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固廢標準(固廢標準2020)
一、固廢存放標準?
第一應設置專用貯存,堆放場地。易造成二次揚塵的貯存,堆放場地,應有相應措施。
第二有毒有害等廢固貯存,必須設置專用堆放場所,有防揚散,防流失,防滲透,防雨等措施。
第三必須有污水收集系統,所收集污水必須處理后才可排放。
第四設置環境保護標志牌。
二、一般固廢填埋場國家標準?
答:一般固廢填埋場國家標準:GB18599-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三、固廢房建設標準?
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倉庫式)的設計原則:
1、地面與裙腳要用堅固、防滲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須與危險廢物相容。
2、必須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氣體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
3、設施內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容器的地方,必須有耐腐蝕的硬化地面,且表面無裂隙。
5、應設計堵截泄漏的裙腳,地面與裙腳所圍建的容積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儲量或總儲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險廢物必須分開存放,并設有隔離間隔斷。擴展資料:危害特性是指腐蝕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應性、傳染性、核放射性等。危險廢物因其會對環境甚至人體造成嚴重影響,因而必須安全妥善處理處置。根據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規定:產生危險廢物單位必須將危險廢物進行集中處理,安排專人負責收集和管理工作,待運危險廢物要設置專門容器儲存,危險廢物必須交有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收集、運輸、處理和處理。 危險固體廢棄物一般需要深度填埋處理。深度填埋又涉及一個問題,會不會對地下水產生污染~這也是一個相當棘手的問題。
四、固廢標識管理標準?
工業固體垃圾標示牌尺寸一般為40×40cm,或邊長為40cm的等邊三角形。
五、固廢收集間國家有什么要求和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GB18599-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HJ2035-2013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技術導則》
六、實驗室固廢處理規則國家標準?
1.任何產生實驗廢棄物的單位,都負有對危險實驗廢棄物作科學、合理地收集、暫存和無害化處理的責任。
2.嚴禁將危險實驗廢棄物隨意排入下水道以及任何水源,嚴禁亂丟亂棄、堆放在走廊、過道以及其他公共區域,生活垃圾和實驗垃圾不得混放。
3.各單位應對產生的危險實驗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妥善貯存,收集容器外加貼標簽,注明廢棄物品名等信息,并確保容器密閉可靠。不破碎,不泄露。對未達到要求的廢棄物收儲點將不予接收和處置。
4.對于化學廢棄物應先進行減害性預處理或回收利用,采取措施減少化學廢棄物的體積、重量和危險程度,以降低后續處理處置的負荷。化學廢棄物回收利用過程應達到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七、固廢處理國家補助政策?
在供給側改革的背景下,2020年國家出臺了一些列固廢處理相關政策,旨在規范行業健康發展、完善激勵、監管機制、營造良好環境,進而優化產業結構、強化技術創新、支持和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固廢處理行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
序號
發布時間
政策、法規名稱
主要內容
1
2020年3月25日
《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
支持廢石尾礦綜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態環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綜合利用廢石、礦渣和尾礦等砂石資源,實現“變廢為寶”。鼓勵利用固廢資源制造再生砂石。鼓勵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廢資源生產砂石替代材料。
2
2020年4月3日
《關于有序推進新增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2020年1月20日后并網發電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含沼氣發電)項目為新增項目,國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繼續予以支持。于每年12月底前,匯總提出本地區下一年度擬申請補助資金的新增項目補貼需求并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項目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并納入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庫三年滾動計劃,全部機組可在年內完成并網發電。
3
2020年4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新固廢法明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強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責任,完善了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等污染環境防治制度,健全了保障機制,嚴格了法律責任。
4
2020年4月30日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能力建設實施方案》
爭取 1-2 年內盡快實現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備充足應急處理能力;每個地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成 1 個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每個縣(市)都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實現縣級以上醫療廢物全收集、全處理,并逐步覆蓋到建制鎮,爭取農村地區醫療廢物得到規范處置。有條件的地區要利用現有危險廢物焚燒爐、生活垃圾焚燒爐、水泥窯補足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短板。
5
2020年6月4日
危險廢物環境許可證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依規領取危險廢物環境許可證和其他行業領域許可,本辦法加強了危險廢物環境許可證的審批頒發以及對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經營活動過程中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
6
2020年7月3日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協同轉型提升計劃(2020-2022年)》
到2022年,區域年綜合利用工業固廢量8億噸,主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量達到1.5億噸,產業總產值突破9000億元,形成30個特色鮮明的產業集聚區,建設50個產業創新中心,培育100家創新型骨干企業。區域協同機制較為完善,基本形成大宗集聚、綠色高值、協同高效的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發展新格局。
根據目標要求,提出協同利用工業固廢制備砂石骨料、推進大宗冶金與煤電固廢協同利用、壯大工業固廢高值化利用產業規模、提高廢舊金屬利用水平、推動廢舊高分子材料高效利用、加快退役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推進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集聚發展、推動生產系統協同處理城市廢棄物、建設綠色雄安、創新引領協同發展等10項主要任務。
7
2020年7月18日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國家鼓勵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市場化、專業化、集約化發展,推動完善報廢機動車回收利用體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務水平。國家對回收拆解企業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
