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和固體廢物污染物分析測試方法不包括(固體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途徑有哪些?)
一、固體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途徑有哪些?
1、如將固體廢棄物簡易堆置、排入水體、隨意排放、隨意裝卸、隨意轉移、偷排偷運等不當處理,破壞景觀,其所含的非生物性污染物和生物性污染物進入土壤、水體、大氣和生物系統,對土壤、水體、大氣和生物系統造成一次污染,破壞生態環境。
2、將有害廢棄物直接排入江河湖澤或通過管網排入水體,或粉塵、容器盛裝的危險廢氣等大氣有害物排入大氣,不僅導致水體或大氣污染,而且還導致污染范圍的擴大,后果相當嚴重。
3、長時間不當儲存與堆置過程中,廢棄物堆體滋生霉菌和寄生蟲等病原體,加速老鼠、蛇和蚊蟲等生物體的繁殖與生長,帶來疾病和疾病傳播危險。
二、土壤中目標污染物名詞解釋
土壤污染物是指使土壤遭受污染的物質。其來源極其廣泛,主要包括來自工業和城市的廢水和固體廢棄物、農藥和化肥、牲畜排泄物、生物殘體以及大氣沉降物等,另外在自然界某些礦床或元素和化合物的高集中心周圍,由于礦物的自然分解與風化,往往形成自然擴散帶,使附近土壤中某元素的含量超出一般土壤含量。可以分為化學污染、物理污染、生物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等。
其中以化學污染最為普遍,分為無機污染物,包括對動植物有危害作用的元素和化合物,主要有Hg、Cd、Cu、Zn、Cr、Pb、As、Ni、Co、Se等重金屬,Sr、Cs、U等放射性元素,N、P、S等營養物質及其他無機物質如酸、堿、鹽、氟等;有機污染物主要是有機農藥,包括有機氮類、有機磷類、氨基甲酸脂類等。此外,石油、多環芳烴、多氯聯苯、洗滌劑等也是土壤中常見的有機污染物。
三、什么是監測范圍?
監測范圍(regiona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是指以區域為對象,針對其環境特征和主要環境問題,對各個環境要素進行測量并作出綜合評價的過程。
區域環境監測的對象可以是城市區域(如工業區)、農業生產區、漁業繁殖區、牧業區、林業區、新規劃和開發區等。
其監測的范圍主要包括大氣和廢氣環境監測、水和廢水監測、固體廢棄物監測、土壤監測、生物污染監測、環境噪聲監測、環境放射性監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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