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站能否轉參公編制 環境監測站能否轉參公編制人員
一、生態環境監測站參公嗎?
生態環境監測站為環保局下屬單位,參公。
二、參公編制能否調入公務員編制單位?
參公事業編制人員當然可以調入行政機關任職,在行政編制有空缺的情況下,還可以置換身份轉為公務員呢
所謂參公人員,實際上就是事業編制人員,不過這類人員不同于普通事業編制人員,他們不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而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執行公務員工資福利和晉升待遇。他們和公務員之間,除了一紙編制區別外,其他方面和公務員無異。
由于兩者幾無差別,很多地區已經出臺政策,實現參公人員和公務員無障礙交流,參公人員可以在行政機關有編制空缺的情況下,調入行政機關任職。反之,公務員也可以隨時調入參公單位任職。
但參公人員畢竟是事業編制,不是公務員,在很多地區從參公到行政機關仍屬于逆向流動,需要走調任程序,才能解決調動和身份問題。除此之外,因機構改革單位撤并整合,參公人員也可以隨職能劃轉分流到行政機關安置,不過,這種安置受機構和編制限額管理,只是人員的單純劃轉,不會輕易改變身份。換而言之,參公人員因機構改革并入行政機關后,一般不會置換為行政編制,變為公務員,而是繼續保持參公身份。
綜上,參公人員調入行政機關在目前形勢下,并無大的障礙,只要有接收單位,接收單位有空編,完全不是問題。
三、環保局環境監測站是不是參公單位?
環保局中基本有三種編制,一類是機關公務員,基本都是領導;二類是環境監察大隊,按照2013年的新規定,屬于事業一類,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三類是公益類事業單位,也是大家通常稱為純事業,如監測站等。 環保局是行政機關,也是執法機構 行政執法權限是由《行政處罰法》第17條的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環保局有處罰權限。
四、參公的編制問題?
參公指的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從事行政類職能的,參照公務員規范化管理。
其中的處級以上編制可為行政編制,也有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一般都為事業編制。
五、什么是參公編制?
參公編制全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也就是說雖然不屬于公務員序列里的行政編制,但是和公務員享受同等待遇。參公編制產的生原因可以追溯到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上,當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由于行政編制給予太少遠遠無法滿足需要,一些完全或者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里就產生了參公編制。
六、在鄉鎮政府全額事業編制人員能否參公?
原公務員是指政府口(即非黨群口)行政機關的干部,93年前就在這些單位的干部一般作為過渡公務員;93年后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須經過公務員考試才能成為公務員,領導職務可以從事業單位中通過提拔任命成為公務員。06年新公務員法實施后,黨群口機關干部也納入公務員的范疇。
如人大,組織部,檢察院,僑聯,統計局等。
06年新公務員法實施后,參公是指單位性質為事業,且具有行政職能,通過省上審批認定可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這類單位仍屬事業性質,人員編制仍為事業編制,只是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職務和工資按公務員序列核定和晉升。
但目前由參公調行政單位和30年工齡退休的問題還沒政策規定,即參公人員仍不能直接進行政機關;參公單位的干部達30年工齡仍不能提前退休。
編制分好幾種,有行政,機關工勤,事業,企業等編制。行政編制是指行政機關內的干部編制;行政機關內的工人為機關工勤編制;事業即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都為事業編制,包括參公單位的都屬事業編制;企業編制是指國企中的人員編制,目前企業一般不設編制。
編制其實有兩個概念:一是性質,二是數量。比如我是行政編制,是指我是機關里的干部;說統計局的下屬事業單位統計普查中心有8個編制,是指統計普查中心這個單位按編制只能進8個人,如果再進人,只能算編外人員。
請這方面的專家指正。
LZWZLX19821983說的有兩點值得商榷:1,事業人員不享受公務員待遇:公務員待遇不存在"享受"問題,機關和事業只是工資序列上不同,在基層,拿職稱工資的事業人員工資一般都比機關的高;即使有的地方公務員實施了"陽光工資"(即規范津貼補貼),但事業人員一樣有績效工資改革,總額還是比公務員高。
在基層,公務員的平均職務一般介于副科和科員之間,而事業專業技術人員平均崗位一般介于助理和中級職稱之間。平均工資都是專技的高些,至少也是相當的。2,公務員或是參照公務員同樣還可以再考其他機關的公務員,只要他的年齡和學歷等條件達到所報職位的要求并征得單位同意即可。
七、全額事業編制和參公編制哪個好?
參公的好一點。
因為參公的就幾乎相當于公務員了,有機會的話既可以在事業單位間調動,也可以在公務員單位中調動。而事業編制則只能在事業單位間調動流通。
簡單一點來說,就是事業單位不能調入公務員單位,而公務員單位則可以同時在事業編和公務員編兩者間調動,參公等同于公務員編制。
八、參公是個人編制還是單位編制性質?
參公單位是單位編制性質。在參公編制單位里,單位的性質還是事業單位屬性。但是參公單位的工作人員是要進行公務員登記,個人屬于公務員,也享受公務員待遇。
九、環境監測站是公務員編制嗎?
環境監測站不是行政編制,自然不是公務員編制。該單位是生態環境部門二級單位,省級編制為正處級全額事業單位。市縣同步設置,采用的是事業編制,由地方編辦核定人員職數,單位性質。是地方生態環境部門的二級單位,有的地方是全額事業編制,有的地方是差額事業編制,有的地方是自籌事業編制。還有一部分為編外輔助人員。
十、2021應急執法能否參公?
2021年的應急執法大隊隸屬于省市政府應急管理局,也就是2018年國家機構改革之前的安全生生監督管理局,2018年3月機構改革開始,將消防大隊,安監局合政府應急辦等單位合并成為應急管理局。下屬的消防大隊,應急管理(救援)隊等直屬事業單位全部編入參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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