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制集成資質管理辦法?
一、將《管理辦法》第一條修改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萊垍頭條
二、將《管理辦法》第五條修改為:“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包括涉密文件資料、國家統一考試試卷、涉密防偽票據證書、涉密光電磁介質、涉密檔案數字化加工,以及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許可的其他業務?!睏l萊垍頭
三、將《管理辦法》第七條修改為:“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管理應當遵循依法管理、安全保密、科學發展、公平公正的原則?!比R垍頭條
四、將《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四項修改為:“從事相應印制業務三年以上,一年內未因違反保密法律法規受到處罰?!比R垍頭條
五、將《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二款修改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在五日內完成材料初審,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照權限報送有關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申請材料,一次告知申請單位補正?!睏l萊垍頭
六、將《管理辦法》第十七條修改為:“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申請單位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并發出受理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書面告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條萊垍頭
七、將《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修改為:“對受理的申請單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和一名以上審查專家對其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機構、保密監督管理、保密技術防護以及從事涉密業務的專業能力等情況進行檢查,出具現場審查意見?!痹黾拥诙睿骸艾F場審查滿分為100分,達到80分(含)以上為現場審查通過,80分(不含)以下為現場審查不通過。通過現場審查的,申請單位應當按照現場審查意見整改;未通過現場審查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萊垍頭條
八、將《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修改為:“提前五日通知申請單位現場審查時間;”垍頭條萊
九、增加一條,作為《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現場審查中發現申請單位存在涉嫌泄露國家秘密的案件線索,應當按照管轄權限,根據工作需要,由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對有關設施、設備、載體等采取登記保存措施?!比R垍頭條
十、增加一條,作為《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申請單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審查:(一)拒絕按要求接受現場審查的;(二)現場審查中發現保密組織機構、用于國家秘密印制業務的場所、設施、設備等情況與申請材料不符的;(三)未按現場審查意見完成整改的;(四)采取賄賂、請托等不正當手段,影響審查工作公平公正進行的;(五)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六)存在違反保密法律法規行為的。對終止審查的申請單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萊垍頭條
十一、增加一條,作為《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組織專門機構,協助開展申請受理、現場審查等工作。”萊垍頭條
十二、將《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改為第二十三條,修改為:“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審查情況,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增加第二款:“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相關權利?!比R垍頭條
十三、增加一條,作為《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對申請單位作出準予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家評審、鑒定所需時間不計入行政許可時限?!睏l萊垍頭
十四、將《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改為第二十六條,修改為:“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對申請單位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眲h除第二款,并將第三款修改為:“《資質證書》樣式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制作。”萊垍頭條
十五、將《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改為第二十七條,修改為:“《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三年,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痹黾拥诙睿骸啊顿Y質證書》有效期滿,需要繼續從事國家秘密載體印制業務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資質申請,有效期滿且申請未經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準予許可前,不得簽訂新的國家秘密載體印制業務合同?!比R垍頭條
十六、將《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改為第二十八條,修改為:“作出準予許可、注銷、吊銷、撤銷和暫停資質的決定,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在一定范圍內予以發布。”條萊垍頭
十七、將《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修改第三十五條,修改為:“資質單位發生下列事項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前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一)注冊資本或者股權結構;(二)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三)單位性質或者隸屬關系;(四)用于國家秘密載體印制業務的場所?!痹黾拥诙睿骸氨C苄姓芾聿块T應當對資質單位變更事項進行審查,通過審查的,資質單位應當按照審定事項實施變更,并在變更完成后十日內提交情況報告?!痹黾拥谌睿骸百Y質單位發生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單位性質或者隸屬關系、用于國家秘密載體印制業務的場所等事項變更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組織現場審查?!比R垍頭條
十八、增加一條,作為《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資質單位發生下列事項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一)單位名稱;(二)注冊地址或者經營地址;(三)經營范圍;(四)法定代表人、董(監)事會人員或者高級管理人員。資質單位變更完成后需換發《資質證書》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重新頒發?!比R垍頭條
十九、將《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改為第三十七條,修改為:“資質單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在二十日內完成整改,逾期不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給予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暫停資質的處罰:(一)未經涉密業務委托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涉密業務與其他涉密資質單位合作開展的;(二)超出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未經批準超出行政區域承接國家秘密載體印制業務的;(三)發生需要報告的事項變更,未及時報告的;(四)未按規定提交年度自查自評報告的;(五)不符合保密標準,存在泄密隱患的?!比R垍頭條
二十、增加一條,作為《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資質單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吊銷其資質:(一)涂改、出賣、出租、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偽造、非法轉讓《資質證書》的;(二)將國家秘密載體印制業務分包或者轉包給無相應涉密資質單位的;(三)發現國家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未及時報告的;(四)不再符合申請條件的;(五)拒絕接受保密檢查的;(六)資質暫停期間,承接新的國家秘密載體印制業務的;(七)資質暫停期滿,仍不符合保密標準要求的;(八)發生泄密案件的;(九)其他違反保密法律法規的行為?!比R垍頭條
二十一、將《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改為第三十九條,修改為:“資質單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注銷其資質:(一)《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二)法人資格依法終止的;(三)主動申請注銷資質的;(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注銷資質的其他情形?!睏l萊垍頭
二十二、增加一條,作為《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資質單位采取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撤銷其資質。自撤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比R垍頭條
二十三、將《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改為第四十一條,修改為:“被吊銷、注銷或者撤銷資質的單位,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不得簽訂新的國家秘密載體印制業務合同。在作出吊銷、注銷或者撤銷的決定之日前已簽訂有效合同的,在確保安全保密的情況下可以繼續完成國家秘密載體印制業務?!比R垍頭條
二十四、將《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改為第四十二條,修改為:“資質單位違反本辦法的,依照本辦法有關規定處理;泄露國家秘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萊垍頭條
二十五、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三條:“申請單位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自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頭條萊垍
二十六、將《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改為第四十六條,修改為:“申請單位或者資質單位對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睏l萊垍頭
二十七、增加一條,作為《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規定的實施行政許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比R垍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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