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和固體廢棄物監測分析技術規范最新版 2023年魏縣牙里鎮環保檢查什么?
一、2023年魏縣牙里鎮環保檢查什么?
主要查環境整治。
近日,牙里鎮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分解壓死責任,舉全鎮之力,再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高潮,大打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攻堅戰。
一是充實力量組建專門隊伍。在原有環保執法隊伍的基礎上,又抽調5人充實進去,專職抓好環保違法和散亂污企業攤點的巡查清理整治工作。同時,要求派出所、國土所、供電所等鎮直部門全程參與,集中行動,形成強大合力,在全鎮上下營造“散亂污全部清理、違法嚴厲打擊”高壓態勢。
二是強化巡查落實網格管理。把全鎮33個村劃分七個片區,每個片區由一名領導干部牽頭負責,對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劃定責任區,不間斷開展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及時報告,如有不聽安排、我行我素行為,就由環保綜合執法隊采取措施,有暴力抗法的,要求派出所依法進行打擊。
三是嚴肅問責實行戰時機制。按照縣委的安排部署,經鎮黨委、政府研究,確定也實行戰時機制,對工作中互相推托,完不成任務的,嚴肅進行問責,該黨政紀處分的,由鎮紀委介入調查處理。如果在全縣排位進入倒數后三名,對包片、包村干部和涉及村干部進行警示談話;連續兩次排位進入倒數后三名的,村支書停止工作,包村干部停發工資,包片干部停止工作,建議縣委調離牙里鎮,增加鎮村干部壓力,調動鎮村干部積極性,確保取得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勝利。(牙里鎮)
二、土壤污染處罰標準?
1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未制定、實施自行監測方案,或者未將監測數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三項 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三)制定、實施自行監測方案,并將監測數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2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當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發現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監測數據異常,應當及時進行調查。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3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未按年度報告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情況,或者未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一項 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排放情況;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款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4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企業事業單位未采取相應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或者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未制定、實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 企業事業單位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的,應當采取相應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的,應當制定包括應急措施在內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并實施。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5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尾礦庫運營、管理單位未按照規定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尾礦庫運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加強尾礦庫的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危庫、險庫、病庫以及其他需要重點監管的尾礦庫的運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監測和定期評估。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款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6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尾礦庫運營、管理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監測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尾礦庫運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加強尾礦庫的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危庫、險庫、病庫以及其他需要重點監管的尾礦庫的運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監測和定期評估。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二款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7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建設和運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固體廢物處置設施,未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建設和運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固體廢物處置設施,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二款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8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向農用地排放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礦、礦渣等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禁止向農用地排放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礦、礦渣等。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條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9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農業投入品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包裝廢棄物或者農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交由專門的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無害化處理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第二款 農業投入品生產者、銷售者和使用者應當及時回收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包裝廢棄物和農用薄膜,并將農藥包裝廢棄物交由專門的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無害化處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制定。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條
由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農業投入品使用者為個人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10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將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復墾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 禁止將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復墾。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條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11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受委托從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土壤污染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效果評估、修復效果評估活動的單位,出具虛假調查報告、風險評估報告、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報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 受委托從事前款活動的單位對其出具的調查報告、風險評估報告、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報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并按照約定對風險管控、修復、后期管理等活動結果負責。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條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禁止從事上述業務,并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條第一款規定的單位出具虛假報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十年內禁止從事前款規定的業務;構成犯罪的,終身禁止從事前款規定的業務。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條第一款規定的單位和委托人惡意串通,出具虛假報告,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的,還應當與委托人承擔連帶責任。
12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未單獨收集、存放開發建設過程中剝離的表土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三條第一款 國家加強對土壤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對開發建設過程中剝離的表土,應當單獨收集和存放,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用于土地復墾、土壤改良、造地和綠化等。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13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實施風險管控、修復活動對土壤、周邊環境造成新的污染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 實施風險管控、修復活動,不得對土壤和周邊環境造成新的污染。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14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轉運污染土壤,未將運輸時間、方式、線路和污染土壤數量、去向、最終處置措施等提前報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修復施工單位轉運污染土壤的,應當制定轉運計劃,將運輸時間、方式、線路和污染土壤數量、去向、最終處置措施等,提前報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15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建設用地地塊,開工建設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六條 第三款 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建設用地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條第四項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16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未按照規定實施后期管理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二條第三款 風險管控、修復活動完成后,需要實施后期管理的,土壤污染責任人應當按照要求實施后期管理。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二條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注:《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 土壤污染責任人負有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的義務。土壤污染責任人無法認定的,土地使用權人應當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
17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被檢查者拒不配合檢查,或者在接受檢查時弄虛作假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環境執法機構和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權對從事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進行現場檢查、取樣,要求被檢查者提供有關資料、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被檢查者應當配合檢查工作,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條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18
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未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 對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
三、環境檢測主要包括哪些項目?
