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罪立案標準及案例?
一、污染環境罪立案標準及案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1.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2.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的;
3.排放、傾倒、處置含鉛、汞、鎘、鉻、砷、鉈、銻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3倍以上的;
4.排放、傾倒、處置含鎳、銅、鋅、銀、釩、錳、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10倍以上的;
二、污染環境案例?
一、吉林前郭“8·29”污染環境案
2022年8月,吉林省前郭縣公安機關根據生態環境部門通報線索,偵破一起污染環境案,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經查,2022年6月至8月,王某、齊某等人在未取得相關資質的情況下,在前郭縣一廢棄養豬場搭建化工生產設備,生產某染料中間體。期間,利用暗管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酸性液體直排外環境。涉案廢液經鑒定為危險廢物,造成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污染。
二、安徽歙縣章某新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系列案
2022年11月,安徽省歙縣公安機關根據工作中發現線索,偵破非法捕撈水產品系列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查扣三重刺網、地籠等禁用漁具42副、漁船9只。經查,2020年5月至案發,犯罪嫌疑人章某新等人使用三重刺網、地籠、海竿等禁用漁具,在安徽省黃山市歙縣新安江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非法捕撈野生魚類,販運至附近農貿市場出售牟利。初步查明,涉案非法捕撈野生魚類1萬余公斤。
三、山東平邑“9·21”非法采礦案
2022年9月,山東省平邑縣公安機關根據工作中發現線索,偵破一起非法采礦案,打掉犯罪團伙3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9名,搗毀犯罪窩點16處。經查,202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牛某虎伙同陳某蒙、牛某芹等人在未取得合法開采手續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在山東省臨沂市平邑縣臨澗河水域非法開采河砂并對外出售。初步查明涉案砂石9萬立方米,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
三、污染環境罪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60條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危險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應予立案追訴:
(一)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十畝以上,其它土地二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輕傷,或者一人以上重傷并且五人以上輕傷的;
(五)致使傳染病發生、流行或者人員中毒達到《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Ⅲ級以上情形,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的情形。
本條和本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的“公私財產損失”,包括污染環境直接造成的財產損毀、減少的實際價值,為防止污染擴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發生的費用。
《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條 【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四、養鴨污染環境屬于什么罪?
養鴨污染環境屬于污染環境罪。
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
只要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污染環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即屬于犯罪。
五、硫酸污染環境罪怎么量刑?
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六、養殖污染環境罪立案標準?
污染環境罪怎么判刑
A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 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明確規定,單位犯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污染環境罪的,應當實行“雙罰制”,即對該單位判處罰金,同時還應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該條的規定處罰
七、污染環境的典型案例的意義?
污染環境典型案例:燃煤鍋爐的煙氣排放采用煙氣脫硫裝置,防止排出煙氣中有害氣體污染大氣且凈化環境。
垃圾分類處理正程中存在資源重復利用,廚房廢物制成農業肥料,廢紙類,金屬類等重復利用,節約資原減少環境巧染,改善人們生活環境起了很大作用,利國利民。
八、危險作業罪典型案例?
湖州藍云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涉嫌危險作業罪案
2021年1月28日,湖州市南潯區應急管理局組織多部門開展安全生產聯合檢查時,發現湖州藍云建材公司戊烷儲存場所及氣化間存在多處安全隱患,其中戊烷儲存場所未按要求設置可燃氣體監測報警裝置,屬重大事故隱患。執法人員立即依法下達了《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使用戊烷儲罐和相關設備,并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使用。
3月2日,該公司負責人余某某在明知戊烷儲罐和相關設備已被責令停止使用的情況下,未經任何整改,擅自下令恢復使用原有的戊烷儲罐和相關設備。余某某還在儲罐內戊烷消耗用盡后,又自行聯系購買27.76噸戊烷用于生產作業。
3月17日,湖州市南潯區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再次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儲罐內存有戊烷約26噸,未進行任何整改仍在使用戊烷儲罐和相關設備,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具有發生泄漏、爆炸引發重大傷亡事故的現實危險。鑒于余某某拒不執行重大隱患整改決定的行為已涉嫌危險作業罪,湖州市南潯區應急管理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3月24日,湖州市公安局南潯區分局依法以涉嫌危險作業罪對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立案偵查并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5月8日,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以危險作業罪一審判處被告人余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九、強迫交易罪最新案例?
