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細則監理規劃有哪些?
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
監理規劃
監理規劃的編制,應針對項目的實際情況,明確項目監理機構的工作目標,確定具體的監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應具有可操作性。
監理規劃編制的程序與依據應符合下列規定:
監理規劃應在簽訂委托監理合同及收到設計文件后開始編制,完成后必須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并應在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前報送建設單位。
監理規劃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專業監理工程師參加編制。
編制監理規劃應依據:--建設工程的相關法律、法規及項目審批文件;--與建設工程項目有關的標準、設計文件、技術資料;--監理大綱、委托監理合同文件以及與建設工程項目相關的合同文件。
監理規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
1 工程項目概況 。
2 監理工作范圍 。
3 監理工作內容 。
4 監理工作目標 。
5 監理工作依據 。
6 項目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
7 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配備計劃。
8 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崗位職責 。
9 監理工作程序 。
10 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
11 監理工作制度 。
12 監理設施 。
在監理工作實施過程中,如實際情況或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需要調整監理規劃時,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研究修改,按原報審程序經過批準后報建設單位。
監理實施細則
對中型及以上或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項目監理機構應編制監理實施細則,監理實施細則應符合監理規劃的要求,并應結合工程項目的專業特點,做到詳細具體具有可操作性。
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制程序與依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監理實施細則應在相應工程施工開始前編制完成,并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2 .監理實施細則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
3 .編制監理實施細則的依據:--已批準的監理規劃;--與專業工程相關的標準設計文件和技術資料;--施工組織設計。
監理實施細則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 專業工程的特點。
2 監理工作的流程。
3 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及目標值。
4 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在監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監理實施細則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監理大綱、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都是為某一個工程而在不同階段編制的監理文件,他們是密貼聯系的,但同時又有區別。簡要敘述如下: 監理大綱是輪廓性文件,是編制監理規劃的依據。 監理規劃是指導監理開展具體監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監理實施細是操作性文件,要依據監理規劃來編制。 也就是說從監理大綱到監理規劃再到監理實施細則,是逐步細化的。
區別主要是: 監理大綱在投標階段根據招標文件編制,目的是承攬工程。 監理規劃是在簽定監理委托合同后在總監的主持下編制,是針對具體的工程指導監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目的在于指導監理部開展日常工作。 監理實施細則則是在監理規劃編制完成后依據監理規劃由專業監理工程師針對具體專業編制的操作性業務文件。目的在于指導具體的監理業務。 不是所有的工程都需要編制這三個文件。對于不同的工程,依據工程的復雜程度等,可以只編寫監理大綱和監理規劃或監理大綱和監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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