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評報告編制規范? 機構編制報告制度全文?
一、穩評報告編制規范?
一、標題部分:要求即全面又具體、簡潔,標題在表達所評事項時使用全稱。
二、項目概況:
評估事項的基本情況。對評估事項總體情況進行概要介紹,包括事項預期評估時間、規模、投入、涉及地區、實施時間等。
三、主體部分:
對項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分析。主要是在采取召開座談會、論證聽證會、問卷調查、公示公告、民意測評等方式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重大事項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全面分析。
四、項目風險預測:
重大事項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分析預測。對重大事項的出臺實施可能會帶來的各種穩定風險進行科學分析預測,梳理出不同的矛盾類型,研判矛盾的激烈程度,預設對評估事項出臺或實施將會出現的不穩定情況。
五、項目風險防范化解措施(方案):
不穩定因素的化解應對措施。針對研判分析預測所列矛盾或不穩定因素,成立化解處置領導小組,制定好維穩工作預案,提出化解建議,擬定解決的措施。
七、結論部分:
根據分析評估結果,確定評估事項的社會穩定風險等級及實施意見。
八、相關資料:
如土地證、征地拆遷或租賃協議及調查問卷、公示公告等印證資料。
二、機構編制報告制度全文?
第一條?為加強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規范機構編制報告工作,嚴肅機構編制紀律,根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等有關黨內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機構編制報告工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實事求是、規范有序,強化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機構編制報告主體責任,確保黨的機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
第三條?地方各級機構編制委員會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向上一級機構編制委員會書面報告上一年度的下列重要事項: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
(二)執行機構編制黨內法規、法律及行政法規、相關政策及決策部署情況;
(三)落實機構改革、重大體制機制和職責調整的情況;
(四)機構編制資源優化配置情況;
(五)執行機構限額、領導職數、編制種類和總量等規定情況;
(六)查處和糾正機構編制違紀違法行為情況;
(七)機構編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圍推廣價值的經驗做法和意見建議;
(八)其他應當報告的重要事項。
第四條?中央和地方各部門黨組(黨委)應當于每年1月底前,向本級機構編制委員會書面報告上一年度的下列事項: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本部門、本領域機構改革、重大體制機制和職責調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
(二)執行機構編制黨內法規、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規定情況;
(三)執行“三定”規定、權責清單和機構編制批復情況;
(四)在權限內使用和調整機構編制資源情況;
(五)對機構編制違紀違法行為查處以及所涉問題整改情況;
(六)機構編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圍推廣價值的經驗做法和意見建議;
(七)其他應當報告的重要事項。
第五條?地方各級機構編制委員會、中央和地方各部門關于機構編制工作的專項報告,按照專項工作有關要求進行。
第六條?機構編制報告工作應當力戒形式主義,著力減輕各地區各部門負擔,可以與機構編制實名管理、統計、規范性文件備案等相關工作在報送時點,內容上統籌安排。機構編制報告內容應當客觀真實、簡明扼要,具有實質性內容,不得夾帶有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編制配備等請示事項。
第七條?各級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機構編制報告的管理,建立登記、查閱、利用等有關制度,依托實名制管理平臺對機構編制報告進行綜合分析,向本級機構編制委員會報告。發現報告有漏報事項的,應當及時提醒糾正,必要時可要求補報或者重新報送。
第八條?各級機構編制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不得擅自對外公開機構編制報告內容。
第九條?各級機構編制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應當按照相應權限,統籌做好機構編制報告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糾正虛報瞞報、逾期不報等行為,情節嚴重的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十條?下級黨委向上級黨委報告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編委向本級黨委報告機構編制管理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房產測量規范最新版全文?
1、房屋按其外墻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多層房屋的建筑面積按各層建筑面積之和計算。
2、假層、閣(暗)樓和斜面結構屋面其室內凈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積計算。
3、房屋天面上層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樓梯間、電梯機房、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4、底層、夾層、地下室中以及獨立建造的自行車房、汽車庫,層高在2.20m以上(2.20m)的,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5、玻璃幕墻等作為房屋外墻的,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作為外墻僅為裝飾的,按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6、有伸縮縫的房屋,若其與室內相通的,伸縮縫計算建筑面積。
7、有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8、挑樓、全封閉的陽臺和挑廊,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9、復式、躍層建筑中的挑空層部分,不論層高多少,均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樓梯井不作為挑空層認定。
(二)計算一半建筑面積的范圍
1、敞開式陽臺和挑廊,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2、房屋中挑陽臺,其周邊設置欄桿等圍護結構、無雨罩的,以敞開式陽臺認定,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3、無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4、挑陽臺的底層投影部分,設有類似于樓上陽臺圍護結構的,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
(三)不計算建筑面積的范圍
1、在房屋屋頂周邊設置欄桿等圍護結構形成的曬臺、露臺等,不計算建筑面積。
2、房屋中與室內不相通的伸縮縫不計算建筑面積。
3、假層、閣(暗)樓和斜面結構屋內凈高在2.00m以下(不含2.00m)的部分不計算建筑面積。
4、挑樓、挑廊、挑陽臺的底層投影部分不計算建筑面積。
四、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規范?
回答如下:林地可行性報告是指對林地開發項目進行全面分析和評估,以確定開發該項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方案。制定林地可行性報告需要遵循以下規范:
1.明確報告的目的和范圍。確定報告的目的和范圍有助于確保報告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2.收集和分析相關數據。收集和分析林地開發項目的相關數據是制定可行性報告的基礎。
3.評估可行性方案。評估各種可行性方案,包括經濟、社會和環境方面的影響,以確定最佳方案。
4.編寫報告。編寫報告時,應清晰、準確地描述林地開發項目的各個方面,并提供詳細的分析和評估結果。
5.審查和修訂報告。在完成報告后,應進行審查和修訂,以確保報告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6.報告的公開和交流。報告應向公眾公開,并與相關利益相關方進行交流,以促進項目的透明度和可持續性。
五、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范?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的規范大概是這樣的,就是說總的說明這個研究報告的背景,研究報告的必要性,研究專題的概括,研究的編制依據。
還要分析發展前景,競爭情況的分析,市場的分析,推廣的分析。
還要有產品方案和建設規模,建設的條件以及技術方案,用工方案,建設方案,環境保護方案等。
六、編制審計報告的主要內容規范有哪些?
1、審計報告應當內容完整,結構合理,觀點明確,條理清楚,用詞恰當,格式規范。
2、審計組應當根據審計工作底稿以及相關資料,在綜合分析、歸類、整理、核對的基礎上,編制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
3、審計組組長應當對提出的審計報告的真實性負責。審計人員和審計組組長均不得將審計過程中查出的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行為隱瞞不報。
4、審計報告應當經審計組集體討論并由審計組組長定稿,按照規定及時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
5、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后,應當及時向審計機關提出審計報告;提出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六十日。
6、審計組所在部門根據審計報告及審核意見提出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書、審計建議書、移送處理書代擬稿,連同審計報告及審核意見報送復核機構或者專職復核人員復核。擴展資料審計報告的特點:1、它是根據審計過程所搜集的證據,經過去偽存真,而后編寫的,因此,是一份有根有據的審計工作總結。2、根據審計證據,以審計機關或審計專家的身份作評語,它是一份能起公證作用的證明書。3、根據審計過程所發現的問題,提出合理合法的建議。
七、入河排污口驗收報告編制規范?
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建設單位開展自主環境保護驗收指南 ,并按照所屬行業技術規范進行編制驗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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