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固體廢棄物污染的措施有哪些(什么是危險廢物?常用的危險廢物處置方法有哪些?)
一、什么是危險廢物?常用的危險廢物處置方法有哪些?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已于2016年3月30日由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名錄包括:醫療廢物,醫藥廢物,廢藥物藥品,農藥廢物,木材防腐劑廢物,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有機溶劑廢物,熱處理含氰廢物,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多氯(溴)聯苯類廢物,精(蒸 )餾殘渣,染料、涂料廢物,有機樹脂類廢物,新化學物質廢物,爆炸性廢物,感光材料廢物,表面處理廢物,焚燒處置殘渣,含金屬羰基化合物廢物,含鈹廢物,含鉻廢物,含銅廢物,含鋅廢物,含砷廢物,含硒廢物,含鎘廢物,含銻廢物,含碲廢物,含汞廢物,含鉈廢物,含鉛廢物,無機氟化物廢物,無機氰化物廢物,廢酸,廢堿,石棉廢物,有機磷化合物廢物,有機氰化物廢物,含酚廢物,含酚廢物,含醚廢物,含有機鹵化物廢物,含鎳廢物,含鋇廢物,有色金屬冶煉廢物,其他廢物,廢催化劑等50大類。
二、建筑施工中固體廢棄物有哪些?
固體廢物的處理方法: ①利用礦物廢料作建筑材料,道路工程材料,填墊材料,冶金、化工和輕工等工業原料。 ②利用含碳、油或其他有機物質的廢物從中回收能源。 ③利用含有土壤、植物所需要的元素或化合物的廢物作土壤改良劑和肥料。 防治固體廢物污染和利用固體廢物資源的主要措施為: ①改革生產工藝,少排廢物:提高產品質量,生產使用壽命長的產品,使物品不致很快變成廢物。采用精料,減少生產過程中的廢物排放量。例如在選礦工序中,提高鐵礦石品位,可以少加造渣劑和焦炭,從而減少高爐渣的排放量。工業先進國家采用這種方法后,高爐渣排放量比原來可減少一半以上。 ②發展物質循環利用工藝:改革傳統工藝,發展物質循環利用工藝,使生產第一種產品的廢物,成為第二種產品的原料,使生產第二種產品的廢物又成為生產第三種產品的原料等等,最后只剩下少量廢物排入環境,這樣能取得經濟的、環境的和社會的多方面的效益。 ③把固體廢物納入資源管理范圍:制訂固體廢物資源化方針和鼓勵利用固體廢物的政策。建立起固體廢物資源化體系,把有明確用途的廢物納入資源分配計劃;暫時不能利用的廢物作為后備資源儲藏起來。 ④制定固體廢物的管理法規:有關防治固體廢物的污染和利用固體廢物的政策都通過立法手段體現出來。一些國家都制定固體廢物管理法規以及環境標準。
三、固體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途徑有哪些?
1、如將固體廢棄物簡易堆置、排入水體、隨意排放、隨意裝卸、隨意轉移、偷排偷運等不當處理,破壞景觀,其所含的非生物性污染物和生物性污染物進入土壤、水體、大氣和生物系統,對土壤、水體、大氣和生物系統造成一次污染,破壞生態環境。
2、將有害廢棄物直接排入江河湖澤或通過管網排入水體,或粉塵、容器盛裝的危險廢氣等大氣有害物排入大氣,不僅導致水體或大氣污染,而且還導致污染范圍的擴大,后果相當嚴重。
3、長時間不當儲存與堆置過程中,廢棄物堆體滋生霉菌和寄生蟲等病原體,加速老鼠、蛇和蚊蟲等生物體的繁殖與生長,帶來疾病和疾病傳播危險。
四、危廢處置的四大原則?
危險廢物的最終安全處置,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區別對待、分類處置、嚴格管制危險廢物和放射性廢物
根據不同廢物的危害程度與特性,區別對待,分類管理。對具有特別嚴重危害性質的危險廢物,處置上應比一般廢物更為嚴格并實行特殊控制。這樣,既能有效地控制主要危害,又能降低處置費用。
(2)集中處置原則
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把推行危險廢物的集中處置,作為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的重要措施和原則。對危險廢物實行集中處置,不僅可以節約人力、物力、財力,有利于監督管理,也是有效控制乃至消除危險廢物污染危害的重要形式和主要的技術手段。
(3)無害化處置原則
危險廢物最終處置的基本原則,是合理地、最大限度地將危害廢物與生物圈相隔離,減少有毒有害物質釋放進入環境的速度和總量,將其在長期處置過程中對人類和環境的影響減至最小程度。
2.危險廢物處置的基本原理
危險廢物的處置,在設計上采用三道防護屏障組成的多重屏障原理。
(1)廢物的屏障系統
根據填埋的危險廢物的性質進行預處理,包括固化或惰性化處理,以減輕廢物的毒性或減少滲濾液中有害物質的濃度。
(2)密封屏障系統
利用人為的工程措施將廢物封閉,使廢物滲濾液盡量少地突破密封屏障,向外溢出。其密封效果取決于密封材料品質、設計水平和施工質量保證。
(3)地質屏障系統
地質屏障系統包括場地的地質基礎、外圍和區域綜合地質技術條件。
地質屏障的防護作用大小,取決于地質介質對污染物質的阻滯性能和污染物質在地質介質中的降解性能。良好的地質屏障應達到下述要求:
1) 土壤和巖層較厚、密度高、均質性好、滲透性低,含有對污染物吸附能力強的礦物成分;
2) 與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動力聯系較少,可減少地下水的入浸量和滲濾液進入地下水的滲流量;
3) 從長遠上,能避免或降低污染物質的釋出速度。
地質屏障系統決定“廢物屏障系統”和“密封屏障系統”的基本結構。如果經查明地質屏障系統性質優良,對廢物有足夠強的防護能力,則可簡化這兩道屏障系統的技術措施。所以地質屏障系統制約了固體廢物處置場的工程安全和投資強度。
五、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采取什么和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產生固廢的單位應當采取有效合法的措施防止污染,例如建立專用倉庫,臺賬清晰,分類明確,定期處置。
六、六大污染防治法?
一、明確噪聲污染內涵,擴大法律適用范圍
二、完善噪聲標準體系,科學精準依法治污
三、強化噪聲源頭防控,筑牢污染第一防線
四、加強噪聲政府責任,明確目標考核評價
五、分類防控噪聲污染,對癥下藥精準施策
六、聚焦噪聲擾民難點,保障安寧和諧環境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當天,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一〇四號主席令,將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噪聲污染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越來越成為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修改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是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安寧和諧環境需要的務實舉措,是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客觀需要。
現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老《噪聲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實施20多年來,僅在2018年對個別條款作出修正,即對第14條關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的條款作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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