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棄物污染減緩措施方案怎么寫(就生態環境保護可以提出哪些問題?)
一、就生態環境保護可以提出哪些問題?
水土流失面積有增無減
目前總的情況是:小片治理,大片加重;上游流失,下游淤積;災害加重,惡性循環;水土流失面積有增無減
水土流失所引起的危害影響深遠,其最直接的后果是破壞土地資源,使耕地表土流失,帶走大量營養物質,降低土壤肥力,并最終導致土地生產力的下降;其次是造成下游河道與水庫的淤積,既危及行洪安全,又降低水庫庫容,縮短水庫壽命。水土流失是“自然侵蝕”與人類活動造成的“加速侵蝕”相互迭加的結果,又由于后者的強度增加而不斷發展。今后,隨著我國人口的增長,人地關系日趨緊張,對土地的開發強度會越來越大,如無根本性治理措施,水土流失將進一步加劇。
森林資源危機深重
中國歷史上曾是森林資源豐富的國家,但經歷代的砍伐破壞,中國已成為一個典型的少林國,森林覆蓋率和人均占有量居世界后列。
草原退化日趨嚴重
長期以來,對草原掠奪性的粗放經營,破壞了草地生態平衡,使草地生態系統嚴重惡化
沙漠化土地迅速蔓延
對我國沙漠化成因分析表明,沙漠化土地的迅速蔓延主要是由于人類不合理的活動造成的,包括過度農墾、過度放牧、過度采樵和水資源利用不當等。如果繼續保持目前的資源利用方式和強度,土地沙漠化將會繼續發展下去。
野生及珍稀物種的生存面臨威脅
我國的生物資源相當豐富,野生及人工培植的動植物種類很多。擁有高等植物近3萬種,陸棲脊椎動物超過2300種,由于森林砍伐、草原退化、環境污染、自然災害、過度捕獵等,使大量野生動植物的生境受到極大破壞,很多物種已經滅絕或瀕臨滅絕
水環境污染不斷加重
從構成看,工業廢水得到一定控制,生活污水排放量不斷提高,但工業廢水中的污染物并沒有顯著減少,有些還在增加。由于我國廢水處理率低,大部分未經處理直接或間接排入水體,水體污染十分突出。
我國北方部分地區和一些沿海城市,由于缺水、過量開采地下水,出現地面下沉、海水入侵等環境問題,而地下水位不斷下降又加劇了供水緊張
大氣污染趨勢難以改變
我國城市大氣污染嚴重,北方重于南方;中小城市污染勢頭甚于大城市;產煤區重于非產煤區,冬季重于夏季,且差距正在縮小。廢氣排放
燃煤是形成我國大氣污染的根本原因 預測表明,我國國內生產總值每增加1%,廢氣排放量增長0.55%,2000年我國廢氣排放量將達到11.5萬億標立方米,屆時,煤煙型大氣污染的將難以緩解。
固體廢棄物不斷上升,城市噪聲污染嚴重
我國工業固體廢棄物和城市垃圾日益增加,綜合利用率低下。不斷增長的有毒有害廢棄物,大量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渣和城市垃圾堆存于城郊等地,成為嚴重的二次污染源。2000年,工業固體廢棄物產生量將增長到6.7億噸,比1985年增長近50%。
我國城市的環境噪音多數處于高聲級,其中交通噪音占32.7%,生活噪音占40.6%,工業及其它方面的噪音占26.7%。城市各功能區環境噪音普遍超標,并呈上升趨勢。
自然災害與環境事故頻繁
我國大部分地區受季風影響,災害頻繁,損失巨大。而旱澇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在我國自然災害中也居首位。以糧食減產為例,由于成災面積的增長和單產提高,因災害造成糧食減產數呈上升趨勢。此外,每年因災害還造成人員財產等重大損失。
惡性的突發環境事故也造成嚴重危害,近年來發生的污染事故每年均在3000次以上,1990年為3462次。1987年上海地區因污染而爆發的甲型肝炎流行使31萬人感染,學校停課,工人停工,經濟損失嚴重,影響惡劣,值得提出的是,這類事件常常具有突發性而難于防范,在我國環境污染趨勢未能緩解的情況下,類似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突發環境事件仍有隨時爆發的可能。
人類活動造成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已引起巨額外部經濟損失,直接影響到經濟指標和經濟趨勢。據中國環境科學院的研究,目前我國環境污染每年造成的經濟損失為358.5億元,其中大氣、水、廢渣和農藥污染分別占28.15%,43.69%,1.6%和26.56%;生態破壞每年造成的經濟損失為499億元,其中農業資源、草場退化、森林資源和水資源分別為72.8%,0.50%,23%和3.7%。兩項合計為857.6億元。約占1985年國內生產總值的10%。
