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到底破了沒有?
案件還沒有偵破,下面介紹五條論點,其中第三條論點網上還沒有
個人仔細研究案情后有以下五個論點
1. 梳理刁愛青案件的全部過程,一個簡單卻又符合事實真相的推理是,碎尸案兇手一定是一個變態殺人狂,這種變態殺人狂的一個重要特征是:他一旦開始,就無法停止,而且殺人碎尸的速度還會越來越快。可是,南大碎尸案之后,再也沒有一個遇害者,風平浪靜了二十多年,這不正常,也不符合邏輯。如果兇手后來還在繼續犯案,只是受害者的尸體再也沒有被發現過,這不是他的行事風格,因為這個變態殺人狂并不想掩蓋犯罪事實,從他對刁愛青的拋尸地點來說,他是故意的,不怕人們知道這些。于是,唯一的解釋是,殺害并且肢解刁愛青之后不久,還沒有開始下一樁殺人碎尸案,這個殺人狂,就因意外身亡或者去了外地外國,這也是這個案件一直沒有線索或者被偵破的一個根本原因。
2. 雖然刁愛青是這個變態殺人狂所殺的受害人里第一個被發現的,但是,從其殺人碎尸的手法之老道來看,刁愛青絕不是第一個被兇手用刀切的人,在刁愛青之前一定還有其他人,那為什么事件發生的之前都沒有其他尸塊被發現,我認為兇手是醫生的可能性很大,經常給病人做手術,所以刀功細膩,心理素質極強,不懼怕尸體,有可能兇手因為工作原因經常解剖尸體,至于兇手為什么沒有把尸塊在醫院處理掉而是故意散落在大街上,原因很簡單,一個100多斤的人想處理掉,在醫院不太容易,很容易被發現,所以選擇拋散在路邊。拋散的前后時間10天左右,地點8個,說明兇手很有耐心,能沉得住氣,這更符合醫生這個職業,這不符合經常快速解決掉一頭生豬的屠夫的性格,而且殺豬和殺人有非常大區別,心理素質的要求完全不在一個層級。
3. 兇手有可能是女人,因為通過下手兇狠和對尸體極大的侮辱說明這個兇手不僅僅是想毀滅證據,也說明兇手可能非常痛恨刁愛青,或者把刁愛青幻想成了自己痛恨的人,女人之間的嫉妒心和報復心理應該被考慮進去。大家應該發現邏輯上有個疑問,如果想毀滅尸體,可以用硫酸,或者把尸塊煮熟了即可,就不會發現兇手的指紋和DNA,可為什么要煮熟后切成2000多塊,僅僅是為了練膽子嗎,絕對不是,兇手的膽子已經足夠大了,為了練刀工嗎,也不會是,想練習刀工可以切生肉,而不應該冒著被抓風險和心理恐懼消耗時間去切成2000多塊尸塊,痛恨能使人暫時忽略恐懼,所以我認為兇手痛恨刁愛青的可能性非常大,能恨刁愛青的,女人可能性大于男人。
4. 兇手灑落各地尸塊不是為了挑釁警方,把尸體打包成8包是為了方便運輸,也是為了迷惑警方,讓警察擴大搜素排查范圍,范圍越大,排查到自己的可能性越小。
5. 死者有可能不是刁愛青,死者的頭和內臟都被煮過,由于當年還沒有DNA技術,法醫只能通過尸塊上的體貌特征、肌肉纖維組織等確認死者為女性。現在有了DNA技術也無法檢測20多年的煮熟的肉是刁艾青的,即使刁愛青失蹤時候的紅色外套也被發現了,但不能直接證明尸塊就是刁愛青的。這種可能性很小,但依然存在
畫像:現在,我們可以給嫌疑人簡單地畫個像:犯罪嫌疑人,案發時年齡在30歲至40歲之間,亦有可能在30歲以下,相貌端正,氣質成熟穩重,性格內向,為人謙和,單身,受過高等教育,文化素質較高,喜歡聽音樂,亦有可能愛好文學,住在南大附近,獨居,懂得一些醫學方面的知識,有可能是法醫。 最后再強調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沒有任何線索的情況下做出的猜測,如果各位覺得我說得不對,歡迎做出更正和補充,如果公安機關一直沒有停止對此案的調查,也希望這些能夠對他們的偵查工作提供一點點幫助。
