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體廢物標示牌 危險廢物警告標識牌是什么?
一、危險廢物警告標識牌是什么?
危險廢物標識是: 產生、貯存危險廢物的單位及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要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附錄A的規定設置危險廢物標志;
收集、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要按照《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1995)要求,設置危險廢物警告標志;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要按照《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環發[2003]188號)要求,設置醫療廢物專用警示標志; 醫療廢物轉運車輛要按照《醫療廢物轉運車技術要求(試行)》(GB19217-2003)要求,設置醫療廢物轉運車標志。各類危險廢物標識牌由環保部門統一監制。
二、環保排污標識牌應如何編號?急求?
這是江蘇省排污口編號格式規定:
污水WS—××××××
廢氣FQ—××××××
噪聲ZS—××××××
固體廢物GF—××××××
編號的前兩個字母為排污類別代號,第一至第四位為排污單位順序編號(與排污申報登記號第九至第十二位一致),第五至第六位為排污口順序編號。多個排污口的編號順序,污(廢)水排放口以排污單位的主大門為起點,按順時針方向排列;廢氣排氣筒(煙囪)以生產主裝置到輔助裝置,按工藝流程排列;固定噪聲污染源擾民處監測點與污(廢)水排放口排列方法相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按使用時間先后和出入口順時針方向排列。
標志牌輔助標志內容由當地環保部門規定。標志牌制作單位按規定內容負責填寫。
各地規定不同,環保部門有負責排污口規范整治的部門,具體可向他們咨詢排污標識牌應如何編號
三、省標化工程包括哪些內容?
一、封閉管理
1.施工現場應實行封閉式管理,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圍擋。圍擋材料要求堅固、穩定、統一、整潔、美觀。
2.市區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觀路段的工地圍擋高度不低于2.4m,其他工地的圍擋高度不低于1.8m。
3.大門處應設門衛室,實行人員車輛出入登記和門衛交接班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佩戴工作卡。
4.施工現場大門處應設置車輛沖洗設施,保持出場車輛清潔。
二、施工場地
1.施工現場道路、加工區和生活區地面應硬化,并滿足車輛行駛要求你。
2.施工現場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保持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合理設置沉淀池,嚴禁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網和河流。
3.施工現場應設置吸煙處,作業區內禁止隨意吸煙。
4.施工現場的垃圾應堆放在指 定場所,分類集中管理,按照廢棄物有關規定處理。
5.施工現場應進行綠化。
三、臨建設施
1.辦公區、生活區應與施工作業區劃分明確。
2.宿舍周圍環境應安全、清潔。宿舍的朝向和間距應符合日照、通風及消防要求。
3.宿舍的室內外高差不小于0.3m,四周應設散水和排水溝。宿舍室內凈高不低于2.6m,通道寬度不小于0.9m。
4.宿舍內應設置住宿員工名單標牌;宿舍內應整潔衛生,臥具、用具應擺放整齊。
5.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爐、烤爐、電炒爐等大功率電器,宿舍夏季應有降溫設備,冬季有取暖設備,應有防煤氣中毒措施。
6.食堂所用建筑、裝飾材料和設施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衛生及防疫要求。食堂禁止采用活動板房結構,不得與辦公、生產部門設置在同一棟樓內。
7.食堂應有衛生管理制度,應具有衛生許可證。距離廁所、垃圾點等污染源不得小于20m。炊事人員應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并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
8.食堂應通風、采光條件良好,并設紗門、紗窗。食堂應配備必要的消毒設備,炊具、餐具和各類生活用品應擺放整齊,保持食堂清潔。
9.廚房應配備冷藏設施,設置符合衛生條件的灶臺,排油煙設備,專 用容器,密閉式儲水桶,生、熟食分開的案板、器皿及儲藏柜等。