農村環境問題不斷激化
鄉鎮企業的發展使農村經濟發生了巨大變化,也帶來眾多環境問題。由于鄉鎮工業也農業環境連接緊密,因此其排放的污染物直接威脅農田和作物。目前遭受工業“三廢”及城市垃圾危害的農田已達1億畝。據估算,2000年鄉鎮工業三廢排放量將成倍增加。除環境污染外,鄉鎮企業對資源的破壞和浪費也十分驚人,如不加以控制和引導,后果更為嚴重。
二、怎樣解決”白色污染””資源浪費”?
一、“白色污染”的現狀及其危害
塑料制品作為一種新型材料,具有質輕、防水、耐用、生產技術成熟、成本低的優點,在全世界被廣泛應用且呈逐年增長趨勢。塑料包裝材料在世界市場中的增長率高于其它包裝材料,1990-1995年塑料包裝材料的年平均增長率為8.9%。
我國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產和消費國之一。1995年,我國塑料產量為519萬噸,進日塑料近600萬噸,當年全國塑料消費總量約1100萬噸,其中包裝用塑料達211萬噸。包裝用塑料的大部分以廢舊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丟棄在環境中。這些廢舊塑料包裝物散落在市區、風景旅游區、水體、道路兩側,不僅影響景觀,造成“視覺污染”,而且因其難以降解對生態環境造成潛在危害。
據調查,北京市生活垃圾的3%為廢舊塑料包裝物,每年總量約為14萬噸;上海市生活垃圾的7%為廢舊塑料包裝物,每年總量約為19萬噸。天津市每年廢舊塑料包裝物也超過10萬噸。北京市每年廢棄在環境中的塑料袋約23億個,一次性塑料餐具約2.2億個,廢農膜約675萬平方米。人們對此戲稱為“城郊一片白茫茫”。
“白色污染”,的主要危害在于“視覺污染”,和“潛在危害”:
1、“視覺污染”。在城市、旅游區、水體和道路旁散落的廢舊塑料包裝物給人們的視覺帶來不良刺激,影響城市、風景點的整體美感,破壞市容、景觀,由此造成”視覺污染“。
2、“潛在危害”。廢舊塑料包裝物進入環境后,由于其很難降解,造成長期的、深層次的生態環境問題。首先,廢舊塑料包裝物混在土壤中,影響農作物吸收養分和水分,將導致農作物減產;第二,拋棄在陸地或水體中的廢舊塑料包裝物,被動物當作食物吞入,導致動物死亡(在動物園、牧區和海洋中,此類情況已屢見不鮮);第三,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廢舊塑料包裝物很難處理:填埋處理將會長期占用土地,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適用于堆肥處理,分揀出來的廢塑料也因無法保證質量而很難回收利用。
目前,人們反映強烈的主要是“視覺污染”問題,而對于廢舊塑料包裝物長期的、深層次的“潛在危害”,大多數人還缺乏認識。
二、國內外防治“白色污染”的一般做法
1、國外防治”白色污染“的有關情況
早在1985年,美國入均消費塑料包裝物就已達23.4公斤,日本為20.1公斤,歐洲為15公斤。進入九十年代,發達國家人均消費塑料包裝物的數量更多(我國1995年人均消費塑料包裝物和其它塑料制品為13.12公斤)。從消費量來看,似乎發達國家的“白色污染”應該很嚴重,實則不然。究其原因,一是發達國家很早就嚴抓市容管理,很少有人隨手亂扔廢舊塑料包裝物,基本消除了“視覺污染”。二是發達國家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較高。以美國為例,80年代以前,處置廢塑料主要方式是填埋,后來發現塑料長期不降解,九十年代以后,他們轉而走回收利用的路子。
現在已建立起了一套嚴密的分類回收系統,大部分廢舊塑料包裝物被回收利用,少部分轉化為能源或以其它方式無害化處置,也基本消除了廢舊塑料包裝物的潛在危害。
美國制定了《資源保護與回收法》,對固體廢物管理、資源回收、資源保護等方面的技術研究、系統建設及運行、發展規劃等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加利福尼亞、緬因、紐約等10個州先后出臺了包裝用品的回收押金制度。日本在《再生資源法》、《節能與再生資源支援法》、《包裝容器再生利用法》等法律中列專門條款,以促進制造商簡化包裝,并明確制造者,銷售者和消費者各自的回收利用義務。德國在《循環經濟法》中明確規定,誰制造、銷售、消費包裝物品,誰就有避免產生、回收利用和處置廢物的義務。德國的《包裝條例》將回收、利用、處置廢舊包裝材料的義務與生產、銷售、消費該商品的權利掛鉤,把回收、利用、處置的義務分解落實到商品及其包裝材料的整個生命周期的各個細微環節,因而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和實效性。
