年限最低為20年以上(包括20年)
2、專用設備、交通工具、陳列品最低為10年以上(包括10年)
3、一般設備、圖書及其他最低為5年或5年以上
八、工程機械折舊年限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是屬于國家法律一級的規范,其規定只要該法律部廢止,就一直按照這個執行,現在還沒有廢止,所以2012年繼續按這個執行
九、折舊(攤銷)年限具體有哪些規定?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第六十七條 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準予扣除。 第六十八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稱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是指改變房屋或者建筑物結構、延長使用年限等發生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第(二)項規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改建的固定資產延長使用年限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外,應當適當延長折舊年限。 第六十九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所稱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第七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以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具體規定。應該是“硬性”的吧?
十、計提折舊年限的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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