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管理辦法》最新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最新修訂
一、環境監測檔案管理辦法及分類?
管理:第一條為了加強環境保護檔案的形成、管理和保護工作,開發利用環境保護檔案信息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環境保護檔案,是指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直屬單位(以下簡稱環境保護部門),在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和活動中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和單位具有利用價值、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主要包括文書檔案、音像(照片、錄音、錄像)檔案、科技檔案、會計檔案、人事檔案、基建檔案及電子檔案等。
第三條環境保護檔案工作是環境保護部門的重要職責,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第四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在業務上接受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檔案管理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在業務上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環境保護部門檔案工作職責
第五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完善檔案工作管理體制,建立檔案管理機構,配備政治可靠、責任心強、具備檔案管理及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的正式專職檔案管理人員。環境保護部門辦公廳(室)檔案管理機構歸口負責本部門檔案管理工作。
第六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將檔案工作納入本部門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列入工作考核檢查內容,及時研究并協調解決檔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檔案工作與本部門整體工作同步協調發展。
第七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按照部門預算編制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科學合理核定檔案工作經費,并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對檔案工作經費的審計和績效考核,確保科學使用、專款專用。
第八條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確定文件材料的具體接收范圍,包括本部門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利用價值、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以及與本部門有關的撤銷或者合并部門的全部檔案。
二、環境監測管理辦法什么時候實施的?
為加強環境監測管理,根據《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本辦法為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9號,,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三、最新個人儲蓄管理辦法?
法律規定:
①個人存款實行實名制,憑存款人身份證件開設儲蓄或結算兩種賬戶;
②商業銀行應為個人儲蓄存款保密,除司法機關依法辦案需要外,商業銀行不接受他人的查詢,不得凍結和擅自扣劃個人存款;
③商業銀行破產、終止清算時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④個人存款利息收入由商業銀行代為扣繳5%的個人所得稅。
四、最新商業匯票管理辦法?
在貼現和再貼現方面,《辦法》明確,商業匯票的貼現人應為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有貸款業務資質的法人及其分支機構。
申請貼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為自然人、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及其分支機構和非法人組織。
持票人申請貼現,須提交貼現申請、持票人背書的未到期商業匯票以及能夠反映真實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的材料。
五、最新征信管理辦法?
征信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信息主體認為征信機構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有權向征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要求更正。
征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異議,應當按照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對相關信息作出存在異議的標注,自收到異議之日起20日內進行核查和處理,并將結果書面答復異議人。
經核查,確認相關信息確有錯誤、遺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機構應當予以更正;確認不存在錯誤、遺漏的,應當取消異議標注;經核查仍不能確認的,對核查情況和異議內容應當予以記載
六、處方管理辦法最新規定?
1.衛生部負責全國處方開具、調劑、保管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
2.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處方開具、調劑、保管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
3.醫師開具處方和藥師調劑處方應當遵循安全、有效、經濟的原則。處方藥應當憑醫師處方銷售、調劑和使用。
七、基金管理辦法最新規定?
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辦法,主要有以下幾點制度:
一,明確口徑登記備案制度;
二,確立合格投資者制度;
三,明確了解私募基金的募資規則;
四,提出規范投資運作行為的規則;
五,確立了對不同類別私募基金進行差異化行業自律和監管的制度。
八、最新職稱聘任管理辦法?
申報員級專業技術資格需要大專以上學歷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申報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需要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等等。
事業單位職稱聘任條件
(一)申報員級專業技術資格
大專以上學歷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二)申報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
1、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2、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三)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1、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助師級職務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助師級職務工作滿4年;
3、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助師級職務工作滿2年。
(四)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1、大學專科學歷,從事中級職務工作滿7年;
2、大學本科學歷,從事中級職務工作滿5年;
3、獲得碩士學位,從事中級職務工作滿4年;
4、獲得博士學位,從事中級職務工作滿2年;
5、博士后人員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動站前。
(五)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從事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工作滿5年。
九、印章管理辦法最新規定?
1.由行政主管保管,財務和法定代表私人印章分管;
2.建立登記簿,經濟類合同的進行印章使用登記;
3.印章帶出公司,需審批同意;禁止在空白文件蓋公章;
4.加蓋公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與印章一致;
十、最新大連失業證管理辦法?
一、失業人員辦證程序:
1、 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高中以上畢業證或無業證明、三張一寸免冠照片,到街道勞服站辦理《失業證》;
2、 在街道辦完證后,再持上述證件到區勞動服務中心(北京街50號)蓋章。
二、失業職工辦證程序:
1、 先持《終止、解除合同證明》到大連市勞動就業市場(蓮花大廈后面)報到登記,然后再持戶口簿、身份證、三張一寸免冠照片及《終止、解除合同證明》到街道勞服站辦理《失業證》。
2、 在街道辦完證后,再持上述證件到區勞動服務中心蓋章。
《失業證》的辦理、使用須知
一、《失業證》的辦理
1、城鎮失業人員(失業青年、失業職工)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到所居住的街道勞動管理服務站辦理《失業證》,并由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審核,登記造冊,加蓋鋼印。
2、廢業或自行倒閉企業的職工,須持主管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的證明和本人身份的有關材料(檔案),到所居住的街道勞動管理服務站辦理《失業證》,并由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審核,登記造冊,加蓋鋼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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