2、我國防治”白色污染“的方法及其利弊分析
目前我國開始從行政和技術兩個方面采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
在行政方面,一是加強管理。例如,社會上較為關注的鐵路兩側的”白色污染“問題,通過加強管逗已取得顯著改觀。鐵路部門從1994年下半年開始,在沿線分區劃段包干。部分旅客列車采用袋裝垃圾,禁止旅客向窗外拋棄廢物。乘務員也不象以前那樣,將車箱垃圾直接掃出窗外,而是將垃圾袋卸在車站,由車站集中處理。目前,采用袋裝垃圾的列車越來越多,隨意向車外扔垃圾的現象越來越少。已有2.9萬公里的線路兩側基本消除了“白色污染”。實踐證明,加強管理是防治“白色污染”的有效手段。
第二,禁止使用一次性難降解的塑料包裝物。杭州是我國最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杭州市于1995年9月15日由市容環衛局、工商局、衛生局聯合發布了《關于禁止使用泡沫塑制快餐盒的通告》,將此通告在《杭州日報》上連續刊登三天。管理部門在執行過程中發現,一些個體流動商販仍在出售泡沫塑料餐具。最近,杭州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杭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條例》第35條規定:禁止銷售、使用泡沫塑料制作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違者可處500~5000元罰款。該《條例》將于1997年9月15日起實施。武漢、哈爾濱、福州、廣州、廈門、寧波、汕頭等城市也頒布了有關政策、法規,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圍,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從實踐的結果來看,單靠禁止是很難徹底解決“白色污染”問題的,上述頒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紙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代替原來的難降解的泡沫塑料制品。但是替代品在價格和品質上均無法與普通塑料制品競爭。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僅靠行政命令,不考慮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操作起來是很困難的。
第三,強制回收利用。清潔的廢舊塑料包裝物可以重復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煉油、制漆、作建筑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體廢物處理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通用原則。回收利用不僅可以避免“視覺污染”,而且可以解決“潛在危害”,緩解資源壓力,減輕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負荷,節約土地,并可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這是一個標本兼治的好辦法。但回收利用應該在廢舊塑料包裝物進入垃圾之前。從垃圾場里重新分揀廢舊塑料包裝物,不僅費時費力,而且廢塑料的利用價值也很低。因分揀出來的廢塑料制品太臟,也難以按材質分類,質量無法保障。北京市環保局在開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確定了“回收利用為主,替代為輔,區別對待,綜合防治”的技術路線。