10.食堂應設隔油池、泔水桶,垃圾應及時清運;下水道管應設過濾網并與市政污水管網連接。
11.生活區內應設置通風良好的自沖式廁所。
12.廁所及其蹲坑應與生活區人數相適應;廁所應有照明設施,應設水***和洗手池。
13.廁所內墻、蹲坑、坑槽、小便槽均應貼瓷磚,地面應做硬化和防滑處理,廁所蹲位之間應設隔板。
14.廁所應有符合抗滲要求的帶蓋化糞池,廁所污水應經化糞池接入市政污水管道。
15.施工現場應設置淋浴室,沐浴噴頭數量應滿足使用要求,保證冷、熱水供應,排水、通風良好。
16.施工現場應設置職工學習娛樂室,配備電視、報刊、雜志等學習娛樂用品。
17.施工現場應設置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達到牢固、美觀、防雨。
四、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構件、料具應按照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堆放,布置合理。
2.材料堆放場地堅實、平整并鋪有碎石子,地面無積水。
3.建筑材料、構配件及其他料具等按品種、分格堆碼整齊,做到一頭齊、一條線、一般高。磚成垛。砂、石材料成方,大型工具等應一頭齊。材料堆放區應設置標識牌,標識牌應統一制作,標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等。
4.建立材料收發管理制度,當天領用材料應當天用完。
5.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堆放,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6.施工現場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建筑垃圾及時清運,臨時存放于現場的也應集中堆放整齊、懸掛標牌。
五、現場防火
1.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成立小組。
2.施工現場應繪制消防平面布置圖,生活區、倉庫、配電室(箱)、模板制造區等易燃易爆場所應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并有專人負責。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有 效。
3.建筑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筑(30m及以上)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65mm立管,設加壓泵),每層應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備水龍帶、滅火器材,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4.現場動用明火應辦理審批手續,并有人員監護。
5.施工現場應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購領、保管、發放、作業等環節應設專人負責,并建立臺賬。
六、保 健急救
1.施工現場須備有擔架、止血藥、繃帶及其他常用藥品以及保 健藥箱(箱內配備一些工地常用藥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現場配備的急救人員須經衛生部門培訓,應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綁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會使用簡單的急救器材。
七、社區服務與環境保護
1.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有 效控制粉塵、噪聲、固體廢棄物、泥漿、強光等環境污染和危害,對使用易產生噪聲的機具應采取封閉作業,材料應輕卸輕放。
2.施工單位應采取有 效措施,避免施工擾民,妥善處理與周邊居民的關系。
3.晚22:00時至早6:00時屬于夜間施工期間,應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除搶修、搶險外,夜間施工期間(22:00時至次日6:00時)在居民區、文教區、療養區和其他需要安靜環境的地區進行建筑施工,禁止使用打樁機、破碎機、推土機、挖掘機、打夯機發電機、電鋸、混凝土電動振動機等機械,以及從事其他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作業。
4.由于生產工藝上的連續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夜間施工不能避免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須事先報經環保部門審查同意、批準。
5.施工現場禁止焚燒有毒有害物品。
四、成都網格員職責清單?