強迫交易案
——手術中威脅恐嚇患者進行加價行為
基本案情
2015年9月23日,深圳德尚泌尿外科醫院有限公司成立,后改名為深圳德尚泌尿外科醫院。在逃犯罪嫌疑人游某某是該公司的法人代表。該醫院成立后,通過多渠道的廣告形式,吸引患者上門求診。
被告人張某某在該醫院任醫務科長,負責處理醫療糾紛;被告人楊某某在該醫院任外科手術醫生;被告人蔣某某在該醫院任治療室護士。
被害人楊某學到該醫院就診,被欺詐接收費用較高的手術套餐,共花費醫藥費22889.46元。術后,被害人楊某學感染便投訴至有關部門。被告人張某某出面安撫被害人并開展協調工作。經深圳市醫師協會認定,涉事醫師在為患者楊某學提供給醫療服務的過程中,存在過度醫療和醫療欺詐行為。
被害人陳某超到該醫院就診,被威脅、強迫接受高額手術。術后,被害人陳某超進行了相關護理。后因受害人報警,跟醫院協商減免費用,被害人最終只繳納828元。
被害人黃某到該醫院就診。手術醫生在為被害人黃某手術進行一半時,趁被害人麻藥退去之際,要求被害人增加多項手術,被害人被迫接受,共花費醫藥費35588.78元。因為該醫院有些醫生是沒有執業醫師證,有一些醫生做的手術會記在被告人楊某某的賬上,本次手術并非被告人楊某某所做,但實際記在被告人楊某某名下。
典型意義
本案是深圳市出現的民營醫院通過誘導消費、虛假宣傳、術中加價等醫療欺詐行為,侵害患者合法權益的新型犯罪案件。深圳德尚泌尿外科醫院成立后,通過多渠道的廣告形式,吸引患者上門求診。在患者求診的過程中,深圳德尚泌尿外科醫院各崗位人員分工明確,形成體系,通過各種手段進行醫療欺詐,把“無病”變成“有病”,“小病”變成“大病”,威脅恐嚇患者,強迫患者接受過度醫療,達到收取高額醫療費的目的,并稱作“開發病人”。術后,護士在為患者術后護理的過程中,安撫患者,繼續推高護理費用。本案明確了此類案件的強迫交易模式,在審判實踐中,對正確區分醫療欺詐等一般違法行為與強迫交易犯罪行為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十、重婚罪判決案例?
典型案例?張某某重婚案
【基本案情】
張某某與楊某某于2005年在原籍?東登記結婚,婚后育有????。2011年間,張某某通過QQ與被害?陳某某聊天相識,后??在天津市薊州區?起?活。2012年間,陳某某發現張某某有妻?有家庭便與其分?。2015年間,張某某聯系陳某某,稱??已經離婚,陳某某便同意與其?起?活,??在薊州區居住。陳某某以??是夫妻的?份將張某某介紹給??的家?和朋友。2017年,陳某某?育??,其?出?10天時,張某某為其?操辦“??宴”,宴請親朋好友。后,陳某某到張某某的原籍,發現張某某并未離婚,??發??盾,張某某向陳某某承諾與其妻離婚,但并未真正實施。2019年,陳某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天津市薊州區?民檢察院以張某某犯重婚罪向?民法院提起公訴。
【裁判結果】
法院?效裁判認為,被告?張某某有配偶?與他?以夫妻名義共同?活,其?為已構成重婚罪,經公安機關規勸投案后,能如實交代??的犯罪事實,是??,依法可從輕處罰,判決:張某某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個?。
【典型意義】
本案是?起重婚犯罪典型案例。重婚是指有配偶?與他?結婚,或者明知他?有配偶?與之結婚的?為。它具有兩種形式:?是法律上的重婚,即前?婚姻未解除,?與他?辦理結婚登記?續?構成的重婚;?是事實上的重婚:即前?婚姻未解除,?與他?以夫妻名義共同?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重婚?
為不僅僅破壞了正常的家庭關系,敗壞了社會風?,更是法律明?禁?的犯罪?為。本案中,被告?在已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以夫妻名義同居,?育??,并為其?舉辦“??宴”宴請親朋,公開??的夫妻關系,構成事實上的婚姻。本案的審理保護了受害?的合法權益,制裁了重婚?為,有?維護了我國?夫?妻制的嚴肅性。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