1997年6月1日,北京市環保局與市工商局聯合發出了《關于對廢棄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須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市生產、經銷一次性塑質餐具(包括托盤、碗、杯等)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負責回收利用廢棄餐具,也可以委托其他單位回收利用。《通知》還規定1998年的回收率必須達到30%,1999年達到50%,2000年達到60%。《通告》發布后,生產、經銷單位和個人立即到當地環保部門申報登記,提出自己的回收利用計劃和具體保證措施。這是北京市解決“白色污染”的一個突破口。在取得實效后,將逐步增加強制回收利用的廢塑料制品的種類和比例,最終消除“白色污染”。天津市環保局完成了《天津市防治“白色污染”工程可行性調研報告》,提出了一整套防治方案,確定通過回收再利用達到節約資源、消除污染的目的。目前正在制定“回收利用計劃書”、“試點工作運行圖”、“試點工作進度大綱”,并在籌備成立“天津市‘白色污染’防治產業協會”。
在技術方面,一是采取以紙代塑。紙的主要成份是天然植物纖維素,廢棄后容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因此可以解決前面所說的“潛在危害”,但也會帶來新的環境問題:首先造紙需要大量的木材,而我國的森林資源并不富裕;其次造紙過程中會帶來水污染。另外,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紙制品尚不能與塑料制品抗衡。目前,我國也有以甘蔗桿、稻草為原料生產一次性餐具的做法,但尚處于試驗階段。
二是采用可降解塑料。在塑料包裝制品的生產過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劑(如淀粉、改性淀粉或其它纖維素、光敏劑、生物降解劑等),使塑料包裝物的穩定性下降,較容易在自然環境中降解。目前,北京地區已有19家研制或生產可降解塑料的單位。試驗表明,大多數可降解塑料在一般環境中暴露3個月后開始變薄、失重、強度下降,逐漸裂成碎片。如果這些碎片被埋在垃圾或土壤里,則降解效果不明顯。使用可降解塑料有四個不足:一是多消耗糧食;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仍不能完全消除“視覺污染”;三是由于技術方面的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不能徹底解決對環境的“潛在危害”;四是可降解塑料由于含有特殊的添加劑而難以回收利用。
三、我國在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國在防治“白色污染”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沒有全國性的專門法規
防治“白色污染”不能光靠企業或個人的自覺性,應有強制性措施,約束公民和餐飲、交通等行業的工作人員的行為。如,要求企業或個人對自己生產、經營、消費活動中產生的廢舊塑料包裝物進行回收利用;對隨意拋棄、堆放廢舊塑料包裝物的行為進行處罰等。但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制定這方面的全國性法規。
2、缺少相關的經濟政策
要調動廢舊塑料包裝物的回收、加工、利用企業的積極性,需要給予這些企業以優惠政策。現有的綜合利用優惠政策尚不足以使廢舊塑料包裝物回收利用行業形成良性的市場機制。為了不增加政府負擔,同時體現“污染者付費”的原則,應要求產生廢物者自行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企業或個人要交納回收處理費,用于對回收利用者的補償。這種做法在國外已較為普遍,我國,目前還沒有這類經濟政策。
3、管理工作跟不上
