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環境監測? 會計主體的內容是特定主體的什么?
一、什么是環境監測?
環境監測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并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和制度。簡言之,就是間斷或連續地測定環境中污染物的濃度,觀察、分析其變化和對環境影響的過程。
環境監測是工業園區、企業等生產必不可少的環節,不進行環境監測就無法知道環境本底值,環境是否還有容量,預測項目投運后環境污染物的指標是否達標等。
二、會計主體的內容是特定主體的什么?
1、會計主體是《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規定的會計基本假設(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前提)之一,是指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范圍。為了向財務報告使用者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提供與其決策有用的信息,會計核算和財務報告的編制應當反映特定對象的經濟活動,才能實現財務報告的目標。這個“特定對象”就是會計主體。在會計主體假設下,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反映企業本身所從事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明確界定會計主體是開展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工作的重要前提。
2、明確會計主體,才能劃定會計所要處理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的范圍。在會計實務中,只有那些影響企業本身經濟利益的各項交易或事項才能加以確認、計量和報告,那些不影響企業本身經濟利益的各項交易或事項則不能加以確認、計量和報告。通常所講的資產、負債的確認,收入的實現,費用的發生等,都是針對特定會計主體而言的。
3、明確會計主體,才能將會計主體的交易或者事項與會計主體所有者的交易或者事項以及其他會計主體的交易或者事項區分開來。例如,企業所有者的經濟交易或者事項是屬于企業所有者主體所發生的,不應納入企業會計核算的范圍,但是企業所有者投入到企業的資本或者企業向所有者分配的利潤,則屬于企業主體所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納入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內容。
三、環境監測的基本環節是?
(一)現場調查與資料收集
環境污染隨時間、空間變化,受氣象、季節、地形地貌等因素的影響。應根據監測區域的特點,進行周密的現場調查和資料收集工作。主要調查收集區域內各種污染源及其排放情況和自然與社會環境特征。自然和社會環境特征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氣象氣候、土壤利用情況以及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二)確定監測項目
監測項目應根據國家規定的環境質量標準,本地區內主要污染源及其主要排放物的特點來選擇。同時還要測定一些氣象及水文測量項目。
(三)監測點布設及采樣時間和方法
四、環境監測是干嘛的呀?
環境監測,是指環境監測機構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監視和測定的活動。環境監測是通過對反映環境質量的指標進行監視和測定,以確定環境污染狀況和環境質量的高低。環境監測的內容主要包括物理指標的監測、化學指標的監測和生態系統的監測。
五、長城的主體是?
長城由關隘、城臺、烽燧、城墻四部分組成。關隘設置在交通要道,扼出入長城的咽喉;在城墻上每隔300~400米筑有方形城臺,供迎戰敵人和相互救應之用;烽燧也叫烽火臺,是專門傳遞軍情用的;城墻是長城的主體。
六、公文的主體是?
公文的主體部分是: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組成。
公文即公務文書,是法定機關與組織在公務活動中,按照特定的體式、經過一定的處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書面材料,又稱公務文件。無論從事專業工作,還是從事行政事務,都要學會通過公文來傳達政令政策、處理公務,以保證協調各種關系,決定事務使工作正確地、高效地進行。
公文一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志、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
(一)份號。公文印制份數的順序號。涉密公文應當標注份號。
(二)密級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級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分別標注“絕密”“機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擴展資料: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第一條 為了適應中國共產黨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以下簡稱黨政機關)工作需要,推進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各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第三條 黨政機關公文是黨政機關實施領導、履行職能、處理公務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規范體式的文書,是傳達貫徹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公布法規和規章,指導、布置和商洽工作,請示和答復問題,報告、通報和交流情況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條 公文處理工作是指公文擬制、辦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關聯、銜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條 公文處理工作應當堅持實事求是、準確規范、精簡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則。
七、公共的主體是?
公共行政的主體是以國家行政機關為主的公共管理組織。立法機關與司法機關不屬于公共行政的主體。公共管理組織除國家行政機關外,還有依法成立的、具有一定行政權的獨立行政機構和法定組織。
國家行政機關是依法成立的公共行政機關,由不同的層級組成,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政府的不同層級構成不同的公共行政的主體,發揮不同的政府作用。
一般而言,中央政府負責全國性公共產品的提供,如國防、外交、貨幣、銀行、全國鐵路、國道等全國性的公共事務;而地方政府則負責地方性公共產品的提供,如地方鐵道公路、地方基礎設施、地方醫療與教育等地方性公共事務。我國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是基層性群眾自治組織,負責本居住地區的公共產品的提供,如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和公共衛生等。
八、教育的主體是?
教育活動是實踐活動,教育過程是教育學的雙邊活動過程。因此,在教育活動中存在著“雙主體”,即:在教師的“教”中,教師是主體,學生是客體,知識是媒體;在學生的“學”中,學生是主體,知識是客體,教師是媒體。
教育是以學生為主體的教育,而主體教育是以人為本的教育是:要在人的內心和行為兩個方面同時造就一個人,造就一個不同于以前人的獨立自主的、有熱情、有個性、有尊嚴、有責任心的人。也只有這樣的人才是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代需要的人。
九、什么是落實主體責任主體?
從責任主體上看,黨委的主體責任主要包括黨委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班子分管領導的領導責任。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應當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從責任內容上看,黨委的主體責任包括貫徹中央和上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貫徹落實黨風廉政法規制度、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加強作風建設等許多方面。
十、什么是法律主體?什么是會計主體?
會計主體又稱作會計實體、會計個體,是指會計人員所核算和監督的特定單位;
法律主體是指對外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
法律主體可作為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對于企業中一些特殊的單位,如獨立核算的車間、分公司等都可以作為會計主體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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