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警示標志有哪些 國家危險廢物鑒別標志鑒別方法?
一、國家危險廢物鑒別標志鑒別方法?
1.腐蝕性鑒別:當pH值大于或等于12.5,或者小于或等于2.0時,則該廢物是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廢物。
2.急性毒性初篩:固體口服毒性半數致死量小于等于200mg/kg,液體口服毒性半數致死量小于等于500mg/kg;皮膚接觸毒性半數致死量小于等于1000mg/kg;蒸汽、煙霧或粉塵吸入毒性半數致死濃度小于等于10mg/L。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固體廢物屬于危險廢物。
3.浸出毒性鑒別:固態廢物遇水浸瀝,浸出液中任何一種危害成分含量超過規定的濃度限值,則可判定該固體廢物具有浸出毒性特征。
4.毒性物質含量鑒別:劇毒物質名錄中的任何一種物質的總含量≥0.1%的;有毒物質名錄中的任何一種物質總含量≥3%的;致癌物質名錄中任何一種物質總含量≥0.1%的;致突變性物質名錄中的任何一種的總含量≥0.1%的;生殖毒性物質名錄中的任何一種物質總含量≥0.5%的;含有多氯二苯并對二惡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的含量≥15 μg TEQ/kg。
5.易燃性鑒別:閃點溫度低于60℃的液體;摩擦或自發性燃燒而起火,點燃能劇烈而持續地燃燒并產生危害的固態廢物;可點燃的氣體。符合以上任何一個條件的固體廢物,屬于易燃性危險廢物。
6.反應性鑒別:具有爆炸性質;與水或酸接觸產生易燃氣體或有毒氣體;廢氣氧化劑或有機過氧化物。符合以上任何一個條件的固體廢物,屬于反應性危險廢物。
二、汽車維修危廢警示如何填寫?
汽車維修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警示信息應包括以下內容:
1. 產生、貯存危險廢物的單位及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應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附錄A的規定設置危險廢物標志。
2. 收集、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應按照《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1995)要求,設置危險廢物警告標志。
3.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應按照《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環發[2003]188號)要求,設置醫療廢物專用警示標志。
4. 醫療廢物轉運車輛應按照《醫療廢物轉運車技術要求(試行)》(GB19217-2003)要求,設置醫療廢物轉運車標志。
各類危險廢物標識牌應由環保部門統一監制。
三、2023危廢標簽內容怎么填寫?
您好,2023年新的危廢標簽填報應該按照新的標準進行操作,具體步驟如下:
1.確認危廢種類:首先需要確定所處理的危廢種類,根據新的標準進行分類。
2.填寫危廢信息:填寫危廢的名稱、產生單位、產生時間、產生地點、危險特性等信息。
3.選擇危廢標簽:根據危廢的特性和處理方式選擇合適的危廢標簽。
4.打印標簽:在填寫完危廢信息和選擇合適的危廢標簽之后,根據要求打印標簽并粘貼在危廢容器上。
5.記錄危廢信息:將填報的危廢信息記錄在危廢信息管理系統中,以便日后查看和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填報危廢標簽時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按照標準操作,以確保危廢的安全處理和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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