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法律分析:生活飲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生活飲用水中化學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生活飲用水中放射性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生活飲用水的感官性狀良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九條 國家保護水資源,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植被,植樹種草,涵養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體污染,改善生態環境。
第十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先進科學技術的研究、推廣和應用。
第十一條 在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地表水水質分類:飲用水的水質標準是什么生活飲用
依照《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規定,地面水使用目的和保護目標,我國地面水分五大類:
Ⅰ類-- 主要適用于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Ⅱ類-- 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卵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
Ⅲ類-- 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回游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Ⅳ類-- 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Ⅴ類-- 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生活飲用水的水質標準可包括兩大部分:
1、法定的量的限值,指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中各種有害因素不影響人群健康和生活質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
2、法定的行為規范,指為保證生活飲用水各項指標達到法定量的限值,對集中式供水單位生產的各個環節的法定行為規范。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是從保護人群身體健康和保證人類生活質量出發,對飲用水中與人群健康的各種因素(物理、化學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規定,以及為實現量值所作的有關行為規范的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以一定形式發布的法定衛生標準。2006年底,衛生部會同各有關部門完成了對1985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修訂工作,并正式頒布了新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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