城市、風景旅游區、交通干線、水域的“白色污染”主要是管理不力造成的。餐飲、商業、鐵路、水運部門對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廢舊塑料包裝物沒有采取嚴格的管理措施,聽任顧客直接扔在地上或水中,甚至一些工作人員對已收集起來的廢物又拋棄到車窗外或水中。城市街道和旅游區的配套設施還不健全,商場、飯店、公園等繁華地段的垃圾箱密度太低,還沒有設置分類垃圾箱。市容環衛部門雖有規定禁止亂扔廢物,但執法、檢查的人員少,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的現象較為普遍。
4,管理思想不統一。
我國相當多的地區對“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認識不足,防治“白色污染”問題還未提上議事日程。有的地方主張以紙代塑或使用可降解塑料來解決“白色污染”,有的地區則主張靠回收利用來解決問題,管理思想還不統一。
5、人們的環境意識還靠進一步提高
城市居民的環保觀念雖比前幾年有所提高,開始關注環境問題,但還沒有落實到自身的行動上,隨手拋棄廢物,亂倒、亂堆廢舊塑料包裝物的行為隨處可見。新聞媒介對“白色污染”的報導大多集中在以紙代塑和采用可降解塑料等技術方面,缺少對居民日常行為的引導教育。塑料包裝物的生產、經營單位和消費者沒有責任感,既沒有履行義務的內在動力,也沒有回收、利用、處置廢舊塑料包裝物的外部壓力。
四、防治“白色污染”的對策建議
總結國內外防治“白色污染”的實踐經驗,結合目前“白色污染”現狀及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我國防治“白色污染”應遵循“以宣傳教育為先導,以強化管理為核心,以回收利用為主要手段,以替代產品為補充措施”的原則。
防治“白色污染”,首先要解決“視覺污染”問題,使市容、景觀有明顯改善。這主要是靠宣傳教育,引導市民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同時要依法強化管理,促使企業和個入對自己產生的廢舊塑料包裝物妥善收集、處理。防治“白色污染”,更重要的是解決廢舊塑料包裝物對生態環境長期的、深層次的危害。這主要是通過制定和實施有利于回收利用的法規和經濟政策,對廢舊塑料包裝物實施全面回收利用;防治“白色污染”,還應加強研究開發符合實際的替代(綠色)包裝用品。現就加速我國防治“白色污染”的進程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1、加強宣傳教育。防治“白色污染”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各行業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會和全體公民的積極參與。要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人們對“白色污染”危害的認識,提高全社會的環境意識,教育人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憤。在自身嚴格遵守環保法規的同時,積極制止身邊的不良行為。
2、統一思想認識,強化管理。按照“以宣傳教育為先導,以強化管理為核心,以回收利用為主要手段,以替代產品為補充措施”的防治原則,一是加強對“白色污染”危害性的宣傳,引導和教育市民自覺防治“白色污染”;二是對大量產生廢舊塑料包裝物的行業(如鐵路、水運、民航、旅游、飯店、餐飲、零售等),要通過強化管理,改變無人負責、無序堆放、隨意拋棄的現象;三是采取強制措施,從回收集中產生的廢舊塑料包裝物(如一次性泡沫餐盒)入手,逐步提高廢舊塑料包裝物回收利用率;四是加強替代包裝產品的開發、研究,努力減少廢舊塑料包裝物的產生量等。
3,盡快制定頒布國家防治“白色污染”的有關法規,明確生產者、銷售者和消費者回收利用廢舊塑料包裝物的義務和法律責任。應對塑料包裝物的生產、經營、消費等各個環節,分別制定具體的控制措施和引導政策,控制不易回收利用的廢舊塑料包裝物的產生量,鼓勵提高廢舊塑料包裝物的回收利用率。
4、制定適當的經濟政策,建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消除“白色污染”的良性運作機制。運用經濟手段,鼓勵和促進廢舊塑料包裝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節約和綜合利用資源,防治“白色污染”,保護生態環境。
三、怎么緩解水污染和空氣污染?
