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618-1995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GB 15618-1995是關于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方面的國家強制標準。該標準的具體編號及名稱為:GB 15618-1995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本標準的具體適用情況如下:
本標準按土壤應用功能、保護目標和土壤主要性質,規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濃度指標值及相應的監測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嘗林地、自然保護區等地的土壤。
什么是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殘留積累,以不致造成作物的生育障礙、在籽粒或可食部分中的過量積累(不超過食品衛生標準)或影響土壤、水體等環境質量為界限。
GB15618-1995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15618-1995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關于土壤環境質量分類中果園屬于哪一類?
根據土壤應用功能和保護目標,劃分為三類: Ⅰ類主要適用于國家規定的自然保護區(原有背景重金屬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茶園、牧場和其他保護地區的土壤,土壤質量基本 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類主要適用于一般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等土壤,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類主要適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礦產附近等地的農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標準分級 一級標準 為保護區域自然生態,維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環境質量的限制值。 二級標準 為保障農業生產,維護人體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級標準 為保障農林業生產和植物正常生長的土壤臨界值。 各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標準的級別規定如下: Ⅰ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一級標準; Ⅱ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二級標準; Ⅲ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三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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