網格員職責是指網格員在城鄉社區網格內,發現、搜集和報告問題隱患,采集人、地、事、物、組織等基礎信息,排查勸調一般矛盾糾紛,宣傳發動人民群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等工作任務中所需承擔的責任。
一、發現搜集報告問題隱患
(一)社會治安類:發現搜集報告治安防控薄弱環節、治安突出問題、賭博斂財、非法集資傳銷、涉黑涉惡問題線索、刑事 (治安)案件線索、危害國家安全線索。
1.協助公安機關發現收集報告圍欄設施(圍墻、防護欄)、住戶防盜門窗、防攀爬設施等防護設施損壞的治安隱患。
2.協助公安機關發現搜集報告黃、賭、毒線索。
3.協助公安機關發現搜集報告邪教活動線索。
4.協助公安機關發現搜集報告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線索。
5.協助公安機關發現搜集報告涉黑涉惡問題線索。
6.每日走訪巡查發現涉暴恐、涉制假販假等情況。
7.協助公安機關發現搜集報告刑事 (治安)案件線索、危害國家安全線索;
8.督促單位、社區、物業管理公司認真落實住宅小區、居民院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環境保護類:發現搜集報告水體污染、非法排污、空氣污染、噪音擾民、盜采河道沙石、飲用水源保護區設施破壞或損毀及其它環境污染問題。
1.水體污染:
(1)查河道水體感觀情況。通過觀察水體色度有無發黑、發白、發黃的明顯變化,嗅聞水體氣味有無腥臭或刺鼻的明顯變化。
(2)查水面衛生狀況。觀察河渠水面、河渠橋梁、閘壩等建筑部位有無明顯的生活垃圾、塑料制品、白色泡沫、農作物秸桿、動物尸體等漂浮物。
(3)查沿河排水口是否存在污水排放。觀察排水口排出的水體色度有無發黑、發白、發黃的明顯變化,嗅聞排水口排出的水體氣味有無腥臭或刺鼻的明顯變化。
(4)查河床淤積狀況。觀察河床上有無明顯堆積的黑臭淤泥、成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成堆農作物秸桿等阻礙流水暢通的雜物,觀察河漕底是否存在發黑、發臭的腐質淤泥。
(5)查堤岸設施運行狀況。觀察堤岸是否存在破損而影響安全度汛,觀察堤岸防護設施(欄桿)是否存在破損而影響行人行車安全。
(6)查堤岸綠化衛生狀況。觀察堤岸頂面、外坡、綠地等河渠管理范圍內有無明顯堆積的黑臭污泥、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農作物秸桿、雜物及積水等影響堤岸形象的狀況。
(7)查堤岸經營及違法狀況。觀察河渠管理范圍內有無占用河堤而影響行人行車安全的經營攤點、茶座,有無新增違章建(構)筑物;有無挖掘、占用、覆蓋、封堵河床、堤岸、綠地等違法行為。
(8)查亂倒垃圾行為。觀察河道管護范圍內有無正在進行的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不潔液體等。
(9)是否在水體清洗車輛或容器。
(10)企業外土壤、植物是否顏色異常,有廢水排放、滲漏痕跡;
2.氣體巡查
(1)是否有顏色(白色水蒸氣除外)氣體排放;
(2)企業周邊是否有刺激、惡臭性氣味;
(3)企業內上空是否有大量粉塵懸浮。
3.噪聲巡查
企業是否有較大、刺耳生產噪聲;
4.固體危險廢物
(1)企業外堆放地面是否水泥硬化,是否用棚、布進行遮蓋;
(2)企業外是否存在堆放煤炭、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物料未密閉現象;
(3)是否有堆放、丟棄、遺撒工業固體廢物、生產廢物。
5.查盜采砂石行為。觀察河道內有無利用機具、運輸車(船)進行盜采砂石的行為。
(三)勞動保障類:協助發現搜集報告勞資糾紛問題、非法使用童工線索。
1.發現有懸掛、張貼討要工資的橫幅標語、游行、集體上訪、阻斷交通等討薪事件。
2.發現采取自焚、跳樓等極端方式討薪事件。
3.發現、知悉或群眾反映用人單位有強迫勞動的行為。
4.發現、知悉或群眾反映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行為。
(四)城市管理類:市容市貌與市場監管。
1.協助發現搜集報告市容秩序、環境衛生、綠化景觀、出攤占道、流動商販、道路破損、市政設施損壞、渣土灑漏、施工擾民、書寫張貼非法小廣告及其它城市管理問題。
2.強化國有市場巡查監管,做好市場環境、秩序、衛生保障;及時收集、掌握市場內各類信息。
(五)文化出版類:協助發現搜集報告非法出版、印制、銷售等活動,以及非法出版物和信息,黑網吧、色情演出、流動搭臺 (大蓬車)非法演出等問題。
1.是否持證經營
