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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棄物處置有了收費標準
經太原市物價局審價委員會審議,通過的太原市《關于危險廢棄物處置收費的意見》規定了危險廢物處理的價格最高標準:焚燒處理,7元/公斤;物化處理,6元/公斤等。 為徹底解決危險廢物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國務院于2003年印發了《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其中對太原危險廢物處置項目作了明確規定。該項目是《規劃》中確定的全國31個危險廢物處置場之一,也是省內唯一的危險廢物綜合處置場。 根據已運行項目的慣例,結合本項目處置工藝特點,本著簡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則,太原按需要采取的危險廢物處理工藝流程分別擬定最高標準:焚燒處理,7元/公斤;物化處理,6元/公斤;固化/穩定化處理,4元/公斤;安全填埋處理,3.5元/公斤;廢化學試劑,100元/公斤;劇毒化學品,1000元/公斤。特殊危險廢物的處置由危險廢物處置單位與委托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商定具體處置價格。劇毒化學品不足0.5公斤的按0.5公斤計費;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小微企業實行優惠政策。
固體廢物處理廠污染環境的范圍是多少
生活垃圾填埋場是場界計到居民區800m、距地表隨水域150m以上、到軍事基地和機場在3000m以上。危險廢物焚燒廠的話是以廠界計是距居民區1000m。醫療廢物焚燒廠是遠離居民區1000m以上,處置場距離工廠和企業直線距離300m,距離地表水域150m。
固體廢物處理是通過物理的手段(如粉碎、壓縮、干燥、蒸發、焚燒等)或生物化學作用(如氧化、消化分解、吸收等)用以縮小其體積、加速其自然凈化的過程。通常也指人類在生產和生活活動中丟棄的固體和泥狀物質,包括從廢水、廢氣中分離出來的固體顆粒。但是不管采用何種處理方法,最終仍有一定量的固體廢物殘存,對這部分廢物需要妥善地加以處置。特別在處理廢物時,應避免產生 二次污染,對有毒有害廢物應確保不致對人類產生危害。對城市產生的固體廢物制定全面的、綜合性處理規劃是非常必要的。綜合處理的目的是將城市中各種廢物集中到一定地點,根據固體廢物的特征,把各種廢物處理過程組合成一個系統,以便把各過程得到的物質和 能量進行合理的集中利用。通過綜合處理可以對廢物進行有效的處置,減少最終廢物排放量,減輕對地區的環境污染,防止 二次污染的擴散,同時還能做到總處理費用低,資源利用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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