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在中國招標與采購網發布招標公告?
一、發布要求
a、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均可通過本網發布政府采購招標投標信息。招標代理機構首次在本網發布信息時,需將本單位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政府采購代理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后,以郵件和傳真的形式發送至網站。
b、各信息發布單位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發布期限之前向本網提供招標投標信息。
二、內容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 第19號》(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文件規定,招標投標信息包括公開招標公告、中標公告、成交結果、邀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及其更正公告等,公告的信息必須做到內容真實、準確可靠,不得有虛假和誤導性陳述,不得遺漏依法必須公告的事項。公告招標投標各類信息時應當分別包括下列內容:
(一)公開招標公告
a、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b、招標項目的名稱、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或者招標項目的性質;
c、供應商資格要求;
d、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e、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二)中標公告
a、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b、招標項目名稱、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c、定標日期(注明招標文件編號);
d、本項目招標公告日期;
e、中標供應商名稱、地址和中標金額;
f、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三)邀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a、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b、招標項目的名稱、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或招標項目的性質;
c、供應商資格要求;
d、提交資格申請及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及資格審查日期;
(四)招標信息更正公告
a、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b、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及首次公告日期;
c、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
三、發布方式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在我網發布招標投標信息:統一發布和自助發布。
a、統一發布。統一發布是指招標投標信息經本網對其格式進行統一編輯后發布上網的形式。
(a) 信息發布單位需將擬發布的信息內容同時以電子郵件和傳真的方式提供給本網。
(b) 發送電子郵件時應以公告標題作為郵件標題。
郵件正文中應注明該招標項目的直接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c) 傳真件內容應與郵件內容一致,并且需要加蓋單位公章。
(d) 發布招標投標信息專用傳真號碼:010-83684022;電子郵箱:cnzfcg@chinabidding.org.cn。
b、自助發布。自助發布是指信息發布單位在本網注冊專用賬號后,登錄信息發布系統自主發布信息的方式。自助發布的信息需經系統管理員審核后才能發布上網。用戶在發布信息2小時內(系統默認時間)且未通過審核時,可對內容自行修改編輯。
(a) 本網僅受理以單位名義申請注冊的發布用戶。
(b) 各單位在網上注冊提交成功后,需打印注冊表并加蓋單位公章,連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政府采購代理資質證書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以電子郵件和傳真的方式提供給本網。我單位在收到上述材料后1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
四、信息查詢
a、信息發布單位在確認傳真和郵件都發送至網站的情況下,兩小時后可在網上查詢。當天(工作日)16:00以后發送至網站的傳真和郵件,請在第二天(工作日)09:30以后上網查詢。如未查到,請及時聯系我們。
b、自助發布的信息發布2小時之后(系統默認審核時間為2小時),可在網上查詢。如未查到,請及時聯系我們。
五、信息的更正
招標投標信息在網站公布后不可隨意撤銷更改,如已發的信息內容需要修改,需要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另發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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