明確說沒破,網上陰謀論很多,對此我并不茍同,真要是敏感人群作案,這事根本就不可能這么高調,拋尸那一環節絕對神不知鬼不覺。現實中破不了的案子也特別多,這件案子出名就出在高調上,碎尸兩千多片,鬧市區多次多區域拋尸,裝軀干骨架的背包都敢放在某個校門口上,關鍵出動大量警察劃片偵查地毯式的搜查可疑線索,竟沒有找到一個比較明確點的嫌疑人,有關嫌疑人的報道幾乎為零,后來網絡就炒起來,各種假說、陰謀論很多,事件也就變得著名起來,但真正明確嫌疑人的線索卻還是寥寥。
出于對推理的愛好,我也說一個自己的假說。
事件回溯:
案件發生于1996年1月19日,又稱南大“1.19”碎尸案,大多人都聽說過此案,案發當年過年較晚,南大學生還未放假,刁愛青于1996年1月10日晚離校,之后9天,再無音訊,1月18日,南京城普降暴雪,1月19日清晨,南大南邊,靠近南京市中心新街口的一條小巷里,一位清潔工在垃圾桶里拾到一包由黑塑料袋包裹的碎肉塊,當時她認為是豬肉,遂帶回家清洗,結果在袋內發現3根手指狀物,當即報警,警方對該區域進行細致排查,發現若干袋/包尸塊,并確認尸體的身份就是南大學生刁愛青。
隨后警方以南大為中心,對可能懷疑的作案地點和作案人群進行了詳細排查,并在社會上廣泛收取信息,但是至始至終并未找到案發第一地點,即殺人或者碎尸地點,掌握的嫌疑人也逐一排除嫌疑。
受害者線索:
刁愛青身高在165公分-170公分之間,中等身材,短發,微微有些近視,嘴角右上方有顆痣,體重不會超過50KG。說起話來,嗓音稍啞,語速偏快。一個細節是,這個字跡娟秀的女孩,有時候會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復雜化為“刁愛卿”。性格較內向強勢,認識人不多,社交圈不復雜,愛好看書。
1996年1月7日,星期日,距離刁愛青失蹤還有3天,這天刁參加同在南京上大學的姜堰高中好友的生日聚餐(南周報道時給出的化名是潘秀麗,與刁愛青是94年高中同學,同年高考考入南航,當時是大二上學期)。按照潘的回憶,當晚,刁并未回校,而是與潘同住,次日返校。
1996年1月9日,星期二,距離刁愛青失蹤還有1天,根據天涯網友“韋光鵬”這些年走訪刁生前好友得出的消息,當日,刁當天并未上課,而是出去玩了一整天,很晚才回來,據刁稱是和家里來的老鄉玩。
1996年1月10日,星期三,關于刁愛青上午的情況不清楚,中午,刁回到了宿舍,下午室友去上課時刁“因身體不舒服”,并未去上課,隨后無信息顯示刁的動向,至傍晚,根據統一的描述是,刁吃完晚飯即離開宿舍,最后在學校附近的青島路消失。
推理:
從“和潘同住,次日返校”推測刁對同性朋友戒心不是很強,不怎么避諱,可能類似同住事情發生次數并不少,而1月9日翹課出去玩了一整天以及10日下午無信息顯示刁的動向,這兩天猜測均把矛頭指向老鄉,什么樣子的老鄉,是男是女,沒人知道,不過據稱刁愛青并無戀愛經歷,愛看瓊瑤小說,那方面比較單純,很多人猜測老鄉是男的。
在2008年,一位名叫徐嘉(家)亮的南京人,曾向警方提供過一條線索,案發徐是南京一名聯防隊員,據他個人回憶在刁愛青失蹤時間,他曾在南京古林公園(后來的一處棄尸地附近)發現兩個“可疑的姜堰人士”,攜帶有類似“后來發現的用來盛放尸塊”的拎包,徐也把這個線索公布在網上,于是引來除了“變態殺人說”、“作家殺人說”、“內幕真相說”、“同學團伙殺人說”之后的又一種說法——“姜堰老鄉殺人說”。可這線索距案發已過去8年了!
