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是生態環境保護什么工作 環境監測是生態環境保護什么工作內容
一、什么是生態環境保護?
環境保護是指人類為解決現實的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保障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而采取的各種行動的總稱。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術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經濟的、宣傳教育的等。
防治由生產和生活活動引起的環境污染,包括防治工業生產排放的“三廢”(廢水、廢氣、廢渣)、粉塵、放射性物質以及產生的噪聲、振動、惡臭和電磁微波輻射,交通運輸活動產生的有害氣體、液體、噪聲,海上船舶運輸排出的污染物,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學品,城鎮生活排放的煙塵、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二、什么是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1、加強宣傳教育:進行環保知識的教育,提出針對本項目環保工作的要求和環保措施,提高參建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注重環保的自覺性。
2、嚴格執行設計文件要求和國家及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的規定,依據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項目環境保護的管理制度與措施,嚴格遵照執行。
3、建立環保工作各級崗位責任制,明確職責,即領導層抓全面,管理層抓重點,實施層抓具體落實。同時建立定期檢查制度,每月對施工環保和水土保持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及時整改。
4、堅持環境保護工作與設計、施工統籌規劃,同步運作合理安排施工順序與時間,合理規劃施工用地,減少對環境的影響,環保與施工同步,恢復措施緊跟,施工中保護施工界外的地表植物和排水溝渠,施工后及時平整清理、恢復植物,完善排水系統、清除垃圾。
5、精心保護地表植被,對施工限界內的植物、草皮、樹木等做到盡力維護,盡可能將鏟除的草皮養護好用于地表防護。同時對施工廢棄物和生活垃圾集中運至指定垃圾處理場進行處理,嚴防逸散,對動植物造成損害。
6、加強對大氣質量的保護力度,在運輸水泥等易飛揚物料時用蓬布
三、什么是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改善區域環境質量的重要措施。隨著重點流域和區域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工作的不斷深入,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任務越來越重。當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任務是:防治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污染,綜合整治鄉鎮環境,促進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維護農村重要自然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提高城鄉居民的生活環境質量,確保農村經濟社會的健康、持續發展。
四、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工作怎么樣?
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主要是負責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和評價工作,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負責轄區內重點排污單位監督性監測,受地方政府委托做好執法監測、生態環境科研、規劃、評估等相關工作,為各級政府生態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撐;承擔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業務技術指導,為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五、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是干什么?
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主要是負責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和評價工作,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負責轄區內重點排污單位監督性監測,受地方政府委托做好執法監測、生態環境科研、規劃、評估等相關工作,為各級政府生態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撐;承擔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業務技術指導,為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六、什么是包括環境保護,生態建設?
環境保護、生態建設一般是指人類為解決現實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生態環境、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而采取的各種行動的總稱。
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的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術方面、行政管理方面,以及經濟方面、宣傳教育方面等。
七、堅持生態環境保護是指什么?
我國生態環境保護有以下四項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態環境建設并舉。在加大生態環境建設力度的同時,必須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徹底扭轉一些地區邊建設邊破壞的被動局面。
二是堅持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保護并重。應充分考慮區域和流域環境污染與生態環境破壞的相互影響和作用,堅持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保護統一規劃,把城鄉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保護有機結合起來,努力實現城鄉環境保護一體化。
三是堅持統籌兼顧,綜合決策,合理開發。正確處理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經濟發展必須遵循自然規律,做到近期與長遠統一、局部與全局兼顧,絕不允許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眼前和局部的經濟利益。
四是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使用誰付費制度。要明確生態環境保護的權、責、利,充分運用法律等手段保護生態環境。
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的目標是通過生態環境保護,遏制生態環境破壞,減輕自然災害的危害;促進自然資源的合理、科學利用,實現自然生態系統良性循環;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確保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八、什么是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
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闡明了我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理念、原則、目標、實施保障等重要內容,提出要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為我國生態文明領域改革作出了頂層設計。
方案分為十個部分,共56條,明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方針,立足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和新的階段性特征,以建設美麗中國為目標,以正確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為核心,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導向,保障國家生態安全,改善環境質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生態文明定義:
生態文明是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個新的階段,即工業文明之后的文明形態;生態文明是人類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這一客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生態文明是以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良性循環、全面發展、持續繁榮為基本宗旨的社會形態。
從人與自然和諧的角度,吸收十八大成果的定義是:生態文明是人類為保護和建設美好生態環境而取得的物質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總和,是貫穿于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的系統工程,反映了一個社會的文明進步狀態。
九、生態環境監測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生態環境監測管理,促進監測事業健康發展,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支撐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定義與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生態環境監測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生態環境監測是指依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對環境質量、生態狀況和污染物排放及其變化趨勢的采樣觀測、調查普查、遙感解譯、分析測試、評價評估、預測預報等活動。包括對大氣、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土壤、聲、光、熱、生物、振動、輻射、溫室氣體等環境要素質量的監測,對森林、草原、濕地、荒漠、河湖、海洋、農田、城市和鄉村等生態狀況的監測,以及對各類污染物排放活動的監測。
第三條【工作原則和目標】
生態環境監測實行依法監測、科學監測、誠信監測的原則。
從事生態環境監測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生態環境監測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保障生態環境監測活動的獨立、公正,維護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公信力和權威性。
第四條【地位與作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是服務于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礎性公共事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生態環境監測事業納入同級人民政府編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納入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保障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正常開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和鼓勵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參與生態環境監測活動,推進生態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制度化、規范化。
第五條【管理體制與部門職責】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制定生態環境監測標準規范,對生態環境監測統一監督管理。
國務院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林草、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氣象等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按照統一的生態環境監測標準規范,組織實施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監測活動。
縣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監測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依法規定的職責分工,實施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監測活動。
第六條【科技進步與表彰】
國家支持生態環境監測高新技術、先進裝備的研究、開發應用和推廣,鼓勵開展新型污染物、應對新興環境問題和履行國際環境公約涉及污染
十、生態環境監測工作人員具備的條件?
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應建立和保持人員管理程序。明確技術人員好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任職要求和工作關系,建立實施行為公正、受到監督、勝任工作、履行職責。
1、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應保證人員數量、及其專業技術背景、工作經歷、監測能力能與所開展的監測活動相匹配。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同等能力的人員數量應不少于生態環境檢測人員總數的15%。
2、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技術負責人應掌握機構所開展的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范圍內的相關專業知識,具有生態環境監測領域相關專業背景或教育培訓經歷,具備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同等能力,且具有從事生態環境監測相關工作5年以上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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