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質檢驗的具體項目
一、水質檢驗的具體項目
信標測試項目:
1、微生物指標:糞大腸菌群、總大腸菌群、細菌總數、金黃色葡萄球菌
2、重金屬:鉛、汞、鉻、鎘、砷、六價鉻、二氧化硅、鉻、鋇、銀、鈹、鉍、鈷、銻、釩、銦、鉈、釷、鈾
3、理化指標:色度、混濁度、ph、電導率、總硬度、堿度(總堿度、重碳酸鹽和碳酸鹽)、酸度、透明度、化學需氧量codcr、生物需氧量bod5、高錳酸鹽指數,溶解氧do、殘渣、揮發性酚、凱氏氮、礦化度
4、揮發性有機物:苯、類、甲苯、硝基苯、總有機鹵、石油類、有機質
5、半揮發性有機物:鄰苯二甲酸酯多環芳烴、有機氯、有機磷、氯苯類、酚類
二、生活飲用水都那些常規檢驗項目
我國政府和有關部門從1955年起歷時45年就對飲用水水質標準進行過七次修改制訂。2001年6月7日衛生部正式發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衛法監發
[2001]161
號),這次修訂將“規范”中的檢測項目由85年“標準”中的35項增加到96項,基本做到與國際飲用水標準接軌,并且有些項目指標更加嚴格。例如:
鉛的限值由
0.05mg/l
降為
0.01mg/l
。
鎘的限值由
0.01mg/l
降為
0.005mg/l
三、請問直飲水水質檢測要做哪些項目?
(一)基本要求
1.建立并實施直飲水的周檢、月檢制度。
2.周檢驗應由制造商完成,月檢驗應由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采樣完成。
3.制造商應建立水質檢驗室,配備與經營規模和水質檢驗要求相適應的檢驗人員和儀器設備。
(二)檢驗數量、指標和頻率
1.周檢驗數量和指標:每個直飲水設備選取不少于25%的水嘴出水,檢驗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1)、渾濁度。檢驗頻率:每周一次,每月所有水嘴確保抽檢一次。月檢驗數量和指標:每個直飲水設備選遠處的水嘴出水,檢驗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1)、渾濁度、色度、pH、臭和味、肉眼可見物、耗氧量。檢驗頻率:每月一次。
2.學期檢驗數量和指標:每個直飲水設備選取遠處的水嘴出水,檢驗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1)、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鋁、鐵、錳、銅、鋅、lv化物、qing化物(3)、硫酸鹽、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耗氧量、揮發酚類、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砷、鎘、鉻(六價)、鉛、汞、硒、氟化物、、銀(2)。檢驗頻率:每半年一次。qing
3.竣工驗收檢驗數量和指標:每個直飲水設備選取不少于25%的水嘴出水,檢驗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1)、渾濁度;每個直飲水設備選取遠處的水嘴出水,檢驗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1)、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鋁、鐵、錳、銅、鋅、氯化物、qing化物(3)、硫酸鹽、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耗氧量、揮發酚類、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砷、鎘、鉻(六價)、鉛、汞、硒、氟化物、、銀(2)。
4.評價標準:設備經衛生行政許可的相應水質標準和規范。
5.檢驗方法:GB/T5750《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注:(1)當水樣檢出總大腸菌群時,應進一步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2)使用載銀活性炭時測定(3)設備使用納濾技術的不測定(三)檢驗記錄水質檢驗記錄應當完整清晰,檔案資料保存完好。
(四)水質檢驗結果不合格的處置
當直飲水設備出水水質檢驗結果不合格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制造商應及時查明原因,污染消除,并經水質檢驗合格后方可恢復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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