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周邊環境監測(基坑周邊環境監測主要包括)
一、深基坑周邊安全規范?
基坑臨邊防護欄桿高度和設施:
1.基坑臨邊防護采用30×30mm方鋼制作,立柱采用50×50mm方鋼,底座使用膨脹螺栓與地面固定牢靠。
2.防護欄桿立桿高度1200mm,欄桿高度1200mm,標準長度2000mm每檔,刷紅白或者黑黃警示漆并在中間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語牌,底部設200mm高紅白或黑黃相間擋腳板。
3.基坑排水措施:在防護欄桿外側設置排溝,采取有組織排水。
4.基坑周邊設置夜間警示燈。
5.護欄外側還可以懸掛提示牌,內側懸掛提示牌。
二、基坑工程周圍環境監測的內容有( )?
基坑工程周圍環境檢測內容有:1.臨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傾斜監測2.坑外地形的變形監測3.地下管線的沉降和位移監測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知識。支護結構監測包括:對圍護墻側壓力、彎曲應力和變形的監測;對支撐梁軸力、彎曲應力的檢測;對腰梁軸力、彎曲應力的檢測;對立柱沉降、抬起的檢測。基坑工程定義:基坑工程是集地質工程、巖土工程、結構工程和巖土測試技術于一身的系統工程。其主要內容:工程勘察、支護結構設計與施工、土方開挖與回填、地下水控制、信息化施工及周邊環境保護等。
三、基坑周邊堆放物料的影響?
基坑周邊對方物料就是在坑邊坡頂加載,為了防止坡頂塌陷,要求堆放物料必須在坡頂邊一米以上。
四、基坑周邊幾米能堆放物料?
如工程為自然放坡,則在坑深向外45度角以外可堆放物料;如邊坡采用支護結構,則按設計計算規定一般上部2米范圍外都可堆放物料。
五、基坑支護應保證基坑周邊怎樣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保證周邊建筑物變形不能太大,房屋發生不均勻沉降不應超過規范限制,道路沉降不能過大,周邊的地下管線變形不能過大要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六、基坑周邊必須設置截水溝的規范?
(一)設置截水溝的位置。在無棄土堆的情況下,截水溝的邊緣離開挖方路基坡頂的距離視土質而定,以不影響邊坡穩定為原則。
如系一般土質至少應離開5m,對黃土地區不應小于lm并應進行防滲加固。
截水溝挖出的土,可在路塹與截水溝之間修成土臺并夯實,臺頂應筑成2%傾向截水溝的橫坡。
路基上方有棄土堆時,截水溝應離開棄土堆腳1~5m,棄土堆坡腳離開路基挖方坡頂不應小于lm,棄土堆
七、深基坑周邊建筑沉降報警處置措施?
深基坑周邊的建筑如果超出警戒值,就應該立即停止基坑施工并撤走基坑內所有施工人員及機具。撤走基坑周邊10米內所有重物,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加強基坑支護,增加監測。如果建筑物不在沉降,可以繼續施工,如果建筑物繼續沉降,應立即回填。
八、基坑周邊多少m是堆放安全距離?
12米深基坑開挖對臨近建筑物的安全距離為三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二○○九年五月十三日發布《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中的附屬文件,深基坑工程為: (一)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九、基坑周邊多少米不得放重型機械?
一般最少保證1倍基坑深度范圍以外,比如基坑深度10米,則重物離坑邊最少10米,當然越遠越好。如果在1倍深度范圍以內,基坑支護設計時會考慮一定的坡頂超載,可以咨詢基坑支護設計單位。
規范要求。基坑周邊1.2m范圍內不得堆載,3m以內限制堆載,坑邊嚴禁重型車輛通行,堆載荷載不得大于15KN/m。
十、基坑周邊建筑物沉降量超過預警值?
當基坑周邊的建筑物沉降量超過預警值,因立即停止基坑施工并撤走基坑內所有施工人員及機具。撤走基坑周邊10米內所有重物,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加強基坑支護,增加監測。如果建筑物不在沉降,可以繼續施工,如果建筑物繼續沉降,應立即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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