8
2020年7月31日
《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
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是重要的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加快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設施建設,補齊處理能力缺口,健全城鎮環境基礎設施,改善生態環境,提升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體系。
9
2020年8月27日
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 1134—2020)
本標準規定了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收集、貯存、運輸、處理和處置過程的污染控制技術要求。旨在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的環境管理。
10
2020年9月11日
《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
自2021年1月1日起,規劃內已核準未開工、新核準的生物質發電項目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同時,為促進生物質發電項目充分發揮環境治理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給等方面的作用,確保補貼資金科學高效使用,在建項目應在合理工期內建成投產。自2021年起,新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包括2020年已并網但未納入當年補貼規模的項目及2021年起新并網納入補貼規模的項目)補貼資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擔。
11
2020年9月29日
《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
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內容。意見提出:一、完善現行補貼方式;二、完善市場配置資源和補貼退坡機制;三、優化補貼兌付流程;四、加強組織領導,在補充通知里對項目合理利用小時數、項目補貼電量、補貼標準以及加強項目核查等事項進行補充。
12
2020年10月15日
《關于深入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通知》
強化資金保障與政策支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要求將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經費納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對從事清潔生產研究、示范和培訓,實施國家清潔生產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和自愿節約資源、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協議中載明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資金和政策支持。企業用于清潔生產審核和培訓的費用,可以列入企業經營成本。對達到國際清潔生產領先水平的企業,在政府綠色采購、企業信貸融資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
13
2020年10月20日
《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
推動動力電池全價值鏈發展。鼓勵企業提高鋰、鎳、鈷、鉑等關鍵資源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動力電池模塊化標準體系,加快突破關鍵制造裝備,提高工藝水平和生產效率。完善動力電池回收、梯級利用和再資源化的循環利用體系,鼓勵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動力電池運輸倉儲、維修保養、安全檢驗、退役退出、回收利用等環節管理制度,加強全生命周期監管。
14
2020年10月26日
《關于核減環境違法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的通知》
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應依法依規完成“裝、樹、聯”后,方可納入補貼清單范圍。待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向社會公開自動監測數據后,電網企業可撥付補貼資金,并在結算時將未向社會公開自動監測數據期間的補貼資金予以核減。2020年6月30日前已納入補貼清單、但未完成“裝、樹、聯”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電網企業應先暫停撥付補貼資金,待發電企業完成“裝、樹、聯”且向社會公開自動監測數據后再撥付補貼資金。
15
2020年11月5日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
新《名錄》減少12種,新增豁免16個種類的危險廢物,同時亦有部分廢物代碼發生了變化,這些改動勢必將對危廢的產生、運輸和處理等環節產生深遠影響。
16
2020年11月17日
《關于公布2020年生物質發電中央補貼項目申報結果的通知》
擬將河北、山西等20個省(區、市)的77個項目納入2020年生物質發電中央補貼規模,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所需補貼總額已達到2020年中央新增補貼資金額度15億元。其中,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18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46個、沼氣發電項目13個
17
2020年11月25日
《關于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國將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生態環境部將不再審批、發放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
2020年9月,習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會上鄭重提出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2020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則進一步明確將“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作為2021年的八項重點任務之一。
八、gb5056固廢標準?
是的。
固廢是指未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GB 5085鑒別標準和GB 5086及GB/T 15555鑒別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險特性的工業固體廢物。
固廢工業垃圾包括:廢塑料、 泡沫 、海綿 、紗頭、 破布 、手套、 編織袋、 橡膠等;
按照GB 5086規定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種污染物的濃度均未超過GB 8978z高允許排放濃度,且pH值在6~9范圍之內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第Ⅱ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九、固廢暫存間建設標準?
建設標準:
標準一:固廢暫存間應滿足(防風、防雨、防曬、防滲透)
標準二:固廢暫存間應有完善的防滲措施和滲漏收集措施,應滿足固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標準三:固廢暫存間物貯存設施必須符合設計原則
標準四:固廢暫存間地面與裙腳要用堅固,防滲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須與固廢物相容
標準五:固廢暫存間必須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氣體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
標準六:固廢暫存間設施內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
十、固廢處理要求和標準?
顧會處理的要求和標準是要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規法規及標準,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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