這個老鄉有點神秘,但不能確定就是兇手!考慮拋尸的手段,及獲取刁愛青的信任程度,我更相信刁愛青最后見面很大可能是名女性,一個二十歲多點,看起來面善,比較喜歡看書,看起來基本沒有攻擊力的女性!是不是那個老鄉我不確定!可能你會覺得我胡說八道吧。
考慮到南京警方大力搜查未找到兇殺分尸現場,以及青島路的消失繼而一無所獲,我有理由相信這是個讓刁愛青信任得可以坐在自行車后座,大晚上到她家的人,她家在哪兒,不知道,反正極大可能不在南大附近警察著力搜索的那片范圍內!她是男的?可能我片面,我不相信96年來自農村的刁愛青有這樣的開放,我更不相信南京警方極力排查社會各階層大量男性,卻連嫌疑都鎖定不了他身上,也只有這樣的一個女性,這樣看起來最不可能的女性,是一切的開端,一切的結束!她可能是兇手,極有可能是拋尸者,但如果以女性為前提,她不可能是處理尸體的人!那個處理尸體的人又是誰呢?
尸體及拋尸線索:
1、頭和四肢被較為鋒利的刀很順利的斬下,骨架在關節處被下刀斬斷,然后骨肉分離,骨頭和肉被分開包裝丟棄。
2、內臟(包括子宮等)完整沒有遺失,頭顱與部分內臟有與燙水有過接觸的痕跡,呈現被煮過的狀態。
3、從骨頭上取下的肉,被細致的切割成零碎的塊狀(不是片狀)大約2000多塊左右。部分被煮過,也可能都被煮過。
4、肉塊與骨頭有規律的被放置在包里,腸體組織有規律呈直線型排列在包的底部,有顆粒狀排泄物溢出。
5、(無法確定)2008年在肉內檢測到木屑和豬肉成份
“第一件正面印有上海(旅游)字樣,背面印有飛機和長江大橋圖案來時灰黑色旅行包;第二件是草綠色帆布旅行包,上面印有桂林山水(旅游)字樣,背面不詳......第三件是牛仔布藍色雙肩背包,類型款式不詳,據知情人稱裝著骨頭,第四件是一條印花床單,被撕成兩半,用來包裹尸塊用的,分別包著頭顱內臟和滿是鮮血的衣物,是在一個小區垃圾堆里發現的,警察后來大規模搜查該小區卻一無所獲,令人不解。最后一件是刁愛青的衣服,大紅色有黑色配邊的衣服,也是用來包裹尸塊的,在一個下水道出水口發現,衣服勾住了長方形井蓋,警方仔細搜查地面的時候發現的。”據稱當時警方收集到的血手印和可能的指紋,就來自于水佐崗棄尸地的床單或者衣服上。
推理:
理性來看,碎尸切塊是方便運輸,那時交通不便碎尸案件不在少數,煮熟則是減少尸塊水分、減小重量、防腐及消除異味,分多次拋撒、則是均攤分量,減少重量。為何切成兩千多塊?極有可能是兇手現有交通工具不利于搬挪重物,所處環境不易于攜帶顯眼有歧義的物品,不得以而為之。
多地點拋撒無異于增大發現尸塊的可能性,與處理尸體者的手段有些不符,可能只有一輛自行車,限于交通工具的承載力,或許還有可能是拋尸者的某種思維作祟!處理尸體者心理素質極高,對內臟處理也比較適應,可能從事過牲畜屠宰加工等工作或掌握這項技能,先說一句這個人極可能是那位女性的父親,他在此案中很可能擔任一個隱藏者的角色,只負責處理尸體。他從離案發處很遠的地方來,第一天來之后便一直待在屋子里處理尸體,在拋尸完成之后又悄無聲息離開這個城市!就好像從來沒有來過一樣!他狡猾聰明!無意或是有意用自己男性特征留下線索為女兒脫罪!從南京警方對男性嫌犯重視度之高,可以看出現有的線索幾乎都指向兇手極其可能是名男性!