您好,環境檢測主要包括以下項目:
1. 大氣環境檢測:包括空氣質量、大氣污染物、臭氧層等。
2. 水環境檢測:包括地下水、地表水、海洋水等水體的污染物質、水質等。
3. 土壤環境檢測:包括土壤中的化學物質、微生物、土壤酸堿度、有機質等。
4. 噪聲環境檢測:包括環境噪聲、工業噪聲、交通噪聲等。
5. 輻射環境檢測:包括電離輻射、非電離輻射等。
6. 生態環境檢測:包括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健康狀況、野生動植物數量等。
7. 危險廢物檢測:包括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處理方式等。
四、場地清表規范要求解析?
場地清表指施工前需要對建筑施工用地進行清理和平整處理的工作。下面是一些場地清表規范要求的解析:
1.清理物料:場地清理應剔除雜物、固體廢棄物及未使用的建筑材料等。
2.撤除不適宜高層建筑物的松散土層:如超過巖性穩定層的可忽略性的淺土層,深入沉積層的泥土、軟土等。
3.填挖雙平衡:對現場挖出的土方進行系統計算,避免過多或不足填方,保證安全、高效的施工。
4.壓實土壤:在場地清理完畢后,需要進行均勻的壓實和碎石墊層的建設,以支撐后續的工程施工。
總之,場地清表規范要求需要遵守相關環保衛生法律法規,并按需合理進行施工前的場地清理工作,保障后續建筑施工過程中的順利進行。
五、有機土的鑒定標準?
國際標準分類中,有機物 土壤涉及到詞匯、肥料、土質、土壤學、燃料、土方工程、挖掘、地基構造、地下工程、道路車輛綜合。
在中國標準分類中,有機物 土壤涉及到土壤、肥料綜合、土壤環境質量分析方法、液體介質與植物、動物、人體器官采樣方法、固體廢棄物、土壤及其他環境要素采樣方法、水環境有毒害物質分析方法、標志、包裝、運輸、貯存、肥料與土壤調理劑、標準化、質量管理。
生態環境部,關于有機物 土壤的標準
HJ 1019-2019 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采樣技術導則
HJ 911-2017 土壤和沉積物 有機物的提取 超聲波萃取法
HJ 834-2017 土壤和沉積物 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
HJ741-2015 土壤和沉積物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頂空氣相色譜法
HJ642-2013 土壤和沉積物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積物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行業標準-環保,關于有機物 土壤的標準
HJ 783-2016 土壤和沉積物有機物的提取 加壓流體萃取法
HJ 642-2013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頂空/氣相色譜法-質譜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六、環境監測技術專科學工程力學嗎?
不學工程力學,核心課程:化學分析、儀器分析、水與廢水監測技術、空氣與廢氣監測技術、土壤及固體廢物監測技術、物理監測技術、環境污染事故管理。
就業面向:主要面向環境監測站、第三方檢測機構、污水處理廠、自來水廠、含“三廢”排放的各類大中型企業,從事樣品采集、前處理、分析檢測、數據處理和審核,以及環保設施運營技術、環境管理環境監測、環境污染控制等工作。
七、河南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是什么單位?
事業單位。
河南省環境監測中心成立于1979年,擁有各類環境監測儀器設備600多臺(套)。2015年河南省監測中心通過計量認證的監測項目為11大類249項,主要包括水、氣、土壤、噪聲、固體廢物、生物及生態遙感等監測項目。現有大氣、水質移動監測車3輛。對全省200個水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751個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進行實時監控。具備全省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