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規范屬于法律法規嗎 環境監測規范屬于法律法規嗎為什么
一、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及《放射環境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技術規范。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司組織并負責起草。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解釋。
本規范確定了輻射環境質量監測、輻射污染源監測、放射性物質安全運輸監測以及輻射設施退役、廢物處理和輻射事故應急監測等監測項目、監測布點、采樣方法、數據處理、質量保證。規定了監測報告的編寫格式與內容等。
二、環境監測采樣技術規范?
答:環境監測采樣技術規范: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三、環境監測屬于哪個部門?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制定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擬訂相關標準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國家生態環境監測網和全國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國家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四、規則屬于法律法規嗎?
不是
法律規范不等于法律規則。法律規則是指采取一定的結構形式具體規定人們的法律權利、法律義務以及相應的法律后果的行為規范。
五、條例屬于法律法規嗎?
條例不是法律,但也不是單純的行政法規。
條例是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發布的,針對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內的某些具體事項而作出的,比較全面系統、具有長期執行效力的法規性公文。條例是法的表現形式之一。
六、環境監測技術屬于哪個系?
環境監測技術屬于環境科學專業。不過做這個工作的也有很多,比如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生物工程都是可以從事環境監測的,主要是要熟悉實驗室的儀器和操作。我就是化學工程與工藝的專業,從事的不是環境監測,但是我從事的是水質監測。總的來說監測都不難,只要會使用儀器都是可以進行此項工作的,因為監測標準,一般都有國標。
七、地方標準屬于法律法規嗎?
地方標準不屬于法律法規。因為地方標準是由地方標準化管理部門批準並發布的在本地區范圍內的統一標準,通常只是針對某個方面或某個產品而制定的,如環境保護,醫藥,工程建設等,產品一般是地方特色產品,如食品,煙酒等。要注意的是,地方標準不能與國家標準或法律法規相抵觸。
八、管理規定屬于法律法規嗎?
管理規定不屬于法律法規,但可以屬于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或規章。
九、省條例屬于法律法規嗎?
屬于法規。條例不是法律,法律是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效力適用于整個國家范圍。
管理條例屬于規范性法律文件,但位階較低,一般是省市政府制定的,只在特定區域內有效。國務院頒布的條例不是法律而是行政法規,行政法規屬于規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文件的性質,在實施過程中與法律的效力一致,法院在審理案件中應當把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同法律一樣列為法律依據。在判決主文中援引行政法規時,應當與法律一樣使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xxxx條例》xx條的規定,判決如下:”這樣的語句。而援引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應當使用“比照”;援引規章,應當使用“參照”。
條例具有對所有社會組織、所有社會成員,包括制定者本身的約束力,屬于規范性文件,用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與法律實施并無區別,任何組織、個人在條例未修改之前不能改變或拒絕實施,這就是它的法律性文件的性質。《立法法》第二條把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列為立法法的內容,可見行政法規具有法律性質需要立法法規范,但他不是法律只是法律性質的規范性文件國務院頒布的最嚴格水資源管理條例實施的時候與法律有同等效力,當然是依法治國、依法治水的依據。
《立法法》第六十五條
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
十、環境監測標準屬于強制性規定嗎?
環境監測標準屬于強制性規定。根據產品的用途、技術要求,有些產品是必須要硬性規定、無任何理由的強制性嚴格檢查,這種檢查方式叫強檢;而有些產品則不需要,只需要進行一般的例行性檢查即可,這種檢查方式叫非強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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