從拋尸次數及地點來看,猜測某段時間拋尸極可能是這名女性,對南大及附近比較熟悉,茅小喵的圖標標注是從18號夜間開始,我表示懷疑,為什么不可能是從17號開始?大多集中在18號?因為重量這點讓我很疑惑,如果有足夠的承載力,為什么要分這么多黑塑料袋?沒有麻袋或者稍大點的袋子嗎?為什么不拋到河邊?為什么不掩埋?是條件制約,還是有意為之?我覺得應該是沒有掩埋用的工具,如果有,大多男性思維是掩埋,因為男性對力量的自信,分少數地點進行掩埋是大多數的做法,而大多女性僥幸心理是直接丟棄,且對力量不自信,不會一次性攜帶很多,而且你會相信一個騎著女性自行車的二十歲年輕女性丟棄的黑色塑料袋,里面不是垃圾會是人的碎肉嗎?從偶爾會灑出的碎塊,我感覺這個拋尸者那時心理并不鎮定!哼!恐懼!心慌!歇斯底里!
1月10日至18日九天的時間里到底發生了什么?這九天,這個才是重點!
推理:
10號晚,刁愛青坐著該女性的自行車車來到該女性家中,當晚有沒有受到傷害不知,10號和11號之間可能雙方在屋里發生沖突,刁愛青失手被該女性砸暈,導致昏迷,昏迷時間持續1到3天,一直未醒,該女性心慌害怕,電話聯系不在南京的父親,說有急事需要趕過去,13號或14號該父親趕來,刁愛青一直昏迷未醒,15號左右,刁愛青因救護不及時死亡,也可能是怕擔責任兩人中一人將其窒息殺害,隨后其父讓女兒離開,可能約定兩到三天的期限再碰面,女兒可能住旅館或別處,總之這個父親通過自己的屠宰加工這項技能,一個人在自己女兒租住的房子內殘忍且細心的完成了碎尸這個駭人的工作,考慮到沒有好的交通工具,以及女兒的體力和心理承受力將其分成多份,包好!于17號或18號和女兒碰面,其父不熟悉南京環境,由女兒負責拋尸,而其父繼續處理屋里的痕跡,于拋尸完成后的19號或者20號悄無聲息的離開,該女性也可能以回家過節或身體不適為理由,請假離開,因為是女性,單位并沒有對其產生懷疑,也有可能她本身就是自由工作者,總之她也離開了,其后與其父約定保守秘密,也有可能兩人互相開導,約束,導致已過二十二年依然未露出任何跡象。
其父年齡偏大性格冷靜謹慎且大膽做過屠宰方面的工作,在床單位置可能有意無意留下指紋手印,當時警察大量排查男性很可能是依據指紋手印,可能還預留了別的男性特征,在碎肉中有意無意加入少量豬肉,也可能是引導警察向男性屠夫這邊偵查,忽略自己的女兒,他大多時候就在這個屋子里,少有人知,與外界幾乎沒有聯系,如同空氣,但他完成了本案最駭人的事情!也將本案引上了詭異懸案!
以上除線索之外,僅是建立在公開線索上的推理猜測,案件是個案而非連環案,我更相信兇手是普通人,她可能想永遠忘掉這件事!我知道她永遠也不會主動講出,她就是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她的父親可能更加冷血吧!
詳細的案件線索請自行搜索網友“茅小喵”《十八年后的再回首------96年南大“1.19”碎尸案的記錄、釋疑與分析》。
最后,這只是我個人的猜想。請大家一定不要百度圖片搜索這個案子,容易睡不著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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