涉及書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書報亭(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音像店(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網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印刷企業(印刷企業經營許可證)、KTV(娛樂場所經營許可證)、演出場所(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證明)、流動搭臺演出(營業性演出許可證)、游戲廳(娛樂場所經營許可證)、出版社(出版許可證)。
2.是否售賣非法出版物(涉及書店、書報亭、音像店、圖書批發市場)
概念:凡不是國家批準的出版單位印制的在社會上公開發行的報紙、期刊、圖書、錄音帶、錄像帶等,都屬于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經批準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復制的出版物,偽造、假冒出版單位或者報刊名稱出版的出版物,非法進口的出版物。
如何識別。一是翻看圖書、報紙期刊是否有標識有書號、刊號,如果沒有,就是非法出版物;翻看是否標識有出版單位,如果沒有,就是非法出版物;查看內容,如果有色情、暴力、詆毀中國制度、領導人等內容,就是非法出版物。二是查看印刷質量,如果紙張質量很差、錯別字很多,就極有可能是非法出版物。三是通過網絡實時查詢。可以在《國家新廣總局網站》“辦事服務”一欄查詢相關書籍的書名、刊號、出版單位等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就是非法出版物。
3.未成年人進網吧。
4.色情演出(流動搭臺演出、固定演出場所)。
5.復(打)印店售賣圖書。
(六)其它公共安全類:協助發現搜集報告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等其它公共安全領域可見明顯問題隱患,協助開展隱患排查整改。
1.消防安全
(1)滅火器是否被遮擋、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2)室內、外消火栓是否被埋壓、圈占或遮擋;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3)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閉;
(5)消防車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閉,妨礙消防車通行;
(6)是否存在集住宿、生產、倉儲、經營等兩種以上功能的場所。
(7)重點檢查煙花爆竹私制、私存、私運和私銷等違法行為。
(七)社情民意類:協助從居民當中了解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報告不安定因素。
二、采集基礎信息
(一)社會治安類:協助采集 “一標三實”和特殊人群信息,協助做好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及時報告特殊人群異常信息。
1.每月完成對三項重點人員的走訪工作,包括已登記吸毒人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社區服刑人員及刑釋人員,走訪率達100%。走訪幫教特殊人員,協助社區民警落實特殊人員的監督考察措施。采集轄區重性精神病人、刑滿釋放人員居住信息(居住地址信息是否發生變化);收集轄區重性精神病人、刑滿釋放人員情況(是否有異常情況及其情況描述),及時錄入信息管理平臺。
2.每月對有正式命名的街道門樓牌上墻情況進行巡查(一個季度完成一次對網格內所有街道的巡查),如發現有缺、漏、錯號的及時報轄區派出所。
3.協助公安派出所開展“一標三實”基礎信息采集、更新、維護工作;采集并更新維護常規類實有人口(經常在家居住的人口)及電話號碼,采集并更新實有房屋(真實存在未拆除的房屋)及照片,采集并更新實有單位(真實存在未停產、停業且有人員從業的單位)及照片,“三實有”基礎數據每年更新一次,網格內出租房屋及房內居住人員每季度更新一次。
4.協助公安派出所開展流動人口管理,及時上報流動人口居住信息變化情況。采集流動人口房屋信息(房屋地址、房屋用途、房屋類型、是否出租屋等)、流動人口個人情況手機(姓名、身份證號碼、是否遷出、是否異常等)。
(二)環境保護類:協助采集環保信息。
1.開展網格涵蓋區域污染源的巡查,制定巡查方案,對特殊、重點污染源每月不少于2次巡查(名單由縣環保局每季度公布),及時了解、發現和制止上報環境問題和環境違法行為。
2.飲用水源保護區:查看保護區內標識牌、護欄、視頻監控等是否完好;是否有新、改、擴建建設項目;是否有新增廢水排放口;是否有破壞植被、土壤、水體的違法行為;是否有放牧、垂釣行為。
3.在巡查中發現的環境問題和環境違法行為,如垂釣、放牧、焚燒垃圾、亂排污水等情形輕微的環境問題現場必須立即制止;如新建污染源、排放量大污染重、制而不止或可能造成大范圍事故需立即上報,同時收集影像、數據等資料固定證據。