踐行低碳經濟,提倡環保建設. 防治空氣污染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個人、集體、國家、乃至全球各國的共同努力,可考慮采取如下幾方面措施: 1、減少污染物排放量.改革能源結構,多采用無污染能源(如太陽能、風能、水力發電)和低污染能源(如天然氣),對燃料進行預處理(如燒煤前先進行脫硫),改進燃燒技術等均可減少排污量.另外,在污染物未進入大氣之前,使用除塵消煙技術、冷凝技術、液體吸收技術、回收處理技術等消除廢氣中的部分污染物,可減少進入大氣的污染物數量. 2、控制排放和充分利用大氣自凈能力.氣象條件不同,大氣對污染物的容量便不同,排入同樣數量的污染物,造成的污染物濃度便不同.對于風力大、通風好、湍流盛、對流強的地區和時段,大氣擴散稀釋能力強,可接受較多廠礦企業活動.逆溫的地區和時段,大氣擴散稀釋能力弱,便不能接受較多的污染物,否則會造成嚴重大氣污染.因此應對不同地區、不同時段進行排放量的有效控制. 3、 廠址選擇、煙囪設計、城區與工業區規劃等要合理,不要排放大戶過度集中,不要造成重復迭加污染,形成局地嚴重污染事件發生. 4、綠化造林,使有更多植物吸收污染物,減輕大氣污染程度. 5、身邊小事.哪怕如扔紙屑一類的小事也不能忽視.畢竟,一個很完美的城市不會容忍這些. 一、一般措施 1 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堿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2 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準. 3 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采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準. 4 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后,方可排放. 5 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采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6 禁止在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堆放、存貯固體廢棄物和其他污染物. 7 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8 禁止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9 多層地下水的含水層水質差異大的,應當分層開采;對已受污染的潛水和承壓水,不得混合開采. 10 興建地下工程設施或者進行地下勘探、采礦等活動,應當采取防護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11 人工回灌補給地下水,不得惡化地下水質. 二、 工業水污染防治 1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規劃工業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業進行技術改造,采取綜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2 國家對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落后工藝和設備實行淘汰制度. 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限期禁止采用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工藝名錄和限期禁止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設備名錄. 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或者使用者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停止生產、銷售、進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規定的設備名錄中的設備.工藝的采用者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規定的工藝名錄中的工藝. 依照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被淘汰的設備,不得轉讓給他人使用. 3 國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汞、煉油、電鍍、農藥、石棉、水泥、玻璃、鋼鐵、火電以及其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 3 企業應當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潔工藝,并加強管理,減少水污染物的產生. 三、 城鎮水污染防治 1 城鎮污水應當集中處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通過財政預算和其他渠道籌集資金,統籌安排建設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提高本行政區域城鎮污水的收集率和處理率.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城鄉規劃和水污染防治規劃,組織編制全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建設、經濟綜合宏觀調控、環境保護、水行政等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組織建設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并加強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的監督管理.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收取污水處理費用,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用應當用于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不得挪作他用.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污水處理收費、管理以及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 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水污染物,應當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繳排污費.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應當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負責.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和水量進行監督檢查. 3 建設生活垃圾填埋場,應當采取防滲漏等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四、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 1 使用農藥,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農藥安全使用的規定和標準. 運輸、存貯農藥和處置過期失效農藥,應當加強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2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指導農業生產者科學、合理地施用化肥和農藥,控制化肥和農藥的過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3 國家支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保證其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正常運轉,保證污水達標排放,防止污染水環境. 4 從事水產養殖應當保護水域生態環境,科學確定養殖密度,合理投餌和使用藥物,防止污染水環境. 5 向農田灌溉渠道排放工業廢水和城鎮污水,應當保證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點的水質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利用工業廢水和城鎮污水進行灌溉,應當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農產品. 五、船舶水污染防治 1 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應當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從事海洋航運的船舶進入內河和港口的,應當遵守內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 船舶的殘油、廢油應當回收,禁止排入水體. 禁止向水體傾倒船舶垃圾. 船舶裝載運輸油類或者有毒貨物,應當采取防止溢流和滲漏的措施,防止貨物落水造成水污染. 2 船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相應的防污設備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環境污染的證書與文書. 船舶進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業,應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并在相應的記錄簿上如實記載. 3 港口、碼頭、裝卸站和船舶修造廠應當備有足夠的船舶污染物、廢棄物的接收設施.從事船舶污染物、廢棄物接收作業,或者從事裝載油類、污染危害性貨物船艙清洗作業的單位,應當具備與其運營規模相適應的接收處理能力. 4 船舶進行下列活動,應當編制作業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并報作業地海事管理機構批準: (一)進行殘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貨物殘留物的接收作業,或者進行裝載油類、污染危害性貨物船艙的清洗作業; (二)進行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貨物的過駁作業; (三)進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撈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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