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對環境和人體的危害(十類固廢和危廢?)
一、十類固廢和危廢?
固體廢物是指人們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對產生者來說是不能用或暫時不能用的要拋棄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的廢棄物質。按照固體廢物產生的原因,可將其分為以下四類:(一)工業固體廢物,工業固體廢物是在工業生產和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排入環境的各種廢渣、污泥、粉塵等。(二)危險固體廢物,危險固體廢物特指有害廢物,具有易燃性、腐蝕性、反應性、傳染性、毒性、放射性等特性,產生于各種有危險廢物產物的生產企業。(三)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四)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工業廢渣指工業生產過程排出的采礦廢石,選礦尾礦、燃料廢渣、冶煉及化工過程廢渣等。
固體廢物的種類很多,通常將固體廢物按其性質、形態、來源劃分其種類。如按其性質可分為有機物和無機物;按其形態可分為固體的(塊狀、粒狀、粉狀)和泥狀的;按其來源可分為礦業的、工業的、城市生活的、農業的和放射性的。此外,固體廢物還可分為有毒和無毒的兩大類。有毒有害固體廢物是指具有毒性、易燃性、腐蝕性、反應性、放射性和傳染性的固體、半固體廢物。固體廢物是環境的污染源,除了直接污染外,還經常以水、大氣和土壤為媒介污染環境。
危險廢物是指在操作、儲存、運輸、處理和處置不當時會對人體健康或環境帶來重大威脅的廢物。它對人體健康和環境保護潛伏著巨大危害,會引起或助長死亡率增高或嚴重疾病的發病率增高,或在管理不當時會給人類健康或環境造成重大急性(即時)危害。
二、一般固體廢物污染物種類?
固體廢棄物的分類有:
1、按其危險狀況可分為有害廢物和一般廢物;
2、按其形狀可分為固體的塊狀廢物、粒狀廢物、粉狀廢物和泥狀的污泥;
3、按其化學性質可分為有機廢物和無機廢物;
4、按其管理可分為:工業固體廢物、城市固體廢物(城市垃圾)和危險固體廢物(有害固體廢物)三大類。
5、按其來源(歐美等國)可分為工業固體廢物、礦業固體廢物、城市固體廢物(城市垃圾)、農業固體廢物和放射性固體廢物等五類。 法律依據:《環境保護法》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和沿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海洋環境的保護。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傾倒廢棄物,進行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設,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標準,防止和減少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
三、垃圾對人類的危害?
占地過多
堆放在城市郊區的垃圾,侵占了大量農田。現在北京人每人平均年產垃圾440公斤,全市年產400萬噸左右,相當于兩個半景山。北京的垃圾堆放場地已有4500余處,占地超過1萬多畝。垃圾在自然界停留的時間也很長:煙頭、羊毛織物1—5年;橘子皮2年;經油漆的木板13年;尼龍織物30—40年;皮革50年;易拉罐80—100年;塑料100—200年;玻璃1000年。為此,我們既要少制造垃圾,更要注重垃圾的分類,回收利用,變廢為寶。少用一次性筷子、水杯、飯盒等制品,多用可重復使用的制品,減少寶貴的森林資源消耗;少用塑料袋,改用購物布袋,減少城市“白色污染”的危害;購買無氟冰箱、空調等環保電器,保護大氣臭氧層;少用高濃度洗滌劑,使用無磷洗衣粉,減少水污染。
污染空氣
垃圾是一種成份復雜的混合物。在運輸和露天堆放過程中,有機物分解產生惡臭,并向大氣釋放出大量的氨、硫化物等污染物,其中含有機揮發氣體達100多種,這些釋放物中含有許多致癌、致畸物。塑料膜、紙屑和粉塵則隨風飛揚形成“白色污染”。
污染水體
垃圾中的有害成份易經雨水沖入地面水體,在垃圾堆放或填坑過程中還會產生大量的酸性和堿性有機污染物,同時將垃圾中的重金屬溶解出來。垃圾污染源產生的滲出液經土壤滲透會進入地下水體;垃圾直接棄入河流、湖泊或海洋,則會引起更嚴重的污染。您看:頤和園、北海水面上漂著的塑料瓶和飯盒,香山、八大處林間山路上散落著和樹枝上掛著的塑料袋、面包紙等,一些游客只圖自己方便,造成旅游環境污染。如果動物誤食了白色垃圾不僅會傷及健康,甚至會導致死亡。
土壤渣土化
垃圾直接施用于農田,或僅經簡易處理后用于農田會破壞土壤的團粒結構、理化性質和保水、保肥能力。特別是塑料袋、塑料布,如果埋在農田內,莊稼的根就不能生長,農田就會減產,可供人們食用的糧食就會減少。
火災隱患
垃圾中含有大量可燃物,在天然堆放過程中會產生甲烷等可燃氣,遇明火或自燃易引起火災。隨著城市垃圾中有機質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分散堆放變為集中堆存,而在長期堆存中只采用簡單覆蓋致使垃圾產生沼氣的危害日益突出,垃圾爆炸事故不斷發生,造成重大損失。
有害生物的巢穴
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而且能為老鼠、鳥類及蚊蠅提供食物、棲息和繁殖的場所,也是傳染疾病的根源。
四、什么是危險固體廢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定義危險廢物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廢物),列入本名錄: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擴展資料
危害
(1)破壞生態環境。隨意排放、貯存的危廢在雨水地下水的長期滲透、擴散作用下,會污染水體和土壤,降低地區的環境功能等級。
(2)影響人類健康。危險廢物通過攝入、吸入、皮膚吸收、眼接觸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燒、爆炸等危險性事件; 長期危害包括重復接觸導致的長期中毒、致癌、致畸、致變等。
(3)制約可持續發展。危險廢物不處理或不規范處理處置所帶來的大氣、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將會成為制約經濟活動的瓶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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