4.在巡查中發現的盜采砂石的行為,收集影像、數據等資料固定證據。
(三)勞動保障類:協助采集勞動用工信息。
1.采集、上報和更新網格內用人單位用工信息(年檢表、企業用工信息調查表)。
2.報送勞動者舉報投訴材料;(可電話報送,也可書面報送,視情況而定)。
3.上報網格內用人單位及職業介紹機構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發生的勞動保障違法行為;(通過常規性巡查發現企業的違法問題,如非法使用童工,拖欠勞動者工資,不參加社會保險等違法行為)。
4.報告網格內因勞動保障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發現有群體性的堵門、跳樓等問題)。
(四)城市管理類:
1.做好市場消防、社會治安穩定等安全工作。每日巡查采集市場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設施設備配備不足或不能使用、電線私拉亂接、使用明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消防安全隱患情況。
2.采集市場內是否存在偷摸搶、欺詐消費者等影響市場發展的情況。
(五)文化出版類:
1.掌握網格內文化市場基本情況(新增或減少),建立網格管控點位臺賬,包括企業、市場、商家、人員情況等。
2.進行文化市場日常巡查,特別是重點點位巡查并上報相關線索,建立工作臺賬并上報。
3.發現文化市場重大問題或事故,依法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上報。
4.接受群眾舉報并上報有關單位。
(六)其它公共安全類:
1.發現搜集報告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等其它公共安全領域可見明顯問題隱患,協助開展隱患排查整改。
2.重點面向基層企業、“三小場所”(小商鋪、小作坊、小娛樂場所)、家庭戶等查看非法生產情況并及時報告。
三、排查勸調一般矛盾糾紛
(一)排查報告類:協助排查報告勞動保障、征地拆遷、環境保護、企業改制、家庭關系、鄰里關系、經濟糾紛、婚姻糾紛等矛盾糾紛。
(二)一般勸調類: 調處一般性勞動糾紛。
例(人社類):(處理單個人工資糾紛,處理不了的及時告知勞動者到當地鎮鄉(街道)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處理,也可告知其到勞動監察大隊處理,是建設領域的告知其到建設部門處理)。
1.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押金等。
勸調指南:用人單位應無條件退還證件及財物、押金。
2.用人單位未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將合同交付勞動者。
勸調指南:用人單位應在1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交付給勞動者,如未做到應從第2月開始,每月支付雙倍工資,最長不超過11個月。
3.用人單位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
勸調指南:用人單位應無條件支付拖欠、克扣工資。如因工資支付發生爭議,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4.其他勞資糾紛
勞動者因社保繳費、社保待遇領取、社保信息變更等社保方面問題應向社保局反映。
勞動者因經濟補償金、加班費、福利補貼等發生的糾紛應告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解決。
四、宣傳發動人民群眾
(一)社會治安類:協助開展社會治安、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和政策法規宣傳,發動群眾參與平安創建。
1.向轄區居民和單位通報治安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地把當前社會治安形勢和主要社會治安問題,向轄區內的居民和單位進行通報、介紹和分析,使轄區成員對當前社會治安、總體形勢和存在的主要治安問題有所認識,從而提高安全防范識意,時刻做好安全防范的心理準備;
2.向轄區居民和單位宣傳安全防范知識。一是向居民發放宣傳教育材料,傳授安全防范知識和技能; 二是協助社區民警舉辦法制安全教育講座,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識和自我防范意識;
3.在公安機關指導下開展治安防范工作,發現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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